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5:00:55 219 人看过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遵守哪些规定

(一)客观评定原则

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

(二)比照评定原则

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1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三)分别评定原则

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鉴定结论中应当写明各处的伤残等级。在全面规范人体伤残程度的同时,该标准还建立了多等级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综合计算数学方法,引入了肩关节复合体的概念并建立了功能丧失的计算方法,为解决多处伤残和肢体功能丧失的计算及肩胛带伤残的评定问题提供了依据。在该标准实施后,对多处伤害造成的多处伤残不再直接进行综合评定,而是按受伤部位分别评定残级,再根据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确定伤残赔偿指数,计出伤残者的伤残实际赔偿额。

(四)排除原伤病原则

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时,应排除其原有伤、病等进行评定。

二、伤残鉴定的技术标准

鉴定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一)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属于国家强制实施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款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7: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相关文章
  • 交通事故后,交警放车是需要遵守规定的
    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放车有如下规定:1、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事故车辆;2、自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3、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逾期未领取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不赔钱就不准交警放车不赔钱,就不准交警放车!这是我们在交通事故处理时常听到的一句话。这样的说法有没有道理,有没有法律依据呢?今天就带你来详细了解交通事故处理里的扣车究竟是怎么回事儿。问:交警为什么要扣留事故车?答:在道路交通事故一般程序处理中,交警一般都会扣留事故车辆,交警扣车是什么目的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交机关交通
    2023-07-04
    335人看过
  • 交通部门对事故检验鉴定需遵守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部门对事故检验鉴定需遵守的规定是什么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检验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二、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哪些交通事故需要鉴定的内容有尸体检验、轻
    2023-10-25
    17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住院需遵守时间规定吗?
    我国的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规定,一般情况下,法律是没有对受害者的住院时间作出明确的限制的。通常只要医院认为受害者还有住院的必要,那就可以继续住院。如果医院要求受害者出院,那么受害者就可以办理手续,准备出院了。如果医院通知出院,但是受害者不出院,选择挂床。那么这种行为是没意义的。交通事故赔偿有时间限制吗交通事故赔偿有期限。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3年,从伤害行为发生之日起算。受害人应当在治疗终结后3年内向对方主张赔偿,否则过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3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2、对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民法典》(2021.01.01生效)的规定是从知道或
    2023-07-01
    92人看过
  • 遵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规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这样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不满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申请复核。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对驾照有害吗不会。主要的影响为:有的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交警出具的交通责任认定书不服,所以,就拒绝签字。当事人签字与否,并不代表当事人对认定书的认可,这只是交警部门的一种送达方式。交警部门送达交通事故认定书有两种方式:1、直接送达,即由当事各方在送达回执上签字后交与当事人;2、当事人拒绝签字的,可在七日内通过邮局邮寄送达,即视为已送达当事人。如你对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有异议),可在接到认定书三日内向上级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内容写清复核请求及理由和主要证据。当事人是否签字,对以后事故损害索赔都不会受到影响。
    2023-07-12
    449人看过
  • 车祸事故调解需要伤残鉴定吗,交通事故有哪些
    一、车祸事故调解需要伤残鉴定吗发生车祸后,就赔偿问题申请调解的,如果造成受害人伤残的,需要出具伤残鉴定报告,这样才能确定赔偿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二、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
    2023-06-23
    4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2003年出台的《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构成工伤,没有责任的限定;2010年修订后的《工伤保险条例》增加了责任的限定,即非本人主要责任(同等、次要)才构成工伤。2、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受到交通事故伤害的职工,既包括作为机动车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也包括非驾驶员的职工受伤。一、交通事故申请工伤认定的程序向工伤事故发生地劳动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书,并提供以下材料:1、受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及用人单位工商登记材料;2、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或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3、事故发生时病历、诊断证明书,法院记录等医
    2023-06-24
    244人看过
  • 交通事故鉴定伤残的标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流程怎么走(一)发生交通事故后,伤残鉴定的流程如下:1、被鉴定人(伤者)携带上述资料需要亲自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申请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二次手术费用、误工费用、营养期限、等相关项目的鉴定。2、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给鉴定部门人员,并交纳相关鉴定费用,留下联系方式,等待鉴定机构电话通知,预约时间,由被鉴定人家属陪同前往鉴定机构进行鉴定。3、等待鉴定结果。(视情况而定,复杂的一般会进行三次鉴定,由多个专家组进行研究鉴定)(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条、第九十二条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内容有哪些1、可对伤残级别进行鉴定伤残级别的鉴定是我们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等赔偿项目的重要依据,一般在委托鉴定机构作出鉴定结论后,才能准确的计算赔偿款。损害程度从轻到重对应的伤残级别是10级到1级。鉴定出来的伤残级别直接影响到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
    2023-06-04
    316人看过
  • 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需要遵守的规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六十三条发生死亡事故以及复杂、疑难的伤人事故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的证据。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第六十四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二)道路交
    2023-08-18
    352人看过
  • 公安机关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有哪些规定需要遵守的?
    交通事故现场勘查,是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交通事故报案到达事故现场后,对现场进行拍摄、收集证据的过程。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现场查勘方法有:(一)沿车辆行驶路线寻找现场痕迹:刹车印迹。车辆遇情况采取紧急制动后与地面磨擦会出现炭黑拖印。碰撞、碾压、刮、擦、挤等痕迹。车辆与车辆、车辆与行人、车辆与牲畜、车辆与其他物体接触后双方留下的痕迹、现场遗留物、车辆发生碰撞后所剥落的漆皮、玻璃碎片、脱落破碎的汽车零件。(二)确定肇事接触部位:确定肇事接触点,对处理事故起关键作用。接触点是形成事故的焦点,又是判定事故责任的重要依据。接触部位是多种多样的,要经过深思熟虑,全面细致地进行分析。交通事故逃逸怎样进行处罚1、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
    2023-07-09
    143人看过
  • 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伤残鉴定需补充鉴定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需做哪些检验鉴定1、尸体检验:尸体检验分为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尸表检验是对交通事故致死尸体表面伤痕的例行检验,通过检验确认案件性质,证明死者体表伤痕是交通事故所致后果,查明死亡原因,分析死者伤痕成伤机制为还原交通事故服务;解剖检验主要用于一是肇逃案,通过解剖尸体确定侦破方向,为破案提供证据;二是多车碰撞、碾压尸体,寻找最先撞击车辆,确认直接致死原因;三是死因不明尸体查清死亡原因。2、轻重伤鉴定:检验交通事故伤害对象致伤原因和伤势状况,并按标准规定作出损伤程度鉴定。肇事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须对被害人作轻重伤鉴定:酒后和吸毒后驾车;无证驾车;驾驶明知安全装置不全或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驾驶明知无牌证或报废的机动车;严重超载;逃离事故现场。3、成伤机制鉴定:通过人体损伤检验确定损伤部位与交通事故伤害后果的因果关系,主要为分析事故原因,排除非交通事故因素,调解损害赔偿提供依据,对交通事故
    2023-04-01
    385人看过
  •  交警扣车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交警可以扣留车辆的情况包括: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和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等。以下情况中,交警可以扣留车辆:1、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和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2、未悬挂车牌就上路的;3、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的;4、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等等。 交 警 扣 车 情 形 有 哪 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交警可以扣车的情形包括:1.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3. 校车严重超速的;4. 严重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的;5. 机动车载货严重超限或者载客严重超员的;6. 严重违反交通管制或者交通规则的;7. 抢救受伤
    2023-09-08
    91人看过
  • 缓刑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缓刑是为了让犯罪嫌疑人有更好的悔过意识,并且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相关的负责。但是由于一定的原因,犯罪嫌疑人不能够到监狱里进行相关的服刑,所以,对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缓刑的形式,并且对于罪恶较低的犯罪新人也可以使用唤醒,甚至于不进行处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目前不管是因为哪一种犯罪行为被判处拘役之后,那么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都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当然具体能否使用缓刑,还是需要比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和犯罪分子的具体状况来做出不同的判断,一旦适用缓刑的话,需要遵守相关的规定。
    2024-02-03
    152人看过
  • 去哪里交通事故鉴定伤残
    两个渠道:1、要求事故处理大队出具鉴定的介绍信,按介绍信上写明的鉴定机构去鉴定,这种方式便捷和有效,对方即使有异议也没有用。2、自己联系鉴定机构,一般大型医院或医药大学都有鉴定中心,你自己去鉴定,这样的话,对方可能会提出重新鉴定的请求。(注:一般采用第一种方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该携带的材料: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一、伤残鉴定程序标准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
    2023-03-05
    63人看过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法医鉴定程序有哪些?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上海精神鉴定费用一般是2400元,肢体鉴定一般是1800,三期鉴定一般是800元。2、交通事故发生后,伤残鉴定之前需要去处理交通事故的交警队拿一个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又叫推介书,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跟2011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比较有所变化。2011年是受害方从交警队拿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后可以自己去或者委托律师去相关的八家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2012年上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则是在交警队拿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的时候就要从委托书上面的六家机构先确定好哪一家,也就是说,让当事人当场作出选择,且机构有所减少。3、如果不愿意采用以上方式,还可以先就交通事故案件起诉立案,不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然后请求法院出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托书,也可以去做伤残
    2023-06-18
    17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受伤者要进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当先确定合格的鉴定机构。伤者可以前往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存有备案的、同时又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申请。一般来说,鉴定机构都不会接受个人的委托,所以想要申请伤残鉴定,可以委托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更多>

    • 伤残鉴定需遵守哪些规定,伤残鉴定的技术标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遵守哪些规定(一)客观评定原则伤残鉴定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认真分析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评定。(二)比照评定原则遇有本标准以外的伤残程度者,可根据伤残的实际情况,比照本标准中最相似等级的伤残内容和附录1的规定,确定其相当的。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本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三)分别评定原则受伤人员符合2处以上伤残等级者,鉴定结
    • 交通事故赔偿的规定需要遵守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23
      是需要严格遵守的。一旦在车辆驾驶的过程中发生了交通事故的,需要及时的报警处理,并且需要按照消息给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事故责任承担方,肇事方需要支付伤者一定的赔偿。
    • 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交通事故伤残鉴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05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的材料: 1、入院记录; 2、出院记录; 3、出院小结; 4、病历本; 5、疾病诊断证明书; 6、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_片、ct及诊断报告; 7、交通事故认定书; 8、交通事故伤者身份证或户口本; 9、伤残鉴定委托书(若对治疗尚未终结或者出院的伤者,因调解需提供鉴定等级而提前做伤残鉴定的情况,应当在伤残鉴定委托书中予以说明)。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多久, 如果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需要走哪些程序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07
      等治疗终结申请伤残鉴定才知晓。 参考一、评定时机: 《交通伤残国标》3.2条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治疗终结为准”。一般来讲,提前评定可能导致伤残等级增高,损害赔偿义务人的利益;延后会使伤残等级偏低,损害伤者利益。所以,应当在治疗终结后及时评定。所谓治疗终结,一般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治疗终结不等于康复。 二、委托评估的方式 1、受害人方自行委托有资质
    • 遵义市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中心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9
      1、伤残鉴定分两种:精神鉴定、肢体鉴定。另外还有一个“三期”鉴定,即误工期、营养期、护理期的鉴定。 2、交通事故发生后,受伤人员在医疗终结之后,可以通过向办案的交警机关申请,由交警机关委托法医鉴定机构。交警机关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