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一)寻衅滋事罪的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三)寻衅滋事罪的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寻衅滋事犯罪多发生在公共场所(也有一些发生在偏僻隐蔽的地方),常常给公民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是寻衅滋事罪一般侵犯的并不是特定的人身、人格或公私财产,而主要是指向公共秩序,向整个社会挑战,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制。
(四)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件
一、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这里的“情节恶劣的”,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手段残忍的,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造成被殴打人自杀等严重后果的等等。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这里的“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经常性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的;造成恶劣影响或者激起民愤的;造成其他后果的等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妇女的,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
寻衅滋事罪的主观特征是什么,寻衅滋事罪的主要特征是
54人看过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479人看过
-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如何处罚寻衅滋事罪?
492人看过
-
事后的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
407人看过
-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情形,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24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主观动机是哪些?
260人看过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对于一般公民来说,只要达到一定的年龄,生理和智力发育正常,就具有了相应的辨认和控... 更多>
-
怎样才是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辽宁在线咨询 2023-02-08寻衅滋事罪主观要件的认定是主观上的故意的行为,除了主观的要件,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其他要件包括主体的要件,主体是一般的主体,客体的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客观要件是寻衅滋事的行为。
-
-
-
寻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寻衅滋事行为如何认定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0所谓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在公共场所无视国家法律和公共场所的规定以及社会公德,肆意挑衅,无事生非,肆意骚扰他人,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恶劣或者后果严重的行为。 衅滋事行为与寻衅滋事罪的主要区别表现为违反治安管理的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一般较轻,而构成寻衅滋事罪一般要求情节恶劣或者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
-
寻衅滋事罪的主犯如何认定,如何处理寻衅滋事罪中的主犯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0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寻衅滋事的行为,此罪名既可由单个人实施,也可由结伙聚众形式出现。 在结伙寻衅滋事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主犯应当按照其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可见,主犯应对在他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 指挥下的犯罪及其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但对超出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