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出售房产因未经共有人同意无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2 19:11:49 208 人看过

家住徐汇区的王老先生有子女共三人。去年10月,王老因病去世,根据王老生前遗嘱,将其名下一处房产留于子女三人,今年1月上旬,王老的大儿子将该房产委托挂牌于美联物业公司下属门店,要求出售。美联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其房产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复印备案,为其房产挂牌做准备工作。

但在工作人员核查其房产证时,发现房屋产权证附记一栏中标记:该房产为兄妹三人共有。工作人员立即告知王老的大儿子,该物业如要挂牌出售,需要他们兄妹三人同时签字确认,才能交易。王老的大儿子表示,等找到下家时兄妹三人会同时签字确认。

1月15日当日,王老的大儿子至美联签署“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声称其有代理权限并欲代其弟弟与妹妹在居间协议上签字,美联工作人员要求其出示另两位产权人的授权书以证明其具有合法的代理权。因王老的大儿子无法拿出有效证明,其具有合法的代理权,美联物业工作人员暂时终止了该项交易。

律师认为,买卖交易中所谓合法出售方即产权证上所有权利人,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在进行交易时所有产权人必须亲自签署居间协议,该居间协议才真实有效,产证上的任一权利人如不能亲自签署居间协议,必须有公证委托代理权限且权限明确的受托人签署居间协议。如共有产权人未全部到场签署居间协议,而下家业已签署了居间协议,该协议只能算部分有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30日 2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有相关文章
  • 房屋出售未经共有人同意该如何解决
    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怎么办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1、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2、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1、房屋共有产生的原因房屋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对同一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房屋产权的共有关系,通常基于下列原因而产生:(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共同购置,如
    2023-05-02
    139人看过
  • 出卖共有房屋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有效吗
    共有房屋形成的原因一般是:1、因婚姻关系形成的夫妻共有房屋,虽然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实际上是夫妻共有房屋;2、因继承形成的共有房屋,即房屋的所有人死亡,其合法继承人为二人以上,尚未办理遗产析产,其房屋产权应为继承人共有;3、因拆迁形成的家庭共有房屋,即依据拆迁补偿协议,被补偿人为家庭中的数人,但是回迁房登记在了其中一个人的名下,实则为家庭共有房屋;4、因共同出资建房、购房形成的共有房屋。《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四款规定“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不得转让。出卖人因侵犯了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而形成合同无效。
    2023-05-01
    436人看过
  • 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所谓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人或两个人以上的所有人对于全部共有财产,享有平等所有权的共有关系。这里的“平等所有权”,是指每个共同共有人对共同共有的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没有份额限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八十九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对其他共有人的损失,由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人赔偿。”由此可见,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并不必然无效,这个特殊情况就是第三人是在善意的前提下即在买卖房屋时,并不知道相对人无权独自出售房屋,同时相对人必须是有偿购买房屋,即对所购房屋支付了合理的对价。只有在具备这两个条件的情况下,法律才会保护第三人也即购房者的权益,承认买卖关系有效。擅自出售共有房屋,买卖关系是否有效
    2023-06-10
    115人看过
  • 上海公房出售买卖未经同住人同意法院被判公有住房出售合同无效
    2008年05月15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浦民一(民)初字第4116号原告瞿某甲,男,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路###弄21号202室。委托代理人陈如浪,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陈如波,上海普若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章某,女,19##年#月##日生,汉族,住上海市浦东新区德平路##弄##号203室。委托代理人孙某亮,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浦东新区##镇##路50号。法定代表人陆某兴,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某宪,男,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物业经理。原告瞿某甲诉被告章某、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高洁华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瞿某甲及委托代理人陈如浪、被告章某之委托代理人孙某亮、被告上海浦东新区##物业发展公司之委托代理人张某宪
    2023-05-05
    240人看过
  • 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怎么办
    一、房屋共有人有什么权利房屋共有人的权利(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在不影响整幢房屋经营管理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分出自己的份额,否则只能由其他共有人作价补偿。(2)处分自己份额权按份共有人对自己享有的份额,有相当于单独所有权的权利,对按份共有房屋中属自己的份额,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进行各种处分,如出卖、赠与、抛弃等。(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是按份房屋共有人在出卖自己份额时,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其他人购买的权利。按份共有人在出卖自己所占房屋份额时,应预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只有其他共有人明确表示不购买,或者其购买的条件不为出卖人满意时,才可以出卖给其他人,否则其他共有人可请求法院宣告该买卖行为无效。二、未经共有人同意出售房屋怎么办实践中,经常会有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
    2023-06-18
    9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出售或者购买房屋的行为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对重大财产的处理,应当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处理重大财产和事务要求与配偶商量,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一种法定义务。反之,如果一方私自处理,则侵犯了配偶的权利。但是,夫妻之间的平等协商只针对夫妻双方的权利义务来说,仅对夫妻两人有约束力,不能约束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因此,夫妻一方擅自出售或者购买房屋的行为,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出售或购买行为经过夫妻共同协商的,不论是否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该行为有效。如果第三人明知行为的夫妻一方不具有独立的处分权,该行为无效。
    2023-05-05
    178人看过
  • 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应该怎么办
    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一般是有效的,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合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另一方可以请求单方处分共同房产的一方赔偿损失。一、如何处理离婚时擅自转让股权夫妻共同财产处分须征得全体共同共有人的同意,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有关系存续期间,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但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项财产的,应当维护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在股权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那么如果一方擅自转让,应征得另一方同意。如果没有得到同意,那就是擅自转让,转让行为无效。但是,如果受让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这是夫妻双方关系恶化可能会离婚、不知道转让人是恶意、支付了合理对价,这样的话,这笔钱也是追不回来的,是被受让人善意取得股权所有权。二、夫妻一方私自卖房,另一方有权要回吗第一,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且仅登
    2023-03-19
    491人看过
  •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的合同效力
    未经房屋共同共有人同意,出卖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认定?答:审判实践中,经常遇到房屋共有人以其他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为由,主张其他共有人对外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对此问题,应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出卖人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出卖人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受人存有过错,与出卖人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受人有理由相信出卖人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摘自《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二手房买卖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2023-06-04
    458人看过
  • 擅自转让产权共有房屋被判无效
    当事人在没有告知房屋共有人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与他人共同拥有的房屋产权转让给他人,房屋共有人将其告上法院。近日,崇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张某与原告钟某签订的《房屋转让协议书》无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张某与原告钟某是一家建材店铺的合伙经营者,两人按份各享有店铺一半的产权。2007年12月23日,张某在没有通知钟某的情况下与第三人刘某签订一份《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将自己所享有的店铺一半产权以12.56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了刘某。后钟某要求与刘某共同经营店铺,双方发生争议,钟某遂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张某与钟某之间的《房屋产权转让协议书》无效。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张某作为店铺的共有人,在转让自己的份额时,没有向该店铺的共有人钟某履行通知的义务,从而和第三人刘某签订了店铺产权转让协议书将其所有一半的产权转让给刘某侵害了原告的优先购买的权利,此转让行为应属无效,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2023-06-10
    500人看过
  • 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出租人依法享有解除权。
    根据《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未经出租人同意房屋转租有没有效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是否有效,需根据出租人的态度确定。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知道合同未终止的,转租行为有效。如果出租人一直不知道房屋转租的行为,那么房屋转租的行为是有效的。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给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23-08-17
    97人看过
  • 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合同无效
    中新网宁波8月13日电(记者何蒋勇实习生邱佳艳)以前的黄昏恋常不被子女所接受,而今对于长辈们的第二春寄托,子女们大多数赞成。但这份寄托一旦涉及到财产时,又有了分歧。近期,浙江省宁波市江东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儿子起诉父亲将继母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的案件。2014年7月中旬,谢先生到江东法院起诉父亲谢大伯和继母岑阿姨。起因在于前不久自己偶然得知父亲没和他商量后,就将岑阿姨的名字加到自家的房产证上,两人还签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而实际上岑阿姨没付一分钱。谢先生对父亲的再婚是支持的,因为母亲过世快10年了,在这之后父亲一直单身,确实很孤独,尤其是自己成家后。后来父亲认识了岑阿姨,交往一段时间后,父亲打算和岑阿姨结婚,也征求过自己的意见。当时他觉得,父亲年纪大了,有个伴是好事。但这件事上,谢先生觉得房子是母亲在世时和父亲一起买的,有母亲的一半,即使母亲去世了,这部分的房屋产权也该算作遗产。而父亲将继母的名字
    2023-06-05
    310人看过
  • 未征得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地产,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些房地产买卖合同无效情形具体有:(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行为,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房屋买卖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签订合同,他们不能独立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否则,属无效合同。(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指一方当事人以使对方财产、肉体或精神上受损害相威胁,迫使其产生恐怖而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
    2023-08-17
    388人看过
  • 夫妻单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财产
    赵*阳、吴-卿夫妇与杨*庆、李*平夫妇均为某市一家中学的教师,并曾经是该中学西大院教师宿舍的隔壁邻居,2001年,该中学进行集资建房,杨*庆、李*平夫妇出资64557.3元分得市区丽景南苑X幢XXX室。赵*阳、吴-卿夫妇听说杨*庆想把这套新分的房子出售,而他们恰好想再购买一套。于是,夫妻俩与杨*庆商议购房事宜。一个愿卖一个愿买,9月,赵*阳、吴-卿夫妇与杨*庆很快达成口头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将丽景南苑的房屋以人民币11万元的价格出售给赵*阳、吴-卿夫妇。9月15日,赵*阳、吴-卿夫妇给付杨*庆购房款人民币8万元,杨*庆即将该房屋的钥匙及水电交费卡交给赵*阳、吴-卿夫妇。因当时尚未领取房产证,双方口头约定余款3万元待交付房产证时结清。2003年12月10日,杨*庆申请登记房屋所有权,并取得了有自己名字的房屋产权证。杨*庆立即交给了赵*阳、吴-卿夫妇,赵*阳、吴-卿夫妇亦按两年前的约定将3万元余
    2023-04-27
    222人看过
  • 未经共有人同意不得出卖租房吗
    在一般情况下共同共有的房屋的出售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进行,按份共有的房屋应当经产权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权人同意才能出售。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房屋的,一般应当认定无效。一、共有房产被其中一人卖掉了,怎么办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其他共有人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或者向处分人请求损害赔偿。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因此,未经共有人同意与他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出卖房屋的行为是无效的,并且可以要求第三人返还原物。二、房屋共有办理条件(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法继承人同时继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额对所继承的共有
    2023-06-27
    199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共有
    词条

    共有,是指某项财产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权,换言之,是指多个权利主体对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权。按照一物一权主义,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个所有权,数人不得对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权。 但一个所有权可以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共有
    相关咨询
    • 未经母亲同意擅自出售房产合法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7
      如果房产登记在该房主名下,则其出售房屋无需征得其子女的同意。他只需要授权其中一个子女代为办理相关手续即可,为稳妥起见,建议要求房主对授权委托书进行公证,这样由公证处对房主签名的真实性进行审核,会降低交易风险 另外,建议你单独跟房主的女儿签署一份协议,注明如果其未经房屋产权人同意私自出售房屋,应当承担何种违约责任。这样可以从合同层面对其进行约束 鉴于时间有限,恕不能提供详尽咨询,如需更多帮助,可直接
    • 未经共有人的同意出售房屋属于自有房屋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2-23
      房屋共有人有下列权利: 1.要求分出自己份额权; 2.处分自己份额权; 3.对其他共有人出售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 未同意的权利人可以向私自出售的权利人主张赔偿,但房屋如果已经过户,则无权向买主索要。
    • 未经房屋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出售并转让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11
      从司法实践来看,在未经部分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出售共有房产,符合以下情况的,还应认定买卖合同有效: 1、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房屋时,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出售该房,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2、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房有其他按份共有人,出售该房时,未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共有人同意,但买受人为善意的,应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3、出卖人为房屋登记产权人,该
    • 共有房屋未经共有权人同意出售的,合同效力如何?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的,房屋不得出租。故本案中A侵犯了王甲对该房屋的共有权利,其与他人签订的租赁协议依法应确认无效,承租人应将房屋返还给王甲。
    • 未经房产共有人同意擅自将房屋抵押的抵押权有法律效应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14
      1、“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2、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