阑尾炎误诊为阑尾缺失法院判赔14万元余元并支付考生复读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4 16:55:18 436 人看过

小小的阑尾炎,在南漳县两家医院就治时,竟被误诊为阑尾缺失。高三学生小强(化名)因误诊住院医疗事故的两家南漳医院,向小强赔偿经济损失14万多元,并要向小强支付2290元的高三复读费。

2007年4月,南漳高三学生小强,因腹痛发烧入住南漳县一家医院。院方给小强检查时,没在小强腹部查到阑尾。院方就此认为小强阑尾缺失。此后,小强转至南漳县另一医院救治,也被诊断为阑尾缺失。

因两家医院在治疗过程中诊断失误,小强的病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更加严重:小强因阑尾坏死引起腹胫感染,腹腔脓肿形成肠瘘。后经湖北省医学会鉴定,误诊构成了四级医疗事故

因病情加重,小强转至襄樊市区一家医院治疗并最终康复。因前期误诊,小强前后住院时间长达76天,错过了当年的高考,不得不支付2290元复读费重读高三。

此后,小强将造成医疗事故的两家南漳医院告诉法院索赔。南漳县人民法院一审终判决两家医院共赔偿小强各项损失――18万多元的80%,并支付小强第二个高三的复读费用。

目前,两医院正在逐步支付各项赔偿款。小强也于今年6月顺利参加了今年的高考。

据介绍,该案判决支持复读费,在全国尚属首例,是对医疗损害赔偿范围的一个突破,体现了司法关注民生的价值取向。

一、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怎样举证

医疗机构举证内容包括:(一)对医疗行为没有过错或损害事实与其行为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证明;(二)证明损害是由受害人、第三人或不可抗力造成的;(三)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1、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2、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者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3、在现代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良后果的;4、无过错输血感染造成不良后果的;5、因患方原因延误诊疗导致不良后果的;6、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四)医疗机构不仅要举出相应的证据,同时也要提供相应的参照物。加医疗机构证明自己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等,就要举出相应的条款作参照物与病历中资料相对照。加医疗机构证明自己不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规等,就要举出相应的条款作参照物与病例中资料相对照。受害人举证的内容包括:(一)证明其住院期间受到损害的事实。1、受害人的病历和相关票据;2、受害人上年度平均工资;3、医院所在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4、医院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5、受害人死亡或丧失能力居民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6、受害人交通费凭证和住宿费凭证。(二)受害人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证据。1、身体受到损害后所造成的后果;2、医院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3、医院所在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情况;4、构成伤残,还必须提供权威部门鉴定伤残等级鉴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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