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如何查阅民事案件卷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5 10:00:18 93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本案的相关材料,并可以进行复制。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查阅本案的相关材料,并可以进行复制。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民法典】当事人查阅案卷权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案卷。但是,根据案卷的不同情况,当事人查阅案卷的权利也存在一定的限制。

首先,当事人可以查阅完整的案卷材料。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查阅案件的全部证据、当事人陈述、鉴定意见、法院审理意见等材料。

其次,当事人可以查阅案卷中的重要材料。这些材料通常包括鉴定结论、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等。

但是,当事人并不能查阅案卷中的秘密材料。这些材料可能包括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的材料。

此外,当事人也不能查阅案卷中的审判秘密。这些材料包括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所掌握的与案件有关的秘密信息。

综上所述,当事人可以查阅案卷,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在查阅案卷时,当事人也需要注意材料的保密性和秘密性。

当事人在查阅案卷时有权查阅完整的材料和重要材料,但不能查阅秘密材料和审判秘密。因此,在查阅案卷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性和保密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第一条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

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

第三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

第四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填写查阅案件有关材料阅卷单。

第五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中查阅案件材料限于案件审判卷和执行卷的正卷,包括起诉书、答辩书、庭审笔录及各种证据材料等。案件审理终结后,可以查阅案件审判卷的正卷。

第六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后,应当及时将查阅的全部案件材料交回书记员或者其他负责保管案卷的工作人员。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对诉讼代理人交回的案件材料应当当面清查,认为无误后在阅卷单上签注。阅卷单应当附卷。诉讼代理人不得将查阅的案件材料携出法院指定的阅卷场所。

第七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案件材料应当经案卷保管人员的同意。复印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诉讼代理人可以要求案卷管理部门在复印材料上盖章确认。复印案件材料可以收取必要的费用。

第八条查阅案件材料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诉讼代理人应当保密。

第九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时不得涂改、损毁、抽取案件材料。人民法院对修改、损毁、抽取案卷材料的诉讼代理人,可以参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处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11: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刑事判决后卷宗在哪查阅
    一、刑事判决后卷宗在哪查阅到人民检察院进行查阅。《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1、在侦查阶段律师看不到这两类中的任何一类,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向侦查机关了解的只有涉嫌的罪名和羁押的场所,律师要了解案情,可以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向其了解案件情况,然后为其提供法律帮助。2、在审查起诉阶段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可以看到的案卷材料是第一类,即诉讼文书和技术性鉴定材料。所谓诉讼文书是指《起诉意见书》、拘留逮捕通知书、立案决定书等;所谓技术性鉴定材料就包括法医鉴定、物价评估报告等等这一类材料。现在全国大多数省市都是按照这样来执行的。新的《律师法》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没有限定在技术性
    2023-03-26
    104人看过
  • 已结案件卷宗的查阅和复制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渎职犯罪案件(一)滥用职权案(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
    2023-07-03
    350人看过
  • 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卷宗权的权利有吗
    一、当事人查阅行政处罚卷宗权的权利有吗当事人是有这个权利的。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二、行政处罚案卷应该保存多长时间收集保管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公安档案、资料,并自形成之日起满20年即向同级公安档案馆移交;同级未设公安档案馆的向上一级公安档案馆移交;移交后做永久保存,也就是最少不低于60年。三、查阅行政处罚卷宗材料的规定1、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2、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
    2023-06-15
    138人看过
  • 行政案件当事人是不是可以查阅案卷
    一、行政案件当事人是不是可以查阅案卷行政案件当事人一般是可以查阅案卷的。法律规定,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二条代理诉讼的律师,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有权向有关组织和公民调查,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材料,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保密。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按照规定查阅、复制本案庭审材料,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二、行政合同案件是不是适用行政诉讼行政合同案件可以适用行政诉讼,法律规定如果是因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发生纠纷的,可以适用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
    2024-01-29
    328人看过
  • 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查阅卷宗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
    一、交通事故是否可以查阅卷宗交通事故后是能查阅卷宗的。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审理、审查交通事故案件,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有关证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调卷公函后,应当在三日内或者按照其时限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件调查材料正本移交给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第七十三条: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二、如何调取交通事故卷宗如果因为案件需要,可以申请查阅事故案件的卷宗。携带身份证和申请书,直接到法院申请即可。申请后,法院会根据案情,决定是否准许当事人查阅和复印。调取工作由庭长批准,并责成具体办案人负责执行。你只须等待和
    2023-05-06
    452人看过
  • 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查阅权归谁
    除自然灾害外,任何可能危及行政相对人或无过错第三方合法权益之强制措施(包括查封、扣押、冻结等)都需要依法实施并在其后依法解除;对于前述措施的实施,相关行政机关必须依据相应法律法规,遵循法定程序、按照法定条件、依照法定方式进行,以确保执法行为的合法、公正与文明。同时,为了保护行政相对人和无过错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保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受不必要干预和干扰,所有涉案行政机关必须将其违法行为调查终结后形成的全部材料纳入行政处罚案件档案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档案查阅规定》第三条本局案件承办人因工作需要查阅案卷档案,可直接向局综合档案室查阅,档案不得带离档案室。需复印档案资料的,报案件分管局长批准。
    2024-05-07
    480人看过
  • 当事人家属可以看刑事案件卷宗
    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查阅卷宗。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查询卷宗资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师进行查阅。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检察院批捕后看守所通知当事人家属吗会通知家属,也会通知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如下:1、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2、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3、第九
    2023-07-31
    408人看过
  • 民事卷宗可以给当事人看吗
    在法律程序中,当事人拥有对案件相关文件进行查阅和复制的权利。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利阅读与此案件相关的所有资料,并且有权复印所有与案件有关的文字资料以及法律文书。需要注意的是,查阅和复制的具体范围及操作方式,将由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详细的规章制度予以明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2024-05-03
    207人看过
  •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是否有权阅卷
    第一种是刑事判决没有生效的情况下,被告人被释放的(一般是一审判决后上诉二审期间被取保受审),被告人没有直接的阅卷权。第二种是刑事判决已经生效,被告人被释放(刑满释放、缓刑、免刑等情形),可以向法院查阅诉讼档案,但只能阅正卷,可以查阅、复印。一、对中级法院的判定不服怎么办可以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是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的,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是刑事判决书,中级法院是一审法院的,公诉案件的,被告人不服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害人不服的可申请检察院抗诉。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不服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如果中级法院是二审法院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二、刑事诉讼二审有哪些规定刑事诉讼二审的规定如下:1、对于一审宣告缓刑的判决,二审法院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2、二审法院可以使用
    2023-04-07
    477人看过
  • 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
    在我国的案件审判中,原则上,一个案件最多经过两级法院审判便可达到结束的状态。这已经达到完整的状态,公民不能再进行上诉,然而若是审判阅卷已经结束,此种民事诉讼案件应是如何被记录的呢?下面则为大家详细介绍民事诉讼案件阅卷笔录的问题以帮助大家了解相关知识。调(借)阅人民法院的审判卷宗,是检察机关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也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中规定的必经程序。制作阅卷笔录正是这一环节的具体体现。当前,检察机关中对制作阅卷笔录有三种不正确的态度。一是没有养成记阅卷笔录的习惯,看卷走马观花,看完以后凭记忆和印象讨论案情。二是认为阅卷笔录不是正式的法律文书,可有可无,不要求办案人记阅卷笔录,只求将审判卷宗照本复印。三是由于阅卷笔录没有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在实践中形式因人而异、内容详略不当、质量良莠不齐,不能充分发挥阅卷笔录的功能。笔者认为,应当充分重视阅卷笔
    2023-06-21
    254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查阅、复制哪些案卷材料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代理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调查收集证据,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查阅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第一条代理民事诉讼的律师和其他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所代理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是,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诉讼代理人为了申请再审的需要,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所代理案件有关材料。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为诉讼代理人阅卷提供便利条件,安排阅卷场所。必要时,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法院其他工作人员应当在场。第三条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需要查阅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提前与该案件的书记员或者审判人员联系;查阅已经审理终结的案件有关材料的,应当与人民法院有关部门工作人员联系。第四条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有关材料应当出示律师证或者
    2023-06-18
    126人看过
  • 被害人是否有权查阅卷宗
    一、被害人是否有权查阅卷宗?如果受害人是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者是公诉案件附带民事案件的原告,当然就有权利查阅案卷,否则,案卷不会给受害看。1、在刑事公诉案件中,被害人就是被害人,不能称为”原告“,犯罪嫌疑人称为”被告人“,与民事诉讼法有区别。2、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通常是不允许查阅卷宗。如果需要,可以向检察院说明理由,进行申请。相关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刑事诉讼法没有作规定被害人可以复印卷宗,刑事方面的法律没有做规定的,视为不允许。被害人享有以下权利【节选自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北京大学,高等教育出版社(第四版),75~76页】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其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有权参加法庭调查,在法庭上就
    2023-03-05
    444人看过
  • 刑事案件卷宗能作为民事案件证据吗
    一、刑事案件卷宗能作为民事案件证据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卷宗是属于物证、书证,是属于民事案件证据的类型,所以可以作为民事案件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种类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二、民事诉讼证据必须具备的条件是什么1.证据主体合法。证据主体是指形成证据内容的个人或单位,证据主体合法,是指形成证据的主体须符合法律的要求。2.证据形式合法。证据形式的合法性,是指作为证据不仅要求在内容
    2023-04-27
    368人看过
  • 刑事案件卷宗内容
    法律综合知识
    刑事案件卷宗内容包括:1、卷宗封面;2、卷内目录;3、拘留证、拘留通知书;4、取保候审决定书、执行通知书、被取保候审人义务告知书、取保候审保证书;5、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6、辩护律师意见;7、卷宗封底等。刑事案件卷宗内容的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
    2022-07-09
    102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刑事案件结束后当事人(罪犯)可以查阅案件卷宗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4-08-26
      【法律意家】 刑事案件当事人没有权利查阅卷宗。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般来说,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是不可以查询卷宗资料的,只能由代理律师进行查阅。 刑事案件结案后当事人不能复印卷宗,只有辩护律师或者其他辩护人在审查起诉期间为行使辩护权可以复印案卷材料。
    • 当事人查阅案卷的应当报送案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3
      当事人查阅案卷规定:当事人本人无权查看涉案案卷材,但可以委托辩护人代为查阅、摘抄。法律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起诉案件审查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案卷材。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 1当事人查阅案卷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有权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但查阅案件材料不得影响案件的审理;为了申请再审,可以查阅已经审理结束案件的相关材料。查阅案件的有关材料,应当出示身份证、律师证书等有效证件,可以提取或者复印,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复印已审理结束的案件的有关材料,可以要求案件管理部门在复印
    • 刑事案件受害人查阅卷宗法条依据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15
      未成年人犯罪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我国《》第17条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在我国,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不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只对八种较为严重的犯
    • 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如何查阅案卷材料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