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890年美国学者布兰戴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撰文提出隐私权的法律概念算起,至今已经百余年。在此期间,西方国家的隐私权制度发展迅速,对隐私权的保护也已形成严密的体系。特别是20世纪以来,隐私权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人格权,它已不仅是普通法律上的权利,而且成为了一种宪法上的权利。
我国在隐私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公民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从第38条、第39条和第40条等条文中可以找到一些隐私权保护的影子,但并没有专门加以明文规定。同样,《民法典》虽然规定了人格权保护,但缺乏隐私权的明文规定。这些年来,对隐私权的保护主要通过一些司法解释来体现。直到2009年底,《民法典》的通过,隐私权才获得明文规定,纳入法律权利,正式成为一项独立的人格权。
当前,个人隐私权被侵犯现象严重。大量个人信息被泄露、公开,甚至被转让、倒卖。一些掌握个人信息的企业和单位保护不力,使得公民隐私权受侵害现象越来越常见。手机天天收到垃圾短信已经司空见惯,邮箱每天不收到几封垃圾邮件都不正常;对某些公民极具针对性的电话和短信越来越多,证券开户后天天都能接到荐股电话,孩子出生后定时受到照相、保险推销的骚扰;个人的隐秘照片被偷偷挂到网上,个人资料在网上被人肉搜索……
将这一切归咎于个人维权不力或许有几分道理,因为人们虽然对此感到厌恶,但真正站出来维权的并不多。与此相比,那些掌握着个人信息的企业、单位对相关信息保护不力更应该受到谴责,因为人们的信息正是从他们那里流出去的。现在的问题是,不仅一些公司、企业泄露个人信息,而且有政府机关、事业单位也参与其中,至少是有人员参与,动机当然是为了获取私利。
笔者几年前曾参加过一次国家司法考试,在某市司法局报名后,关于培训、教材、资料的电话、短信就不断骚扰、不胜其烦。可以想见,这些个人信息应是从司法局报名机构流出,因为他人根本无法掌握如此完整的资料。除了在报名时填报资料之外,笔者没有泄露个人信息,而且,当时一同报名的同学朋友也都有相同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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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是否向他人公开隐私以及公开的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作为一种...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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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的累犯制度?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211、弥补立法缺憾,明确相关概念: 1、“刑罚执行完毕”应明确为“主刑执行完毕”。 2、明确法域条件,承认域外刑罚。 3.修改《刑法》第81条第2款之规定,使累犯可以假释,促进累犯的积极改造。 4.累犯的确立与数罪并罚制度。 2、累犯构成要件中立法增补人格因素。 3、确立单位累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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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宪法规定的法律制度机构设置完善完善的主要内容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14(一)人民法院1.性质。我国宪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明确了人民法院履行国家审判职能的性质。审判权由人民法院单独行使,其他国家机关不能分享。2.产生。我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由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受它监督。3.设置。根据我国宪法和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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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建立完善我国出庭作证制度辽宁在线咨询 2021-08-12我国法律虽然认定了证人出庭作证是常态,书面证言是例外。但是其规定还有不足,笔者建议进行如下改进: 1、对于证人不出庭作证情况的规定。首先,对于我国法律现已规定的“确有困难”进行细致规定。如年迈要到80岁以上,体弱要有医院开具的证明。对特殊岗位应做具体的限制性规定。其次,增加可不出庭作证的情况。 笔者建议增加以下几点: (1)控辩双方对书面证言无争议的; (2)虽对某一证言有争议但其他证据可以证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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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时效制度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6即使员工退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依然有权利通过仲裁手段申请自己应得的权利。5月1日起生效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将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从原有的60天增加到1年,即自5月1日以后发生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延长为1年。而涉及劳动报酬的争议在终止劳动合同后仍然可以向仲裁部门提出申请,但是需要提醒劳动者的是,一定要注意时效问题,要在终止合同之日起1年之内提出,否则,超出1年时效的,劳动仲裁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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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完善我国管制刑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29基准刑是在不考虑各种法定和酌定量刑情节的前提下,根据基本犯罪事实的既遂状态所应判处的刑罚。 管制,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交由公安机关管束和人民群众监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管制的特征是: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