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处理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14:14:56 393 人看过

离婚案判决后就财产问题起诉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当事人因存在共同财产未分割而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支持;

2、当事人因财产分割存在欺诈、胁迫而起诉撤销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查证属实的,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应当予以支持等。

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要怎么办?

对于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如果夫妻双方有特殊约定的,则按照双方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夫妻没有特殊约定的,自由双方自行协商财产如何分割;无法协商的,由法院来判决,法院会遵循以下原则判决:

一、男女平等原则。

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三、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四、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五、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四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13: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诉讼相关文章
  • 离婚诉讼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不要求分割财产是否能离婚?
    离婚起诉不要求分割财产能离婚。离婚诉讼属于诉讼合并,是一种复合诉讼,涵盖婚姻、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离婚诉讼的提起必然导致与婚姻关系有关的财产关系和抚养关系,因此离婚诉讼实际上解决了婚姻关系、财产和子女抚养三诉的合并。当事人只要求离婚,暂时不要求财产分割。这种行为不违反法律对诉讼权利义务的禁止性规定。因此,当事人有权在诉讼中只起诉离婚,不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不要分割财产离婚时要分割财产。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应当对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由法院判决。对于财产,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共同财产应当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利益原则进行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
    2023-07-04
    434人看过
  • 处理缺席方的离婚诉讼问题
    离婚一方不到庭时,法院可以缺席判。但是法院缺席判决离婚的条件是:1.法院已经依法送达了传票传唤被告/原告到庭。2.被告/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正当理由:包括身体发生疾病不能前往法庭等。夫妻一方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哪些材料(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居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
    2023-07-04
    22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处理拆迁财产损失的问题?
    拆迁财产损失不能民事诉讼,属于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九)认为行政机关
    2023-07-03
    251人看过
  • 离婚案件中财产问题诉讼的经费从何而来?
    离婚涉及财产问题的诉讼费用先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交,法院审理判决后,可能由败诉方承担。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交通事故诉讼中诉讼费该由谁承担一、交通事故诉讼中诉讼费该由谁承担1、交通事故纠纷的诉讼费应当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2、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
    2023-08-16
    479人看过
  • 怎么处理离婚中一方财产转移问题
    离婚时当事人可以针对对方转移财产的行为向法院进行起诉,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可以不分或者少分财产给对方。离婚时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严重侵犯一方权益的行为,一旦发现,要及时保存好证据。一、对方转移的财产可以分到转移的份额吗我们可以根据发现对方转移财产行为的不同时间采取不同的方法:1、如果在离婚时,发现对方转移财产的,有证据证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转移财产的证据,法院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判决在分割夫妻财产时,对转移财产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财产,这是对离婚转移财产行为的一种处罚。2、对于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财产的行为的,可以在发现之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讼。二、离婚了卖车合法吗?离婚诉讼期间一方卖车是违法的。具体如下:1、离婚案件中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可以要求法院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者不分。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照顾子女
    2023-04-12
    308人看过
  • 共同财产隐瞒问题在离婚中的处理方式
    离婚女方隐瞒共同财产,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2、我国民法典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中离婚后隐瞒的财产怎么处理?离婚后发现对方有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提起
    2023-07-06
    169人看过
  • 法院如何处理离婚诉讼中缺席一方的问题
    一、法院如何处理离婚诉讼中缺席一方的问题离婚诉讼被告缺席法院处理是缺席判决,原告不到庭的一般按撤诉处理。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法律具体规定是,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二、诉讼离婚流程婚姻诉讼离婚流程为:1.原告提起民事诉讼,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立案。2.申请立案的时候需要提交本人身份证,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诉讼费。3.法院立案之后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会开庭审理,并作出判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
    2023-09-29
    126人看过
  • 离婚财产处理办法:未分割财产的处置问题
    离婚财产遗漏未分割的,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法律,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离婚财产纠纷未分割财产怎么认定?离婚后财产纠纷未分割财产时效的确认:如果因配偶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出现未分割情况的,当事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对财产进行再次分割。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
    2023-07-24
    88人看过
  • 诉讼离婚中的特殊保护问题
    1、对女方的特殊保护。原则上,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一年内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起诉离婚。但女方起诉离婚或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例外。2、对现役军人的特殊保护。原则上,现役军人的配偶起诉离婚,未经军人同意,人民法院不得判决离婚。但现役军人存在重大过错的情况下例外,即现役军人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现役军人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现役军人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一、哪种情况下男方不能主动提出离婚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是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在不允许离婚的情况中,这一条是对男方离婚自由的限制。但是,在此期间,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或者如果女方提出离婚的,则不在此限。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征得军人同意,
    2023-03-12
    418人看过
  • 如何正确处理家庭暴力离婚中的财产问题
    一、如何正确处理家庭暴力离婚中的财产问题家庭暴力离婚财产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于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一方家暴可以诉讼离婚吗一方家暴可以诉讼离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遗弃。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023-09-18
    103人看过
  • 怎样处理离婚问题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一、怎样处理离婚问题中的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平均分割,一人一半。《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二、协议离婚需要哪些条件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2、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离婚是完全自愿的3、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三、协议离婚要带什么东西1、本人的结婚证2、不同居民(1)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华侨: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永久居留证(绿卡)(3)香港居
    2023-04-29
    378人看过
  • 处理没收财产中的债权问题
    被判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没收财产是指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全部。在没收财产的时候,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没收财产的债务人要还债吗如果该债务是债务人被判没收财产以前所负的正当债务,那么该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以债务人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只有经债权人请求,法院同意的,才能用被没收的财产偿还该债务。债权人提出请求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取得债权是在判决生效前;(二)被没收财产的债务人所负的是合法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条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的,经债权人请求,应当偿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刑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没收财产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是指犯罪分子在判决生效前所负他人的合法债务。《刑法》第五十九条没收财
    2023-08-12
    117人看过
  • 资产重组中的财务处理问题
    一、资产重组的含义(一)概念资产重组是指通过不同法人主体的法人财产权、出资人所有权及债权人债权进行符合资本最大增值目的的相互调整与改变,对实业资本、金融资本、产权资本和无形资本的重新组合。重组是企业为了实现一定的目标即获取利润及股东投资回报率最大化,充分使用管理和资源以及对付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重组会引起资产或资本以及管理策略的改变。(二)分类资产重组通常涉及:资产注入,资产或业务的出售,资产重新的整合,债务、资本比率的改变,新形式的资本、债务形式,借款期的改变等。重组可以以多种形式进行,包括:资产注入、兼并、股份化、破产、出售、建立核心子公司等。既然资产重组可以为不同企业提供较多可选择模式,也就是我们在采用重组形式中有了更多的回旋余地。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模式:1.所有权换位的资产重组,即资产的所有权在不同的的产权主体之间发生转换或实现重新组合。如注入新资产、兼并、合并、收购。许多西方国家的
    2023-06-12
    82人看过
  • 离婚财产中孩子的归属问题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孩子归谁抚养现有双方协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两岁孩子归谁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的,按照双方协商确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的,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一般会判给女方,两周岁及以上的,按照最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
    2023-08-14
    148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离婚诉讼的完整流程: 1、有二审:起诉→受理→审理→调解→判决→上诉→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2、... 更多>

    #离婚诉讼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中,如何理解离婚诉讼中一般的一般问题问题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1
      首先,该案例提问者提出问题,无法给出准确答案。因为,离婚诉讼不同于其他民事诉讼,不属于必须公开审理的范围。所以也无法获知准确的信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第六条规定,
    • 离婚诉讼中财产问题和孩子抚养费怎么处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20
      如果你们双方都同意离婚,可以将财产怎么分,孩子由谁抚养、抚养费怎么支付等等这些写下来形成离婚协议,双方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无法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判决准予离婚,是向对方的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如果对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有居住信息证明的,在对方居住地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状、身份证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具体材料根据实际情
    • 处理离婚诉讼中两地分居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4-12-0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夫妻双方分居两地提起离婚诉讼的情况,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同,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则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双方没有经常居住地,则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财产分割问题导致离婚诉讼中的僵局
      北京在线咨询 2024-11-16
      在离婚过程中,如果大家对于财产的分配存在分歧,法院也会尽力进行调解和解决。即使只是在财产分配上存在一些差异,法院也有可能会依法进行裁决。不过,如果其中一方特别坚持不想离婚,那么第一次和第二次离婚尝试的成功率可能会较低。当然,如果你们已经开始分居生活,那么你就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你已经分居满两年。因此,你也不必急着起诉离婚,而是可以先让法院处理离婚事务,然后再解决财产问题。如果这些财产确实是共同财
    • 如何理解离婚诉讼中房产的价值问题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08
      1、离婚分割房产一般是以房产现值作为分割的依据,而非购房时的价值。很多当事人在离婚房产分割时,习惯以购买时的价格计算及分割,这在司法实践中是不能成立的。 2、房价的市值一般由当事人双方估价后达成一致的意见若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委托相关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以该评估报告作为分割的标准。一般评估报告的有效期从3个月到6个月不等。评估费用由当事人双方分担。 3、离婚双方对财产价值有争议的,可通过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