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行政复议中的调解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1:35:39 417 人看过

随着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行政复议调解程序也相应地开始运行。调解程序是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最大程度的融合与体现,有助于实现个体自由与公共秩序的有机结合,渗透了个体权利与行政权力的共同归属。为了使调解程序高效运转,应该区分不同类型的案件并采取相应措施。

【关键词】

行政复议调解依法行政随着我国社会生活的日益丰富,行政机关所承担的公共服务及社会管理职能越来越细密复杂,行政机关与相对人法律关系的交织领域也越来越广阔。在行政机关的日常工作中,如何正确高效地行使行政职权始终是其核心议题。国务院于2004年3月22日颁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十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基本原则和要求以及主要任务和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中提到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的,应当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行政行为的作出是一个连续的、动态的过程,从调查、确认到分析、判断直至最后作出最终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理决定,需要各环节的有效配合,任何环节的不到位都可能导致做出错误或失当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的实施目的是保障社会个体在稳定可预期的公共秩序中获得最大程度的自由,享受最充分的权利,因此,每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都在不同程度上影响到社会个体的利益分配和利益流向。由于行政行为会对一定的社会个体产生重大影响,而且行政行为的做出过程也始终围绕相对人的利益和公共秩序的管理利益进行,因此,在行政行为的作出过程及事后的救济程序中应当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利,在行政行为最终做出前及行政救济程序中给相对人创造辩解的平台,通过调解工作给相对人修正其行为的机会,也给行政机关慎重考虑其即将作出或已经作出的行政行为的冷却期,从而积极说明该行政行为的作出理由和依据,以取得相对人的配合和支持,顺利达到行政行为的目的。目前,我国行政调解的适用领域主要是公安行政处理领域、领域、领域、纠纷处理领域、和林木权属争议处理领域、处理领域及环境资源争议处理领域。上述行政调解大部分都有相关的法律予以明确规定,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规定:对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现实生活中,由于行政机关适用调解的非普遍性制度制约以及受传统高权行政思维的拘束,行政调解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所存在的制度空间较小,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8日 02: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务院相关文章
  • 行政复议调解协议有用吗
    一、和解并非适用所有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和解只适用于特定范围的行政复议案件,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服而申请行政复议的案件。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许可等不在和解之列。比如,《税收征管法》规定了偷税行为的构成要件,并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这属于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不能进行和解。而对于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比如《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处所偷税款50%以上5倍以下罚款的处罚幅度,如果纳税人认为税务机关存在处罚幅度与过错情节不相当,罚款幅度的自由裁量不合理、不适当等情况的,可以进行复议和解。二、复议和解必须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税务行政机构提出书面和解协议。书面和解协议应包括以下内容:申请人、被申请人姓名、单位、住址,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的请求事实和理由,被申请人答复的事实和
    2023-06-06
    338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制度是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不同的诉讼中,它的作用是不同的。比如民法超过诉讼时效只丧失胜诉权,起诉权不丧失。在刑事诉讼中,超过诉讼时效的,犯罪行为将免于刑法追究。在行政诉讼中,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就意味着丧失起诉权。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法规名称]: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颁布机构]:国家烟草专卖局[颁布文号]:国烟法[1995]第22号[颁布时间]:1995-8-7[执行时间]:1995-1-1关于建立行政复议及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庆、大连、深圳市烟草专卖局:为全面、准确地了解全国烟草行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情况,研究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中的问题,完善行政复议、应诉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根据国务院法制局的要求,决定建立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计报表分为《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和《行
    2023-08-05
    252人看过
  • 专利行政复议驳回程序详解
    依照行政复议法的一般规定,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什么是专利驳回通知书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是指经过申请人答复后,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仍然存在专利法规定的实质性缺陷而作出的拒绝授予专利权的决定。发明专利申请的驳回既可以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初步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予以驳回,也可以是在经过实质审查且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修改后才予以驳回。经过实质审查,审查员认为申请存在实质性缺陷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将给申请人至少一次陈述意见和/或进行修改申请文件的机会。如果申请人在指定的期限内未提出有说服力的意见和/或证据,也未对申请文件进行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修改,或者修改后的申请文件中仍然存在足以用已通知过申
    2023-07-05
    60人看过
  • 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浅谈
    行政复议调解
    开展行政复议调解工作的法律依据建立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法律依据主要是《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行政复议机构提交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准许。该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终止(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本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该条例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该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经调解达成
    2023-06-06
    1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是否需要调解
    2004年6月7日,某街道办事处在整治占道经营活动时,执法队员与占道经营户孔某发生争执,致使孔某的右肘骨折。8月2日,孔某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确认街道办事处的执法行为违法,并赔偿损失30000元。行政复议机关受理本案后,在查清事实、辨明是非、分清责任的基础上,组织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进行了调解。经过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自愿达成了协议,申请人也主动撤回了复议申请。评析本案涉及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原则的问题。不适用调解原则曾被视为一项独立的复议原则,列于原《行政复议条例》第8条,但《行政复议条例》对此条原则却没有明确规定。那么,行政复议到底是否适用调解呢?我们认为,行政复议还是不适用调解。因为:第一,虽然《行政复议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但《行政复议法》未授予复议机关调解的职权,就意味着复议机关只能按《行政复议法》规定作出有限的几种复议决定,当然不能进行调解,也不能以调解结案。值得注意的是,《行
    2023-06-02
    145人看过
  • 怎样调解行政复议案件
    案件事实公民张某于2002年9月依法取得4亩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使用期限为10年。2005年2月,上级政府作出批复,批准征收包括张某4亩在内的某村100亩集体土地为建设用地。征地公告后,张某方知自己拥有使用权的4亩集体土地已被征收。后因地上附着物补偿与县国土资源局未达成协议,遂以不服征地批复为由申请行政复议,请求撤销上级政府作出的批准征地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张某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过审查征地材料发现,该宗征地符合城市规划要求,下级上报的征地材料符合有关规定,但在征地程序上存在瑕疵。对于一个有程序瑕疵的行政行为,可以作出维持的复议决定,以维护政府的权威,但行政纠纷得不到解决,而且很有可能引发行政诉讼,使矛盾激化。如果从严格依法行政的角度,也可以作出撤销重作的复议决定。但重新办理征地手续,会给用地投资者或当地政府带来经济上的损失,且影响城市建设进度。为此,对于该案,简单维持或撤销都不利于问
    2023-06-02
    1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如何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不服行政处罚的,可以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符合本法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60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天。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步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申请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的
    2023-08-08
    218人看过
  • 行政调解程序规定
    法律综合知识
    行政调解程序规定行政调解程序规定有:当事方应当提出调解的申请。若是属于可以调解的案件的,法院应当主持调解。法律规定,只有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是可以调解的。行政调解程序规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n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2022-07-18
    185人看过
  • 如何运用行政复议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
    今年以来,汕尾市法制局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作了大量工作,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近日,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来到汕尾市法制局,将一面写着化解矛盾,平息纠纷;为民造福,功德无量的锦旗送到市法制局领导手中,感谢市法制局有效解决行政争议。中交第二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以及阳春市茂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承担着潮惠高速公路汕尾公平段工程的建设任务,在工程建设期间,发生了安全生产事故,汕尾市安监部门向两家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两家企业认为处罚过重,向汕尾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市政府依法立案受理。汕尾市法制局在该案审理过程中,查明事实和法律适用,认为市安监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裁量标准没有细化。考虑到潮惠高速公路工程建设的实际,如果立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将不能有效解决实质问题,且可能影响潮惠高速公司汕尾公平段工程
    2023-06-06
    373人看过
  • 调解是否可解决行政复议问题?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政复议是可以进行调解的,但是针对于下述两种情况:(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对行政复议调解的认识历程自1990年12月24日国务院发布《行政复议条例》,在我国建立了统一的行政复议制度以来,行政复议不适用调解,曾经是行政复议案件审查的一项基本原则。普遍的理论依据在于,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代表国家行使政权的具体体现,行政权力是国家通过法律赋予的,行政机关在行使权力时无论是否与管理相对人发生争议,都无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自由处置手中的权力,只能遵从国家的意志,即依法行事。[1]显然,这样的观点是注重强调行政公权力的至高无上的原则。《行政复议条例》曾明确规定行政复议案件不适用协调,《行政复议法》虽然取消了不适用协调的规定,但也未明确规定行政复议中
    2023-07-04
    47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
    一、什么是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1.行政复议和解调解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针对行政争议,通过协商、调解的方式,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以解决行政纠纷的一种制度。2.这一制度在实践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有助于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二、行政复议的价值目标行政复议的价值目标包括行政性目标和价值性目标两个方面。1.行政性目标主要体现在解决行政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这是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优势所在。一个制度的有效性并不能证明其正当性,因此,我们还需要关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价值性目标。2.价值性目标主要包括法律示范目标和社会公正目标。(1)法律示范目标要求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在解决行政纠纷时遵循合法性原则,以法律为平台,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2)社会公正目标则要求行政复议调解制度在解决行政纠纷时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在实践中,我们应高度关注行政复议调解制度的价
    2024-07-18
    132人看过
  • 对和解、调解方式在行政复议中的确立及适用的
    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对科学发展观和社会和谐的关系进行了明析阐述,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是内在统一的,通过发展和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的一项重要制度,要充分体现公平正义,也要不断发展和健全,2007年5月23日国务院第177次常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2007年8月1日起施行。2007年11月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复议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两部条例在完善行政复议制度上有很多新的亮点。特别是在结案方式,规定了和解和调解结案制度,解决了长期的理论争议,能更好地指导行政复议工作实际,更能体现科学发展观,更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一、行政复议制度的发展健全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行政救济的重要途径,它不仅可以使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保障,而且可以沟通行政机关和公民的密切联系,有利
    2023-06-06
    232人看过
  • 湖北省行政复议调解处理办法
    第一条为更好地发挥复议为民功能,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推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立法精神,结合行政复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复议调解,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查明事实,分清是非,在不违背法律和损害公共利益、他人利益的基础上,积极进行协调工作,引导案件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从而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活动。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进行的调解工作。调解不是行政复议的必经程序,对不适宜调解的行政复议案件应当及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第四条行政复议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平等、调解与决定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从表达调解愿望、开始调解、提出调解方案到完成调解的全过程,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第六条行政复议机关在调解过程中不得
    2023-06-06
    98人看过
  • 济南市行政复议和解调解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复议和解、调解程序,快捷、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促进和谐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当事人双方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和解或复议机关认为行政复议案件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办理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行政复议和解是指行政复议申请人对被申请人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和解协议,且和解内容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行政复议调解是指复议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第四条行政复议和解、调解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原则。第五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自愿达成和解
    2023-06-06
    489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务院
    词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 国务院秘书长在总理的领导下,负责处理国务院的日常工作。国务... 更多>

    #国务院
    相关咨询
    • 如何对审计行政复议进行调解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按照《行政复议法》的规定除了要如何应对审计行政复议,还规定了审计行政复议大体上由四个步骤组成,即申请与受理、审理、决定、送达。这四个步骤是互相衔接的,各有自己的中心任务。这些步骤的先后顺序是不能逾越的。审计行政复议活动由一个步骤转入另一个步骤,必须经过前一步骤,并完成前一步骤的任务,才能转入下一个步骤。
    • 的行政复议针对行政调解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21
      调解协议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双方自愿接受调解而达成的,如调解不成或调解书生效前一方反悔,复议机关还要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所以对已生效的调解协议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 对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怎样?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12
      对行政复议申请的相关当事人进行行政复议调解的程序如下: 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之后,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相关当事人都可进行调解。调解程序宜简便灵活,但并非无需任何限制。行政复议调解程序,既要尊重、保障申请人和第三人的自愿,防范被申请人强迫申请人或第三人接受和解,也要保障法律的权威、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防范被申请人无原则地让步。 首先,在调解的启动程序上,应充分尊重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愿。
    •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1-12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企业与员工之间,由于社会保险、薪资、福利待遇、劳动关系等发生争议时,由第三方(例如专业性的人才机构、争议调解中心等)进行的和解性咨询,通过劳动争议调解达到法律咨询、和解方式等的说明。那么劳动争议调解的基本程序是什么,劳动争议怎么调解?
    • 开展税务行政复议和调解程序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07
      1、对行使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核定税额、确定应税所得率等,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在行政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前可以达成和解,行政复议机关也可以调解。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自愿达成和解的,应当向税务行政机构提出书面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