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债务离婚后追究另一方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7 07:47:05
192 人看过
众所周知,如果在缔结婚姻关系期间,配偶一方以其个人名义向外借出的款项已经超过了维护家庭日常生活所需,那么在他们离婚之后,这笔债务就不应当由另一方来负担。
然而,如果这笔债务最终被用于支付家庭的公共开支、共同从事的生计活动或者基于夫妇两者共同达成的决定等目的,无论在何种情况之下,即便是在离婚以后,这名配偶仍有可能要对这笔债务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债务产生后离婚,夫妻另一方需承担债务吗
168人看过
-
另一方需要偿还夫妻离婚后一方信用卡债务吗?
403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单方面债务和另一方有关么
428人看过
-
离婚后夫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清偿后有没有权向另一方追偿
125人看过
-
夫妻离婚如何偿还另一方债务?
430人看过
-
夫妻婚前债务死后另外一方要还吗
292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
词条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文章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债务另一方不知情可否追究责任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25实践中并不以夫妻一方是否知道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而是看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 如果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一方不知情,那么也是要承担责任的,也就是具有归还的义务。但要是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的,那么不管另一方是否知道,都无需偿还该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 主要包括: (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
-
夫妻两人离婚后一方婚前债务另一方有责任吗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14一方婚前所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用其个人财产偿还,配偶没有偿还义务,债权人也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但是,如果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关系,且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或已成为婚后夫妻共同的物质生活条件的; 婚前一方所欠的个人债务即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债权人对此应当承担
-
夫妻离婚是债权归另一方还是债务归另一方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4不一定。《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
-
夫妻双方离婚后可以把债务追究吗?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3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同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
-
离婚后夫妻共有债务一方代偿后,是否有权向另一方追偿江苏在线咨询 2022-11-111.夫妻中的一方向债权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后,有权就超出其应当负担债务额度向夫妻的另一方追偿。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其意就是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的,这是指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对共同债务有向债权人全部给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