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人享有的权利有:占有权;收取权;使用权;偿还请求权;优先受偿权等。
留置权人应履行的义务有:留置物的保管义务;不得擅自使用、利用留置物义务;返还留置物等义务。
一、留置权与质权有什么区别
1、成立的条件不同。依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成立;而留置权是依法律直接规定。
2、占有的条件不同。两者虽然都是以担保物的占有及移转为要件,但质权在设定时才移转占有,担保物与债权事先没有占有的关系;而留置权的债权事先就与担保物有法律上的牵连。即债权人事先占有是留置权成立的前提条件。
3、法律关系的客体不同。质权的标的包括动产还有财产权利;而留置权的标的仅为动产。
4、权利的实现不同。质权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就可以当然行使质权;而留置权则在债权已届清偿期而未受清偿时,还必须具备法律规定的程序,才可实现留置权。
5、消灭不同。质权不因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而消灭;而留置权则在债务人另行提供担保时消灭。
二、建设工程留置权能否适用
可以适用。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留置权,是指债权人依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在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得留置该动产,以作为债权担保的权利。留置权人不仅得留置标的物,而且得于一定条件下于留置物的价值直接取偿。因而,留置权是支配权的物价值的担保物权,而不是支配标的物实体的用益物权。
三、不动产能设立留置权吗
不能。
本法所称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因此,留置权的标的物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得作为留置权的标的物。
-
留置权有哪些义务,留置权适用什么情形
192人看过
-
留置权持有人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420人看过
-
贷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借款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274人看过
-
股东的义务有哪些权利
358人看过
-
留有案底的权利和义务
141人看过
-
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的意义
403人看过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
教师权利和义务的权利有哪些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8教师的权利包括以下六项: (一)教育教学权。 (二)科研学术活动权。 (3)管理学生权。 (4)获得报酬待遇权。 (五)参与民主管理。 (6)培训权。 教师应承担的义务主要务: (一)遵纪守法。 二是教育教学义务。 (3)教书育人的义务。 尊重学生人格的义务; (五)保护学生权益的义务。 提高思想觉悟和教学水平的义务;
-
留置权属于哪些权利河南在线咨询 2023-06-23留置权成立需具备以下要件: 1、债权人须合法占有债务人之动产 2、债权已届清偿期,债权人的债权未届清偿期,其交付或返回所占有标的物的义务已届履行期的,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债务人无支付能力的除外。 3、动产之占有与债权属同一法律关系。企业之间留置不受同一法律关系的限制。
-
税收留置权有哪些含义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8有关的税收留置权,是指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如有欠缴税款就自动成为政府的债务人,税收留置权随之产生直至他偿清税债为止。政府通过国税署作为债权人对作为债务人的欠税人的财产实施税收留置权,以满足政府的税收权益。 所谓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财产,在与该物有牵连关系的债权未受清偿前,有留置该财产,并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
赠与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受赠人的权利义务湖南在线咨询 2023-01-15一、赠与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赠与合同,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他方,他方受领该财产的合同。将财产无偿给予对方的人称为赠与人,无偿接受他人财产的人称为受赠人,赠与的财产为赠与物或受赠物。赠与物应为赠与人合法所有,并为法律允许其处分的财产。赠与的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不动产所有权依不动产权利转移方式转移(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不动产所有权的转移以登记为准)。 1、交付赠与物的义务。赠与人应按约
-
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是怎样的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14关于留置权人的权利和义务可以参考以下, 1.留置标的物。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可以留置标的物,拒绝债务人交付标的物的请求。留置物为不可分物的,留置权人可以就留置物的全部行使留置权但留置物为可分物的,留置物的价值应当与债务的金额相当,即债权人只能留置与自己的债权额相当的部分,其余部分应当交付债务人。债权人将留置物返还给债务人后,即不可以其留置权对抗第三人。但是,因不可归责于债权人的事由而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