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用农村集体土地要村民同意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3 21:50:34 50 人看过

征用农村集体土地不需要村民同意,村民只有土地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

一、五保户死后的宅基地归谁所有

五保户死后,宅基地归集体所有。农村居民拥有的宅基地只是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宅基地的土地所有权,其土地所有权仍然属于集体所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属于乡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根据《农村五保供养条例》,老年人、残疾人或者16岁以下的村民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待遇。

二、没合同的开荒地怎么办

没合同的开荒地政府有权予以收回。荒地大多属于农村集体土地,不在确权发证范围内。经村集体认可、过半全体村民同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签订承包合同即以合同的形式加以确认,交由当事人耕作,但不予发放承包经营权证,具体可以向当地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咨询,或者向国土局咨询。

三、耕地土地证怎么更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因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依法改变土地用途的,必须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变更登记。 因此,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需要改名字,应先向房管所申请办理该房屋所有权证,并变更到自己名下,再持变更后的房产证到乡镇国土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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