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押合同具体承担哪些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3 20:33:22 265 人看过

当事人签订质押合同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对该出质的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债权人对出质财产优先受偿之后,出质人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

一、股权质押的标的物是什么

股权质押的标的物是股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权质押是为自己或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司股权。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又称出资质押或出资股份质押,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称为股份质押。

二、小汽车可以质押吗

小汽车可以进行质押。小汽车属于动产的一种,动产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以质押车辆为条件,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三、民法典试卷: 质押权人行使质权问题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六条: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14: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质押合同相关文章
  • 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未登记如何承担责任
    一、民法典中质押合同未登记如何承担责任质押合同并不一定要登记的,质押不需要登记的财产时,自财产交付时质权设立,质押人按质押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七条【质押合同】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质押合同。质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四)担保的范围;(五)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第四百三十六条【质物返还及质权实现】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押财产。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质权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质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质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二、权利质押担保与动产质押担保的区别(1)合同标的不同。动产质押的标的为有形的动产;权利质押的标的为无形的
    2023-04-13
    118人看过
  •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哪些
    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方式有:(1)通报批评;(2)赔礼道歉,承认错误;(3)恢复名誉,消除影响;(4)返还权益;(6)停止违法行为;(7)继续履行职责;(8)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9)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10)行政赔偿等。行政主体改变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原因有哪些(一)行政行为存在瑕疵。囿于一些行政主体的放任、知识欠缺或疏于审验等,行使职权过程中存在程序或实体瑕疵的行为,当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诉讼后,行政主体想通过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自我纠正,使该行政行为因要件的纠正或补充而成为合法的行政行为且效力得以继续维持。(二)息诉考虑。行政主体通过改变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仅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利益得到保障,而且能够消除其对行政机关的抵触情绪,增进人民群众和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同时由于诉讼过程中行政相对人的积极参与,他们能够在中立方法院的指导下了解相关的法律制度,从而有助于息诉罢访。(
    2023-07-30
    353人看过
  • 滥伐林木罪具体应承担哪些刑事责任
    滥伐林木罪的刑事责任是:行为人构成滥伐林木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是指经主管部门同意,但未按采伐证规定任意采伐的行为。滥伐林木罪的体现形式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而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2023-08-01
    411人看过
  • 工程质量责任主体有哪些,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
    一、建设工程主体主要1、建设方;2、施工方;3、设计方;4、监理方。二、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各自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又有哪些?(1)建设方的质量责任是使项目按照预期的质量标准,满足整个项目的使用功能和达到必要安全要求,使项目能够正常的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质量义务是确保建设项目满足国家的强制标准和相关规范、规定要求。(2)施工方的质量责任是确保施工过程符合承包合同规定。按照2003年6月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并且其不良记录,包括勘察、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监理等单位的不良记录,应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年检和资质评审的重要依据。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都要由施工人承担责任。这些责任包括由建设施工人对存在质量问题的工程进行修理、返
    2023-02-08
    115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具体承担责任
    交通事故赔偿责任的划分建立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基础之上。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在我国有统一的规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一、发生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立即停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3、及时报警,当事人要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
    2023-03-02
    312人看过
  • 承担劳动合同责任的主体
    劳动合同订立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相互选择和平等协商,就劳动合同条款达成协议,从而确立劳动关系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签订主体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劳动合同期限;(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劳动报酬;(七)社会保险;(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法劳动合同签订期限有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2023-07-19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合同是质权人与出质人之间签订的一种担保合同。出质人在将自己的一定的财产交给质权人占有后,应向质权人担保。在无法还请债务时,质权人可根据合同处理质押物,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以及主债权产生的利息、违约金、质押保管费... 更多>

    #质押合同
    相关咨询
    • 担保合同变更具体的责任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9
      变更担保合同的条件如下: 1、订立合同时公平。例如,一方明显违反等价有偿交易原则,利用交易优势,迫使对方表达不真实的意思,接受不利于自己的交易条件。 2、因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对方违背真实意愿订立担保合同的。
    • 学校对在校学生应承担责任性质具体有哪些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8
      1、一般认为,对未成年学生负教育义务的学校等教育机构对未成年学生承担的是一种一定的监护性质的责任。那么,学校对未成年人在校生活、学习期间所受到的人身伤害,承担的责任就应当是全部责任。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 2、因此,学校并不对学生具有监护责任,除非与学校有明确的委托监护的约定,一般情况下,只有未成年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学校才会承担部分责任,而这一责任只是管理责任,所谓的管理责任主要是指学
    • 抵押合同无效可以按实质性质承担责任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8-03
      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以登记为准,未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借款担保抵押合同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4
      如果你问的是违约金的数额(比如债权总金额的百分之几),一般情况下,违约经的数额应当与抵押人的违约行为可能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后果相当。例如:针对“擅自处分抵押物”的违约行为,因该行为可能给抵押权人造成较大的损失,违约金可约定为债权总额的20%-50%。
    • 涉嫌逃税,有责任吗?具体要承担哪些责任.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5
      公司涉嫌逃税,股东没有责任.是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负责人有责任,因为他们代表了公司.当然,如果股东兼任法定代表人以及公司负责人则也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