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汇票的出票。汇票的出票是指出票人以法定款式作成汇票后交付给受款人的行为。这是产生票据关系的基本的票据行为。由于汇票是要式证券,所以制作汇票必须符合法定款式。依各国法律,汇票必须记载如下事项:①票据上应有汇票字样。这是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而英美法系不作此要求;②必须是无条件的支付命令;③必须载明付款人姓名;④必须载明受款人。这是日内瓦公约的规定,而英美法认为无论各式汇票以持票人为受款人,是有效的;⑤汇票的出票日期及地点。英美法国家不认为这是必要事项;⑥汇票的到期日与付款地点。日内瓦公约虽有此规定,但允许有例外;英美法则并不将之作为法定条件;⑦出票人签名。
2.汇票的背书。汇票的背书是指持票人在汇票背面签名将该汇票权利转让给受让人的票据行为。背书的方式有记名背书与不记名背书或空白背书,这是以是否在背书时填写背书人而划分的,现在各国都承认两种背书皆有效。按照日内瓦公约和许多国家票据法的规定,汇票的执票人应以背书的连续性来证明权利的成立。背书的连续是指第一次作背书的人应当是该汇票的受款人,其后各次背书的背书人均应为前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依次连续直至最后的持票人。
3.汇票的提示。提示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请求其承兑或付款的行为,这是持票人为行使和保全其票据权利必须做的行为。无论是承兑提示还是付款提示都必须在法定期限内进行。这个期限日内瓦公约规定: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应在出票日起一年内为承兑提示;见票即付的汇票,应于出票日起1年内为付款提示,出票人或背书人有特别约定者除外。英美法则只是要求在合理时间内提示。
4.汇票的承兑。这是指汇票的付款人在持票人作出承兑提示后,同意承担支付汇票金额的义务,并在汇票上作到期付款的承诺记载。承兑的方式通常由付款人在汇票正面横写承兑字样并签名注明承兑日期。日内瓦公约规定,承兑除需承兑人签名外,必须于汇票上记载承兑或其他相等字样,对某些汇票,还必须载明承兑日期;英美法则认为承兑只需有承兑人的签名即可,不必加注承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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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它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付款请求权又称第一次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对票据主债务人行使请求其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追索权是指因持票人在第一次请求权没有或者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票据的其他付款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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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行使方式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31.提示承兑承兑是指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的票据行为,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定日付款或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首先要在汇票到期日前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持票人应当自出票日起,1个月内向付款人提示承兑,这是付款人行使票据权利的必经程序。2.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是指持票人在法定期间内,向付款人提示票据请求付款的票据行为。其中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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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在票据行为内存有无因性,持票人是否可以行使票据权利的承担西藏在线咨询 2022-01-18票据的无因性,是对票据行为外在无因性和票据行为内在无因性的统称。所谓票据行为的外在无因性是指票据行为的效力独立存在,持票人不负给付原因之举证责任。其只要能够证明票据债权债务的真实成立与存续,而无须证明自己及前手取得票据的原因,即可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所谓票据行为的内在无因性是指产生票据关系、引起票据行为的实质原因从票据行为中抽离,其不构成票据行为的自身内容,当形成票据债权债务关系时,原则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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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行为的内容什么是票据行为天津在线咨询 2023-07-07票据的行为是以票据权利义务的设立及变更为目的的法律行为。广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权利义务的创设、转让和解除等行为,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 根据《票据法》第三条,票据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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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权利的取得行使及保全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3(1)票据权利的取得票据权利的取得,是指根据什么方式,依据何种法律事实而取得票据权利。从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看,分为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发票人制成票据并交付给受款人后,受款人即从发票人处得到票据权利,这种取得票据的方式为原始取得。继受取得是指持票人从有正当处分权的人那里依背书转让或者交付程序而取得票据的,为继受取得。如因背书而取得,因税收、继承、赠与而取得,因公司合并而取得等。从票据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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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票人应该到哪儿行使票据权利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5持票人应当在营业场所或者其住所行使权利。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或者保全票据权利,应当在票据当事人的营业场所和营业时间内进行,票据当事人无营业场所的,应当在其住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