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浮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4:21:25 64 人看过

一、办理条件

满足下列全部条件的,予以受理:1)动物隔离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以及其他动物隔离场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生活饮用水源地500米以上。2)动物隔离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饲养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有配备消毒、诊疗和检测等防疫设备的兽医室;饲养区内清洁道、污染道分设;饲养区入口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3)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场区出入口处配置消毒设备;有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4)动物隔离场所应当配备与其规模相适应的执业兽医。患有相关人畜共患传染病的人员不得从事动物饲养工作。5)动物隔离场所应当建立动物和动物产品进出登记、免疫、用药、消毒、疫情报告、无害化处理等制度。

二、办理材料

填写资料必须真实无误

材料真实

材料真实

场地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

材料真实

材料真实

防疫技术人员学历、职业资格证明。

三、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http://wsbs.ynf.gov.cn/web/servicehall/bsiitem_gc/gcapply.ptl?bsiitemId=10005498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县级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接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或预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或《预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电子《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县级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云浮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兽医科办理,地市一级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在4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部门最终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兽医科领取证件。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所在辖区县级畜牧兽医渔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查。受理后,县级受理后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将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转报云浮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兽医科办理,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出具《特殊审查期限告知书》,在4个工作日内组织实地审查,作出审查结论。

4.决定。决定人员在所有审查环节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通过,出具动物隔离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部门最终结果文书);不予通过的,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

5.领取结果。申请人按约定的方式到市畜牧兽医渔业局兽医科领取证件。

特殊环节

四、办理地点

云城区金华东横四巷8号

五、办理时限

6(工作日)

六、办理机构

云浮市农业局(市委农办)

七、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八、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15(2015年)

第二十条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隔离场所,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具相关材料。受理申请的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进行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给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不合格的,应当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2010年农业部令第7号)(2010年)

第二十九条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自收到初审意见和有关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文章来源: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gdbs.gov.cn/)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2日 17: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业主相关文章
  • 徐闻县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一、产地检疫申请条件:《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由官方兽医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一)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二)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三)临床检查健康;(四)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五)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二、屠宰检疫申请条件:符合下列条件,可申报检疫:(1)动物入场(厂、点)时,具备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或动物A),畜禽标识符合国家规定;(2)无规定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3)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合格;(4)履行《生猪屠宰检疫规程》、《家禽屠宰检疫规程》、《牛屠宰检疫规程》、《羊屠宰检疫规程》的检疫程序,检疫结果符合规定。二、办理材料三、办理流程
    2023-05-08
    354人看过
  • 云浮市云城区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申请:1、应施检疫的植物、植物产品名单在运出发生疫情的县级行政区域之前;2、种子、苗木和其他繁殖材料调运之前。二、办理材料由申请人提供抽取检疫的样品经检疫后的证明材料种子、苗木及繁殖材料需提供调入地证明材料生产单位或个人向当地植检机构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为个人的提交木材经营、加工单位需提交工商部门办法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从事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在2个工作日之内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电子版《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预受理后,申请人
    2023-05-08
    484人看过
  • 汕头龙湖区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初审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符合下列全部条件可提出申请:(1)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距离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种畜禽场、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隔离场所、动物诊疗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生活饮用水源地3000米以上。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线500米以上;(2)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布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场区周围有围墙;场区出入口处设置与门同宽,长4米、深0.3米以上的消毒池;并设有单独的人员消毒通道;无害化处理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无害化处理区内设置染疫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冷库等;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室,出口处设置消毒室;(3)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具有下列设施设备:配置机动消毒设备;动物扑杀间、无害化处理间等配备相应规模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有运输动物和动物产
    2023-05-08
    356人看过
  • 深圳宝安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产地检疫①出售或者运输的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a)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b)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c)临床检查健康;(d)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e)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乳用、种用动物和宠物,还应当符合农业部规定的健康标准。②合法捕获的野生动物,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方可饲养、经营和运输:(a)来自非封锁区;(b)临床检查健康;(c)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③出售、运输的种用动物精液、卵、胚胎、种蛋,经检疫符合下列条件:(a)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种用动物饲养场;(b)供体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c)供体动物符合动物健康标准;(d)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e)供
    2023-05-08
    474人看过
  • 云浮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证核发(城市建/构筑物工程)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1)符合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2)符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3)符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各项要求;4)通过建设工程竣工测量;5)无擅自变更建筑设计和配套设施行为;6)已完成配套工程;7)用地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已拆除。二、办理材料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明;②申请人是单位的,应当提交:A、《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还应当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法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无适用于单位或个人授权他人代理的。无。无。无。无。无。无。小区或分期建设的需要附经审定的总平面图2009年1月后办理报建的需要该项资料含CAD格式电子版光盘正立面、背立面无。无。无。无。含CAD格式电子版光盘无。无。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
    2023-05-08
    407人看过
  • 云浮云城区机动车驾驶证核发(摩托车)办理(流程、材料、地点、费用、条件)
    一、办理条件初次申领或增驾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二、办理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10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致三、办理流程网上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云浮分厅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部门有相关过程文书的话以部门的为准,部门没有的话以我们统一规范的文书为准)。3.审查。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符合审批条件的,予以办理,加盖实施机关
    2023-05-08
    66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
    词条

    业主是指房屋所有权人,按其拥有的物业所有权状况,又可分为独立所有权人和区分所有权人。区分所有权人是指数人区分一幅土地上同一建筑物而各有其专有部分,并就其共用部分按其应有部分有所有权者;独立所有权人是指某土地上的建筑物仅属于某一业主。... 更多>

    #业主
    相关咨询
    • 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5-04
      你是不是办理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按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第五条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选址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距离生活饮用水源地、动物屠宰加工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集贸市场500米以上;距离种畜禽场1000米以上;距离动物诊疗场所200米以上;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之间距离不少于500米;(二)距离动物隔离场所、无害化处理场所3000米以上;(三)距离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研等人口集中区域及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么办理?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28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怎么办理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好办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27
      好不好办在于是否符合办理条件,符合办理可以,根据以下流程申请办理即可。申办《动物防疫合格证》流程如下: 1、凡从事饲养畜禽的饲养场。 2、凡从事动物饲养、屠宰、诊疗、动物及动物产品经营、加工、储藏的场所。 3、凡从事其他与动物及动物产品有关的场所。
    • 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变更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23
      (一)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二)进行初审,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补正的内容 (三)兴办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和动物屠宰加工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和现场审查,审查合格的,颁发《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查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四)兴办动物隔离场所、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