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由医学会组织鉴定。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纠纷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几问几答
Q: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能否适用于先予执行
A: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了先予执行的条件: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二)追索劳动报酬的;(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如果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涉及及时治疗及医药费的先行支付问题及支付必要的生活费用、护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具体需要,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如果不存在这些紧急情况的,一般不支持先予执行的申请。
Q:医患纠纷案件如何认定医疗机构存在民事过错
A:主观过错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之一,主观过错包括过失和故意两种基本形态。医疗机构需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的主观过错表现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的过失。判定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是否存在医疗过失是正确认定医疗机构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要件之一。确定医疗过失的前提是首先确定其在行为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注意义务。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承担的职责是为病患者解除病痛治疗疾病,责任重大,应当承担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这是一种最高的注意义务,要求行为人在行为时极尽谨慎、勤勉义务,极力避免损害发生,违反注意义务就构成过失。是否尽到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即是否有过失,应当依客观标准判断。这个客观判断标准就是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特别是医疗卫生管理部门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是判断医疗活动过错的基本依据。判断时可结合医疗行为的专门性、地域性、紧急性以及考虑到医疗技术的发展水平、医疗环境、医学尝试等多种因素综合加以确定。例如,人民法院在诉讼中推定医疗机构具有主观过失,医疗机构否认自己具有过失,就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证明的标准就是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违反这些规章和规范,那就是没有过失。只要违反了这些规章和规范的规定就认为其有过失。
医疗过失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两种形式。作为是指医务人员积极实施了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如错误诊断、开错药、不当处方、不当手术等等;不作为则是指医务人员消极地不实施医疗卫生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其必须实施的行为,如对病人推诿拒治、贻误治疗时机、对病人报告的病情不予理睬、不按护理规范和常规按时观察病人病情、不尽告知义务等行为。究竟哪些具体行为属于医疗过失行为,尚无法一一穷尽。具体判断时可结合我国医疗卫生的实际情况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凡违反《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条和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而主观上又不是出于故意的,都应认定为医疗过失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195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负责鉴定
374人看过
-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由谁负责
92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哪里负责
438人看过
-
医疗责任事故由谁鉴定
88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的负责人是谁?
484人看过
赡养费是指晚辈对长辈支付的相应费用,夫妻离婚是不存在赡养费问题的,夫妻之间的是扶养费。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可以要求对方进行一定的经济上的帮助,该义务实质上是夫妻之间扶养义务的延续。... 更多>
-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负责?安徽在线咨询 2023-04-27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负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
医疗事故的鉴定由谁负责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医疗事故的鉴定由医学会组织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组负责。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由医患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向市医学会提起鉴定申请,或患方向医疗行政部门投诉由医疗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或由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申请委托医学会鉴定。
-
医疗事故鉴定由谁负责?西藏在线咨询 2021-03-11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以上是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手术并发症致死属于医疗事故吗相关法律知识,由此可知,手术并发症是一种不可避免的情形,因为手
-
医疗事故鉴定由谁负责江苏在线咨询 2023-02-18医疗事故鉴定分为三种情况: 1、医患双方共同委托鉴定的由当地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鉴定。 2、卫生行政部门组织鉴定的由医学会组织鉴定。 3、起诉之后法院要求鉴定的,法院委托机构鉴定。 受理部门: (一)市受理医疗事故鉴定的有:市、县级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以下简称鉴定委员会)。 (二)市、县级市鉴定委员会负责受理辖区内医疗事故或事件的鉴定,其日常工作由同级卫生局医政部门承担。 (三)市鉴定委员会
-
医疗事故赔偿由谁负责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抑或“轻微责任”,是对事故原因力的认定,其本来意义是“主要原因”或“此要原因”,只不过医疗行政部门对相关责任人的行政处分看来是以原因力作为主要依据,需要如此表述而已。 当然,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能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其结论只是专家证言性质,在人民法院来说仅能起到证据的作用,没有绝对的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之责任认定有争议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