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部门不予受理该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0 11:22:07 232 人看过

劳动者受伤之后一般都会去申请工伤,但是,申请工伤不代表就是认定工伤了,还需要经过劳动局的审核。对劳动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工伤认定成功后对方不服怎么处理

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二、工伤认定书丢了怎么办啊

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拿着工伤认定书向用工单位申请工伤赔偿,但是如果工伤认定书不见了,该怎么办呢?是不是就没法申请工伤赔偿呢?如果因为过错,受伤职工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先不要着急。在发生工伤认定书原件遗失的情形下,可以委托律师到工伤认定办公室查询认定书资料或者职工可以凭身份证到原先认定工伤的劳动局重新领取一份。按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工伤认定书是获得工伤赔偿的重要凭证,但是不小心丢了工伤认定书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办法进行处理。因此,了解清楚如何处理工伤认定书丢了的情况,有助于我们更快速取得工伤赔偿。

三、工伤认定能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对工伤认定申请不服的能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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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8日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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