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有长有短,但通常程序是:
从向法院递交起诉状那天起,法院必须在7日内决定立案或不立案。一般只要起诉状上写明原被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属于该法院管辖,法院就会立案。
立案之日起5日内,法院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必须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答辩的不影响审理。
开庭前,会提前3日通知。
这期间,如果对方申请延期审理,或法院认为有必要追加必要共同诉讼当事人等,都会影响最终开庭的时间。
一、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提供结婚登记证书。一方下落不明,对方要求离婚的,应提供下落不明一方出走时间、亲友不知其下落的证明材料。未办理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的,一方提出离婚,应提供同居时的年龄、未登记的原因的证明材料。
2、提供婚姻基础状况的证人证言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是自由恋爱,还是包办婚姻或买卖婚姻。订婚期间有无波折,是初婚还是再婚。
3、如女方已怀孕,应说明怀孕日期,并提供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
4、提供双方婚前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或家庭其他成员财产的清单。对有争议的财产应提供该财产的来源,取得的时间等证明材料,如发票等。
5、提供婚后感情的证据材料,婚后感情是好是坏还是一般,是否分居及分居的时间、原因等证明材料。
6、提供引起离婚主要原因的证明材料和证人线索。如一方有生理缺陷、精神病应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精神病院的诊断证明书,患病的具体时间。如一方因违法犯罪被判刑或劳教要求离婚的,应提供法院的判决书、劳改地点。如一方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应提供第三者的姓名、单位、住址等有关证明材料。
7、提供子女人数及姓名、性别、出生时间、是婚生、非婚生还是收养或继子女的证明材料、子女的健康状况,成年子女无独立生活能力的证明材料。
8、提供双方经济收入支出情况的证明材料,有无其他负担、有无债权债务的证明材料,如有债权或债务应提供借据、债务人或债权人的姓名、住址或工作单位等证明材料。如有存款,应提供储蓄所的名称、开户日期、帐号、存款金额等。
9、提供住房情况的证明材料。公房的应提供房屋产权单位的名称,私房还应提供房屋产权证书。
-
离婚开庭第一次之后,下一次开庭时间是什么时候?
292人看过
-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起诉离婚在哪申请?
66人看过
-
离婚案第一次开庭判不离什么时候在起诉
269人看过
-
第一次开庭后的再次开庭时间
242人看过
-
第二次起诉离婚立案后多长时间开庭判决,第二次起诉离婚一定会判离婚吗
465人看过
-
第一次不判离婚, 第二次多长时间起诉离婚
449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第一次起诉离婚没有第二次开庭第二次起诉时间是第一次起诉的时间是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4如果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应当在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
起诉离婚第一次调解后,多长时间是第二次开庭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3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在案件审理之前,法院会进行调解,如果双方同意调解的,法院会根据撤销受理的离婚起诉,而调解是需要时间的,一般会根据你们双方的态度而定,但一般不会超过一审诉讼审限。
-
舅父起诉离婚了,想知道起诉离婚多长时间第一次开庭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23离婚案件属于民事诉讼,未规定开庭时间,只规定了审结时间和开庭需要提前通知,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第一百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
-
起诉离婚第一次开庭多长时间,具体的规定是什么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27第一次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3~6个月的时间,要看是用于哪种程序审理离婚的案子,如果是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内会审结此案;如果是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内要审结此案,若案情特殊,可适当延长。
-
离婚第一开庭后什么时间在开庭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7我国法律规定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审理期限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同意继续适用简易程序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审理期限。延长后的审理期限累计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