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向法院起诉后不会被受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09:57:24 96 人看过

一、哪些案件向法院起诉后不会被受理?

以下这些案件向法院起诉后不会被受理:

1.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2.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4.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按照申诉处理,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6.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7.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民事诉讼期限是多久

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最长权利保护期间是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向法院起诉的诉讼费谁承担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诉讼时效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n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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