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时债权人会受到哪些限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2-13 09:45:16 494 人看过

一、破产时债权人会受到哪些限制

1.债权人需要在人民法院确定的期限内及时申报债权;

2.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3.以及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二、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哪些要求和条件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1.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债权人的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

3.债权人的债权应是已到期的债权;

4.债权人的债权是没有超过诉讼时效的债权。

《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破产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申请中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破产时债权申报期限通常是三十天至三个月,若是没有在法定期限申报破产债权,而是在执行清算方案时申报,也不能实现债权。职工的工资、养老保险以及补偿金等不用申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二节 受理  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n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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