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干扰的权利
山谬·华-伦(SamelD.Warren)和刘易斯·布*迪(LoisD.Brandeis)二人为哈佛大学法学院的同学,他们在1877年的班里,常是分占一、二名,学识、能力均佳,毕业后一起在波士顿设立律师事务所。布*迪并在哈佛大学法学院担任讲师,并于1887年与其它学者创办了《哈佛法学评论》(HarvardLawReview)这份期刊。后来,华-伦继承家业,成为波士顿地区的纸业巨子,布*迪则在1916年被任命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
1890年,华-伦的妻子在家举行一系列的社交宴会,她是德拉瓦州参议员的女儿,也算是社会菁英份子,再加上华-伦家族的事业庞大,波士顿当地的报纸,尤其是星期六晚报,报导了她在宴会中私人与令人尴尬的细节。
当时正是美国「黄色新闻」(YellowJornalism)猖狂的时候,报纸为了迎合大众的口味,大量报导各种犯罪、丑闻跟名人的私生活,这种情形或多或少与今日的「狗仔队」类似。究其原因,19世纪后期,正是工业蓬勃发展的时代,而工业化都市的生活十分死版,劳工们每天固定时间上下班,在工厂的活动固定而乏味,回到家中又与他人分隔,生活上的调剂有赖报纸上的各种讯息。一般人对上流社会生活充满好奇,而报纸对名人私生活的介绍,适时的满足了社会大众的幻想.
华-伦因为不满当时报纸对于其家庭生活的报导,便找了布*迪共同执笔写了《隐私权》(TheRighttoPrivacy)这篇文章,发表在1890年12月出刊的《哈佛法学评论》上。在这篇文章中许多论点对于后来的实务见解和学说至今仍有相当之影响。
隐私权的概念迄至1960年代,面对数以百计的各州案例,隐私权的观念早为美国法律界所熟悉,但隐私权的内容为何,却始终未见有明确的界定。1960年时,威廉·普*瑟(WilliamL.Prosser)教授在《加州法学评论》(CaliforniaLawReview)上发表了《隐私》一文。他指出,以往的案例中都想决定隐私权的存在与否,却未指出隐私权的内容。据他的整理,法律上的隐私权侵害应包含4种侵权行为,它涉及了4种不同的法益,除了可以用古力(Cooley)法官所谓的「不受干扰的权利」(therightstobeletalone)一语通称外,其它并无共通之处。这4种类型的侵害包括:
1.对某人之隐居生活或私人事务所为之侵扰(Intrsionponapersonsseclsionorsolitde,orintohisprivateaffairs.)。
2.公开揭发使人觉得难堪之私人数据(Pblicdisclosreofembarrassingprivatefactsabotanindividal.)。
3.使某人处于人为误解情况之侵害(Pblicityplacingoneinafalselightinthepbliceye.)。
4.基于他人之利益,擅用某人之肖像(Appropriationofoneslikenessfortheadvantageofanother)。
资料来源:美国史丹福大学《史丹福哲学百科》(StanfordEncyclopediaofPhilosophy)「隐私」条目,请参考http://plato.stanford.ed/entries/privacy/
后来普*瑟为美国法律学社编纂美国法律第二次整编的侵权行为法部部分,藉由将隐私权的4种侵害类型编入美国法律整编中,也奠立了隐私权在民事法领域稳固的基础。
人格的自由发展权
作为传统大陆法系相当重要的一部份,其渊远流长之历史与社会人文,使其对于隐私权之观念,与前述英美法系大不相同。就德国法而言,「隐私权」并不是其法制中所接受之观念,在其实证法律及法释义学的讨论中,「隐私权」之用语亦未被广为采纳。然而,这并不是说隐私权的概念或相关利益在德国未受保护,相反的,其承认与接纳系用另一种方式存在与呈现。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
限制性规定的历史历史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5商品经济发展早期,人们认为债是特定人之间发生的、基于特定的人身和信任的一种特殊关系,因而对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持否定态度。“罗马法以债权为连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法锁,变更任何某一端,则债权失其同一性。”故在当时,债权是不可转让的,债权两端的双方当事人是不可变更的。英国普通法的早期也不允许债权转让。按照普通法规定,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不应允许第三人介入。第三人的介入势必引起法律上的诉讼。A等人主张
-
著作权的历史问题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12《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第二十一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
-
给子女登户口能隐瞒二婚的历史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3-02-18不可以, 1、可以看出,结婚要拿户口去的,户口上一般有登记是否结过婚。 2、二婚的结婚证和一婚的结婚证是一模一样的,没有任何的差别。并且进行二婚的时候,办理的手续和一婚也是一样的,没有差别。不过二婚的时候,要带上离婚证,这样才能证明自己是否单身。 3、虽然二婚在结婚证上不会显示,不过婚姻状况会在户口本上表现出来,通常一婚的话上面会显示出初婚,而二婚的话,户口本上显示的就是再婚了。其实这个也没有什么
-
隐私权的主体是谁,隐私权隐私权的目的是什么?什么是公司的隐私权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4隐私权的主体应为自然人,隐私权隐私权不包括法人。隐私权的目标是保持人的心情舒畅、维护人格尊严,而且,隐私权是一种人格权,是存在于权利人自身人格上的权利,亦即以权利人自身的人格利益为标的之权利。人格权最明显特征在于其非财产性,企业法人的秘密则是与企业法人的经济利益相挂钩,是企业的一种财产。同时,隐私权受到侵犯后,构成一种人格伤害,内心的不安,而企业法人的秘密受到侵犯后会构成企业经济利益的损失。法人虽
-
是历史的进步还是人权的倒退》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1历史永远是进步人权还是这样rr我在中国北京丰台区蒲黄榆派出所接受讯问从早上9点开始没饭吃不给水喝我55岁了口渴的受不了求警察给口水喝就是不给我在派出所没有自由没办法只能忍受直到第二天在拘留所才吃到早餐这就是所谓的文明执法这是刑讯逼供滥用职权执法犯法的行为这些警察就是变态虐待狂没人性如果警察违法对社会的伤害会更大谁为这些警察的违法行为买单呢他们不想这些所以这些违法警察的素质极差r后因为寻衅滋事被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