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听证事项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6:10:29 256 人看过

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

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

3、责令停产停业的;

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

一、听证会组织的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5、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6、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7、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二、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通常只有在当事人一方要求法官裁决某些特定事项时,法官才会在公开审讯前举行听证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行政处罚当中的听证制度就类似于诉讼活动当中给予被告方及犯罪嫌疑人一个自我辩驳的机会。当然了,行政处罚相对人虽然有提出听证的这种权利,但提出听证的同时,行政处罚相对人要确保自己有相应的证据,否则就算举行完了听证会,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可能还会造成的依法实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04: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哪些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的情形有如下情况: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并不是行政案件的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就应当组织听证。但如果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一、行政处罚听证是什么意思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
    2023-06-19
    187人看过
  • 《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行政许可,指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行政许可法对行政许可的立法界定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行政许可听证通知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一)听证的事由与依据;(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听证主持人、记录员、听证员的姓名、职务;(四)听证会代表或许可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与义务;(五)注意事项;第十三条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办理期限内。主管机关应当将所需时间书面告知许可申请人。第十四条听证会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听证主持人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和到场情况;(二)听证主持人介绍记录员、听证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告知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宣布听证开始;(三)听证主持人宣读听证纪律和听证会场有关注意事项;(四)审查该行政许可事项的工作人员提出
    2023-05-06
    108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
    一、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吗行政许可有听证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是指在行政机关适用的、当事人可以公开举行的对一些重要的事实表达自己的意见的行为。它通过公开举行的方式来进行,它一般适用于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权衡时,个人利益有可能受到极大的侵害的情形下进行。二、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什么?行政许可听证的程序是: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听证可以不公开进行。3.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4.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5.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
    2023-04-24
    9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通常由一个行政机关自己审批、自己管理、自己督查和自己处罚的大包大揽式的做法。2、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问题。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了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3、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同一违法事实不再出现多个部门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
    2023-06-11
    500人看过
  • 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有哪些?
    一、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对行政许可的概念可以从广义上和狭义上予以界定,广义的行政许可包括行政机关的一般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批准、证明、检验、审核、备案等在内的所有行为,范围比较广泛。而狭义的行政许可则只是指在法律一般禁止的情况下,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通过颁发许可证或者执照等形式,依法赋予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或者实施某种行为的权利或者资格的行政行为。后者是在制定《行政许可法》时所采用的概念。《行政许可法》第三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第三条共有两项,第一项从正面对该法总的适用范围作出规定。第二项从反面
    2023-05-02
    244人看过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一、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应当组织听证的;2、实施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3、环境保护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依法要求听证的。法律规定:《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暂行办法》第七条: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审批该专项规划草案和作出决策之前,指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举行听证会,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规划除外。二、建设项目中涉及环境保护行政许可听证的情况有哪些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
    2023-06-15
    138人看过
  • 其他不具有行政许可性质,不适用本法的有关事项有哪些
    除了本条明确规定不适用本法的行为外,在实践中还有一些容易同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相混淆,但不具有行政许可特征的行政行为。这些行政行为也不适用本法,主要有:一是内部审批行政行为,亦即上级行政机关基于行政隶属关系对下级行政机关有关请示报告事项的审批。在行政管理中,下级行政机关经常就工作中的一些重要计划、规划、决策以及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中的问题请示上级国家机关,由上级国家机关予以审查批准。这种审查批准,是一种内部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机关内部上下级领导关系的一种体现,不同于作为外部行政法律关系的行政许可,因此这种审批不适用本法。当然,在上级对下级报批事项的审批中,有一些是下级行政机关受理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管理权限,经本级行政机关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上级审批。这种审批属于行政许可决定程序中的一个环节,应当适用本法。二是处置财产权利的审批,如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企业资
    2023-06-13
    66人看过
  •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中必须听证的有哪些
    1、行政机关依职权应当进行听证的情形(1)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凡法律、法规和规章中明确规定听证程序,行政许可属于其规定的情形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举行听证。(2)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如果行政机关认为行政许可事项对公共利益可能产生较大的影响,行政机关就应当将有关的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告,使社会对此予以关注,听取社会各界包括有关专家的意见。行政机关经过对申请人的利益与公共利益进行考量后,认为准予许可不会对公共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反之,则应拒绝颁发许可。2、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1)“他人”的范围。这里的“他人”是指行政机关和申请人以外的同行政许可的实施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个人或组织。在有数量限制的行政许可中,虽然申请人之间是竞争关系,存在直
    2023-06-13
    399人看过
  • 简述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
    一、简述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有哪些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包括:1.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2.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3.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4.直接关系公共安全、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5.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二、行政许可事项是什么意思行政许可事项的意思是指行政机关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
    2023-06-06
    215人看过
  • 行政案件听证中,哪些情形应当终止听证
    1、听证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听证:(1).听证申请人撤回听证申请的;(2).听证申请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3).听证申请人死亡或者作为听证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撤销、解散的;(4).听证过程中,听证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扰乱听证秩序,不听劝阻,致使听证无法正常进行的;(5).其他需要终止听证的。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四十九条。一、行政处罚听证向谁提出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如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的三天内向该行政机关提出。受处罚的当事人提出要求听证的方式,可以是书面形式,也可以是口头形式。对受处罚人以口头形式提出的听证要求,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应当记录在案,以确认受处罚的当事人行使了要求听证的权利的事实。2、行政机关在收到受处罚的当事人的听证要求后,应
    2023-02-14
    220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的情形具体都有哪些规定呢?
    《中华人民共和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有权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2023-02-23
    335人看过
  • 听证程序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1、听证程序的适用情形是什么?当事人对责令行政机关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听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处以巨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赔偿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下列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交;(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四)听证应当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出席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听证时,调查人员应当提出违法当事人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应当进行辩护和质证;(七)应当制
    2023-05-31
    431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不满意具体行政行为,向作出该行为的部门或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若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诉诸法院。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在纳税上发生争议,需先缴税及滞纳金或提供担保,再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诉诸法院。若您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满意,您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当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3.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2023-10-23
    3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许可中的认可主要适用于哪些情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2
      认可,是行政机关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的许可方式,主要适用于确定申请人是否具备从事提供公众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所必需的信誉条件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比如:律师资格。
    • 哪些情况下行政许可应举行听证?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2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 2022年哪些情形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听证程序是指处理案件较复杂或者较重大的违法行为,应处以较重的行政处罚时,经当事人要求,进一步适用的一种特殊程序.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了下列4种情况可以适用听证程序: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3、较大数额罚款 4、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 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具体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9-24
      听证程序适用的情形有: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有哪些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听证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2
      按照该《规定》,行政复议机构根据案件审查需要可以举行听证;当事人申请听证的,由行政复议机构按有关规定决定。5种情形可以举行听证:涉及人数众多或者群体性利益的;具有涉外因素或者涉及港澳台地区的;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事实和法律关系较复杂的;行政复议机构认为有必要组织听证的其他情形。以上便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听证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