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与民事诉讼相比具有特定性,参照《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时,应当严格界定在以下适用范围:
(一)非法查封、扣押和冻结财产等行政行为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
(二)未依法发给抚恤金、救济金或最低生活保障金,影响维持正常生活的;
(三)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和财产权,行政机关拒绝或不予答复的;
(四)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和冻结第三人财产的;
(五)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这是一个弹性规定。
行政机关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行政机关的单方意思表示决定被管理者的切身利益,显示出双方地位的不平等性。
行政机关在行政过程中,违法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情况较容易发生。人民法院采取先予执行措施,是对行政相对方的司法保护,也是行政诉讼的最根本目的和立法宗旨的体现。
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的,对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产生直接法律效力。行政机关收到裁定后,不能提起上诉,必须按照裁定的内容立即执行。行政机关认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先予执行有错误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应当及时审查,经复议认定裁定正确的,通知驳回行政机关的申请,裁定不当的作出新的裁定变更或撤销原裁定。需要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执行的,有关单位和个人接到先予执行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必须及时地按照通知要求予以协助。当事人不履行裁定内容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保障先予执行裁定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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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先予执行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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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范围包括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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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的适用范围:行政复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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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制度中不受适用范围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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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终审判之前,为解决权利人生活或生产经营的急需,依法裁定义务人预先履行义务的制度。 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是,第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第二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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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如何处理香港在线咨询 2022-01-26首先,从先予执行的概念及其立法目的来看。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判决效力发生前,根据当事人一方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其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制度。先予执行,是相对于依据生效判决所进行的强制执行而言的。通常情况下,债务人的给付义务应由判决来加以确认,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加以履行或者强制执行。但是,案件的审理是需要时间的,尽管有“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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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先予执行的适用条件具体是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30先予执行是人民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裁定一方当事人预先付给另一方当事人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的一种法律制度。《行政诉讼法》对先予执行制度虽然未作规定,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97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除依照行政诉讼法和本解释外,可以参照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可以适用先予执行措施,这样更有利于及时保护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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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如何界定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03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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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述民事诉讼中的和先予执行制度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09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第101条的规定,财产保全分为诉讼中财产保全和诉前财产保全。先于执行: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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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包括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4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 1、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 (1)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2)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3)需要立即返还用于购置生产原料、生产工具款的; (4)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需的保险理赔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