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涂改、伪造病人病历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09:10:19 105 人看过

病历是客观记录医务人员进行医疗活动的文字资料,也是判定医务人员对疾病的诊断、分析以及治疗措施是否正确的重要书证,因此法律规定医院的故意添加、伪造病案行为,应推定医院对患者损害的发生存有过错。近日,徐州睢宁法院审结一起病人状告卫生院出医疗事故的案件,卫生院私改病历并存在过错,被判承担80%责任。

王美芬(化名)因患子宫肌瘤,2008年4月到睢宁一家卫生院住院并实施手术。一周后王美芬出院,出院后不久她感觉左腿疼痛,又到该卫生院检查。这次,王美芬被确诊为左腿静脉栓塞。由于医疗条件受限,当天卫生院把王美芬转到睢宁市一家大型医院治疗。同年5月,王美芬在治疗期间发生两次右下肢静脉完全性栓塞。王美芬在大型医院住院治疗45天才出院,总共花费医疗费近5万元。王美芬认为,是卫生院的医疗事故造成自己现在的状况,于同年6月向睢宁县法院提起诉讼。

2009年5月,睢宁县法院委托徐州市医学会,对此次医疗行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并同时函告徐州市医学会,该次鉴定以王美芬手中持有的病历材料为依据,若其手中持有的病历材料不足以做出鉴定结论,以卫生院提供的病历材料为补充进行鉴定。

在这次鉴定过程中,王美芬坚持不能以卫生院提供的病历材料作为鉴定依据,从而导致鉴定终止。王美芬拒绝鉴定的理由是:病案材料封存时双方应在场而自己既未被通知也未在场;其次,卫生院既然手术后能在《手术同意书》上任意添加内容,则很有可能篡改、添加所有病历材料。王美芬以此为由,坚决否认卫生院提供的所有病历材料的真实性。

经法院查明,卫生院在王美芬被确诊为左腿静脉栓塞后,在王美芬的《手术同意书》中添加了一条注意事项,内容为进行手术后有可能形成静脉栓塞;同时也查明,该医疗纠纷发生后,王美芬的住院病历在卫生院持续存放一月余,该病历没有在双方当事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

法院审理后认为,此案纠纷发生后,卫生院没及时对王美芬的住院病历进行封存,而且对病历内容进行故意添加,过错是明显的;由于卫生院未提供准确的病历资料,鉴定部门也就不能做出客观公正的鉴定意见,故不能进行医疗损害鉴定的责任在卫生院;由于卫生院不能证明其医疗行为不存在过错及与王美芬下肢静脉栓塞无因果关系,故应推定卫生院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及与王美芬的下肢静脉栓塞有因果关系,卫生院应当对王美芬承担赔偿责任。法院遂判决睢宁县卫生院,赔偿王美芬各项经济损失合计4万余元,驳回王美芬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报讯祝杰汤孙宁石晓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病历涂改的法律责任
    北京市高院规定:当事人遗失、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病历,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改变病历资料的内容,导致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明或有无过错无法认定的,应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病历确有涂改但当事人主张该涂改并不影响病历实质内容的,应承担举证责任,人民法院也可以通过采取咨询专家等方法加以认定。关于病历涂改,我所有一个来信咨询的案例。患者男,54岁,1995年12月18日在某医院手术治疗颈5、6、7椎间盘突出,术后病情反而加重,双上肢不全性瘫痪,双下肢完全性截瘫,大小便不能自控,生活不能自理。患方认为,其瘫痪原因与其颈椎前路减压植骨手术过程中损伤骨髓有关,遂于2001年诉至法院。法院委托医疗事故鉴定,构成一级伤残。因病历14处涂改、添加,患方拒绝以此作为鉴定依据,导致医疗事故鉴定无法进行而终止。一审认定,因患方不配合使鉴定无法进行,应承担败诉责任。但是二审认为,涂改、添加行为明显带有一
    2023-04-26
    348人看过
  • 医院病历丢失要承担什么责任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等病例资料的,推定对医疗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出台后,病志记录更加透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有查阅、复制病历资料的权利。虽然《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变为“谁主张谁举证”,患者告医院要自己举证,但是有三种情形是例外,需要医院举证。法院会首先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3、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
    2023-03-19
    152人看过
  • 医院伪造、篡改病历的表现形式
    (一)病历的伪造、篡改书面形式1、大范围修改。书写病历是医生的原始记录,不容易变动。确实需要改动的,需要修改人签名。如果医院在病历管理方面不正规,医务人员会采用刮、粘、涂等方法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如变更诊断及治疗措施,任意修改病程等记录,必然会导致患方合理性怀疑。2、缺页、增页情况。病历书写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目前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工作压力大,能够每天记录病人病程的较少。出现医疗纠纷时,医生大多补写病历。出于保护自身利益,对于不利于自己的记录,可能就会删除,尚未对病人进行检查的项目(如化验单等),医生可能编造。3、冒名签字。有处方权的医生才能签字。对于经治医生、实习医生的签名是有严格要求的。如果没有主管医生或科室主任签名,病人病程记录是有严重瑕疵的。在病程记录中,有部分是需要病人家属之情同意或授权处理的部分,如手术同意书等。该页没有家属签字(或注明与患者关
    2023-03-09
    355人看过
  • 医院擅自涂改、修改病历的问题
    关于医疗机构擅自涂改、修改病历的问题在医疗侵权纠纷法院诉讼中,占相当大比例的患方均会对医疗机构病历修改提出质疑。病历作为民事诉讼中医疗过程的载体,主要由医务人员完成并且由其控制和掌握。笔者认为,病历的修改是允许的,但应严格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和各地方有关病历书写规范的要求。对于涉嫌案件关键敏感性问的擅自涂改、修改、换页等,人民法院应认定医疗机构改变了病历本身作为记录病人病情变化的真实性与客观性,使案件事实无法认定,直接判医疗机构举证不能。
    2023-04-26
    204人看过
  • 私改病历骗保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具体情节和骗取的数额,确定刑事责任或者民事责任。一、刑法合同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和第二百六十六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构成诈
    2023-03-24
    155人看过
  • 篡改病历资料,医院是否担责?
    需要。病历是患者在医疗机构诊治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具有真实性、时效性、唯一性。病历既是一种医疗文书,也是重要的法律文书。一旦发生医疗争议,病历具备法律赋予的原始证据作用。医师实施医疗、预防、保健措施,签署有关医学证明文件,必须亲自诊查、调查,并按照规定及时填写病历等医学文书,不得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擅自销毁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伪造、隐匿、销毁病历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律师补充:医疗纠纷发生后,患者有权查阅、复制全部病历资料的法定权利,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制服务。任何人不得对病历文书进行修改。医疗机构篡改、伪造、隐匿、毁灭病历资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县级以上
    2023-05-06
    134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相关咨询
    • 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销毁病历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0
      需分析病历确定医院是否有责任。医学律师建议:(1)为保证鉴定公平、公正,切记切记不要选择医学会做任何形式的鉴定,并尽可能选择非本市或外省司法鉴定中心或鉴定所进行鉴定;(2)为避免医院篡改、伪造、销毁病历,应尽快自行到医院或委托律师复印客观病历(如入出院记录、体温单、长期和临时医嘱单、化验单或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并封存主观
    • 伪造病历要承担什么责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5-13
      病历是追溯诊疗过程的重要依据,伪造病历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师存在伪造病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 伪造病历承担什么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7
      病历是追溯诊疗过程的重要依据,伪造病历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之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医师存在伪造病历的行为,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
    • 涂改病历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15
      一、行政处罚责任:病历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涂改病例破坏了病历的客观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违反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因此,涂改病历是违反卫生行政法规的行为。无论涂改病历的目的是什么,医生都应该受到行政部门的处罚。这种处罚的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前者规定,涂
    • 涂改伪造病历如何处理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涂改、伪造、隐匿、销毁病历资料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由原发怔部门吊销其执业证书或者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