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可转让租赁
土地承包经营权经原承包方同意可转让租赁。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条件有:
1.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需经发包方同意;
2.接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方需是本集体组织的成员;
3.转让方需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应注意什么
1.填写完整。在流转合同中要填写出让方、受让方的姓名、详细住址和联系电话,受让方如果是单位,要注明单位法人姓名,当事人是农户的,一般情况下户主的姓名可代表全家;同时,还要填写流转土地的名称(地块名称)、等级、四至、坐落(东南西北相邻的地块名称)和面积(长宽的长度和面积的亩数)。
2.注意日期。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要写清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期限和签订日期。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流转的年限和起止时间要明确,填写时间应从合同签订之日到承包期限截止日计算,合同有效期限最长不能超过承包期限截止日。
3.流转费及支付方式。流转双方协商流转价格,计算年总流转费,并确定流转费于每年几月几日支付,以及是以现金、实物或其他方式支付。
4.写明纠纷处理办法。规定双方能够达成协议变更、合同解除的基本条件,以及对于合同生效期内出现纠纷的处理方法。
三、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是指什么
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给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利交换后,原有发包方与承包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变更为承包方与互换后承包方的关系。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只是变更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原有的土地用途和承包义务没有改变。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互换承包地须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
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行为。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后,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土地承包关系即行终止,转让方不再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须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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