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要参加社会保险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6 09:25:55 443 人看过

一、非全日制用工参加社会保险

非全日制用工是需要缴纳社保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可以参照个体工商户的保险办法执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其缴费前后年限需合并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何区分非全日制用工和劳务关系?

1)非全日制用工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

非全日制用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形成的是劳动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规范和调整;

而劳务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的范畴,它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进行规范和调整。

2)劳动关系中(非全日制用工)的一方应是符合法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或个体经济组织,另一方只能是自然人,而且必须是符合劳动年龄条件,且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的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劳务关系的主体类型较多,如可以是两个用人单位,也可以是两个自然人,也可以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法律法规对劳务关系主体的要求,不如对劳动关系主体要求的那么严格。

3)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劳动者必须成为用人单位中的一员,成为用人单位的员工,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如考勤、考核等),双方之间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

用人单位可以对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等行为进行处理,有权依据其合法的规章制度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或者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不是用人单位的成员,不受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约束,双方之间不存在领导和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双方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

虽然劳务的需方有督促劳务提供者按约定劳动的权利,但这应属于对劳务质量的验收,而不是管理行为。

4)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一方用人单位组织劳动,享有劳动支配权,因而有义务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附随义务,如用人单位应当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劳务关系当事人一方劳务提供者自行安排劳动,一般不存在附随义务,由劳动者自己承担劳动风险责任,如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意外伤害,就不能按照工伤来处理,只能依据民事法律规范来解决。

5)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报酬称为工资。工资支付方式为持续性的、定期的支付。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以小时计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工资支付必须遵守当地有关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

由劳务关系发生的劳动报酬称为劳务费。劳务费由双方协商确定。劳务关系多为一次性的即时清结或按阶段按批次支付,没有一定的规律。

6)根据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服务对象,可以是一家,也可以是多家用人单位。这点与劳务关系相同。

7)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无论是订立口头合同,还是书面合同,都属于劳动合同;

而劳务关系所订立的合同为劳务合同,是一种民事合同。

我国劳动合同法界定非全日制用工采用每周工作时间结合周工作时间的标准,即一般平均每日不超过四小时,同时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同一单位中,如果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但每周累计工作时间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将构成一般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如果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了四小时,即使每周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也将构成一般的劳动关系,而不是非全日制用工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5日 14: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全日制用工相关文章
  • 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临时工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的用人制度,一般一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个小时,每周累计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不是临时工,非全日制用工只是用工时间相对比较短。一、非全日制用工是什么意思呢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七十一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
    2023-06-05
    466人看过
  • 非全日制的怎么办非全日制工作有试用期吗
    非全日制用工是没有试用期的。依据相关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如果有约定试用期的,那么就是一种违法的行为。一、临时工有没有社会保险?临时工鸭宝宝指非全日制用工,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临时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三、临
    2023-04-06
    250人看过
  • 员工的非全日制与缴纳社会保险的关系是什么
    一、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理解:1、作为法律明文规定的一种典型的短期、灵活的用工方式,非全日制用工具有几大特征。(1)首先,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仅订立口头协议,并非一定要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其次,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只要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履行即可。再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3)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而且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2、而且对于非全日制员工以公司没有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为由,要求公司为其补缴,不会得到支持。但员工可按有关法规以非全日制从业人员身份自行参加养老保险。二、对于非全日制用工及社会保险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
    2023-05-25
    4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工人企业单位要不要交社保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
    2023-02-17
    249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需审批吗
    非全日制用工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需要审批,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一、在职人员到另一个公司入职这种情况可能属于双重劳动关系,根据国劳动法规定主张的是一个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也就是说如果的后一项工作属于小时工、兼职之类的,不影响原来的工作或者不存在竞业限制时才可以。二、无离职证明可以办离职证明么首先,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其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
    2023-04-02
    328人看过
  • 应当为非全日制的职工缴社保
    问:我是一名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的劳动者,单位支付我每小时6元的报酬,但却告诉我不承担非全日制职工的社会保险费用。请问这做法对吗?答:你单位的做法不正确。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劳动关系的一种,用人单位也得为非全日制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同时,从2005年7月1日起,本市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从5.5元调整为6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因此,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社会保险费。
    2023-06-10
    242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的社保如何缴纳
    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在社会保险上存在明显区别。全日制员工的社会保险由企业和员工共同缴纳,企业负责代扣代缴并办理相关手续。而在非全日制用工中,由于可能存在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故对非全日制用工社会保险执行特殊规定。劳动保障部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单位只负责缴纳工伤保险。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享有什么权利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享有上述权利时,还有相关特殊规定:(一)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二)不得约定试用期;(三)可以随时
    2023-08-17
    243人看过
  • 如何甄别非全日制与全日制用工呢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它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就业形式多样化而发展起来的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正是因为与全日制用工相比,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不得约定试用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且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等特点,使得非全日制用工更为便捷、灵活,既有利于用人单位灵活用工,也有利于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劳动者就业。也正因为非全日制用工有着全日制用工不具备的“优势”,有些用人单位表面上与劳动者约定的是非全日制用工形式,劳动者实际工作却远远超过法律规定的每日平均4小时,每周累计24小时的工作时间。为了掩盖事实,用人单位会以超过法定规定工作时间支付的是加班费的
    2023-06-23
    421人看过
  • 残疾人能参加社会保险吗
    根据社保法规定,我国社保分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类。我国政府明确要求,依法将残疾人纳入社保范围,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社保,并按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等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非公务障碍完全丧失劳动力的,可领取病假津贴。所需资金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缴纳。另外,农村残疾人可以按规定参加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的城镇残疾人也可以按规定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目前,根据国家要求,各地基本实现了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医疗保险制度的统一,残疾人参加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等关单位应鼓励残疾工人参加社会保险。对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国家有一定的补贴措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相结合,
    2023-08-07
    71人看过
  • 广州: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可先参加工伤保险
    根据国家政策,从去年7月1日起,广州的矿山和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可先行办理工伤保险,而不必同时参加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日(27日)再度下发通知,广州所有用人单位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都可以先行参加工伤保险。按照以往规定,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必须养老、失业、工伤3项险种捆绑参加,这样私营企业就需要每月最低支付3个险种约186元、31元、7.75元,农民工则分别需要每月缴纳124元、0元、0元,因此企业和农民工的参保积极性都不高。为了让更多的职工纳入到工伤保险的覆盖范围当中,根据国务院和广东省劳动保障厅的有关规定,广州市劳动保障局昨日专门向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注册地或生产经营地在广州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应当为与之建立劳动关系而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农民工先行参加工伤
    2023-06-09
    457人看过
  • 非全日制用工风险(利弊分析)
    非全日制用工,对企业来说有利有弊。(1)非全日制用工的优点第一,按照现行有关法律的规定,对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员工,企业只需要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其他的费用自然就包含在他的工资里了,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非全日制用工的成本比全日制用工要低廉一些,可以为企业节约一部分人力成本。第二,非全日制用工时间很精确,按小时计酬,这种精确的用工方式会降低企业的人力成本。第三,企业可以随时终止非全日制用工,不需要有任何条件和理由,而且还不用支付补偿金,这一点对企业很有吸引力,因此这种用工方式受到了企业的认可与赞同。(2)非全日制用工的弊端。非全日制用工尽管有几大优点,即用工低廉和用工灵活性高的优点。但是,它的弱点也是非常突出的,即劳动者的工作稳定性比较差。我们不能设想说某一个员工他最理想的工作就是找到一份在某单位每天工作两小时,拿着很低的工资的工作,而且企业还不给他上保险,还可以随时让他离开工作岗位。相信任
    2023-06-10
    382人看过
  •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问题的研究
    近几年,以小时工为主要形式的非全日制用工发展很快。这一用工形式突破了传统的全日制用工模式,适应了用人单位灵活用工和劳动者自主择业的需要,已成为促进就业的重要途径。就业形式的灵活多样,对劳动关系调整、工资支付和社会保险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发[2002]12号文件明确提出:下岗失业人员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等灵活形式就业的,要适应其特点,抓紧制定劳动关系形式、工资支付方式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配套办法,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针对非全日制就业的特点,制定相关政策已是当务之急。为贯彻、落实中发[2002]12号文件精神,2003年5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发[2003]12号)对非全日制劳动关系、工资支付、社会保险等方面提出了处理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先后发布了相关的贯彻实施办法。笔者依据相关规定,就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关系的调整、工资支付和
    2023-06-10
    389人看过
  • 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的思考
    近些年来,各地推进劳动社会保险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一定成绩。但是,非公企业职工参加劳动社会保险仍有较大缺口。怎样在非公企业中建立便捷、通畅的职工参保机制,是当前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宪法》规定:劳动者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国务院颁发的《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也对有关劳动社会保险作了具体规定。国家从法规层面和政策层面规定劳动社会保险,表明了这一制度的重要性,体现了执政为民的宗旨,代表了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些年来,各地推进劳动社会保险的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一定成
    2023-06-09
    323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有没有加班工资?
    有。非全日制雇佣加班津贴只能按时计算。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超过8小时的1、5倍(非双休日),双休日的2倍计算,节假日的3倍。非全日制雇佣是指以小时报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雇佣者中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雇佣形式。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合理吗非全日制劳动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合理的。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劳
    2023-08-1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 更多>

    #非全日制用工
    相关咨询
    • 非全日制用工是否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非全日制用工是否缴纳养老保险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24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单位交社会保险。根据我国《劳动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宗旨,按照我国劳动者社会保险的参保原则,不管是全日制用工还是非全日制用工,单位必须为劳动者购买社会保险,尤其是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否则出现需要社会保险报销事宜,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责任。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
    • 非全日制用工的非全日制职工需不需要社保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11
      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 非全日制用工如何认定?非全日制用工想要缴纳社保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16
      非全日制用工需要缴纳社保吗需要。首先我们来看下非全日制用工到底是何种用工形式。《劳动合同法》第五章中有一节的内容是有关非全日制用工的,其中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从该条规定能看出非全日制用工的主要特征就在于每日及每周的工作时间比全日制用工形式的要少,这个工作时间的区别也是
    • 非全日制用工用不用交社保? ? ?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16
      公司不需要为非全日制用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法并没有对非全日工的保险做出相关规定。且劳动合同法中也未有相关规定,只规定非全日用工可以口头也可书面约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知终止用工且不用支付任何补偿,非全日制用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因此不存在对公司进行罚款等处罚,非全日制用工的人员可自行参保。如果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直接与
    • 非全日制非全日制工人如何缴纳社保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3
      一般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会保险由用人单位或个人缴纳。 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10—12条的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社会保险法》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