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2 19:51:30 282 人看过

一、劳动关系即产业雇佣关系

劳动关系含义广泛,但其本身并非一个固定概念,没有确定性标准。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与劳动合同形式相关联的概念,源于劳动法关于“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的规定,凡缺乏书面劳动合同而又形成了劳动力有偿使用情形的,其利益应当依照劳动法加以保护,被称为事实劳动关系。雇佣关系,古已有之,现实生活中也始终存在,属民法范畴的概念,但我国法律未作规定。通说认为,劳动法调整的对象属于雇佣关系,雇佣关系揭示了劳动法调整社会关系的本质。由于雇佣关系法律规范的缺位,使得如何区分雇佣关系与其他以劳务为内容的合同关系,成为审判实务中一大难题。

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本质是一致的,劳动关系的前身就是民法中的雇佣关系。产业革命后,工厂劳动中的雇佣关系成为一类特定的社会关系——产业雇佣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进步,产业领域的雇佣关系受到公权的干预,形成了公权干预下的雇佣关系,即劳动法产生。因此,劳动关系与雇佣关系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是受到公权干预的产业雇佣关系。在我国,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发生的雇佣关系才属于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劳动关系必然发生在工商业领域,劳动关系的一方必然属于一个“单位”,即产业化。同时,对那些“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只要具备依法设立单位基本的外部和内部特征,如有单位字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或办公场所、有单位内部管理形式等,也符合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要求。

从属性强调劳动关系的内在要求,而私人领域的雇佣关系,如个体工匠、农村承包经营户的用工纠纷就不应属于劳动争议。

二、(事实)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

民法上的承揽指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其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给付报酬的基本形态,与劳动关系之雇佣本质类似。由于承揽关系的定作方并没有特别的主体资格限制,具备用人单位资格的用工主体同样可以成为承揽合同的定做人,因此事实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的区别,在于产业领域劳动关系的从属性。尤其是人格上的从属性,是区分事实劳动关系与民法上承揽关系等其他法律关系的核心标志。具体言之:

(1)劳动者应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例如作息时间、考勤制度等。而承揽关系中不存在管理关系,虽然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这种监督检验是技术性的,针对工作成果中的材料使用、技术要求和质量控制方面,而非管理规范的遵守。

(2)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控制、指挥和监督,日常工作中有服从指示的义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工作内容的不断变化,对劳动者有指示之权,劳动者的劳务给付系一种“从属性劳动”;而承揽人之劳务系“独立性劳动”,但须注意劳动的从属性与独立性具有相对性,在整体属于从属性劳动之下,也不乏独立性工作,例如科研、开发等工作;而定做人亦可享有对承揽人强烈指挥监督权的情形。例如,非标产品的开发性加工。

(3)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有接受考察和检查义务,以确定是否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指示;而承揽人以完成既定工作成果为目标,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不存在遵守相对方规章制度的问题。

(4)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应对错误行为负责,有接受制裁义务,制裁的方式是行政性的,从口头训诫到开除、解除劳动关系;而承揽人必须对其行为后果负责,责任承担方式是民事性的。

从劳动关系经济上的从属性角度考察,(事实)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可从以下角度区分:(1)生产组织体系。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基于经营权的行使,为满足产品、工艺、流程、资源利用及企业管理等方面要求的组织、结构、设备等,有充分支配、管理之权,而劳动者为他人之目的而劳动,并无参与组织体系的可能,处于从属地位;而承揽人则以契约方式参与了相对方的生产组织体系,例如外发加工。(2)生产工具或器械的归属。劳动者实际操作时使用的扳手、钳子等日常工作中的随身器械,通常属单位提供;承揽人通常自带随身工具。(3)原料供应。劳动关系中,单位不但提供生产组织与工具,还提供生产所需的原料,劳动者的劳务并不影响工作物的所有权归属,亦不发生所有权之变动,即使加工价值远超过原料之价值,亦不发生物权附合之效果,也不产生留置权;而承揽人对工作成果享有法定留置权。(4)责任与危险负担。劳动者按照日常工作规范或者用人单位的指示提供劳务,完成工作成果,但劳动者不负工作风险,单位是否获得希望的结果,与劳动者无关。而承揽人有确定目标,以特定专业劳动自负其责,承揽人以自己设备、专业知识,以业务风险或投资风险计算。虽同属工作成果,两者差异明显。

总之,从属性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一切有别于传统民法概念的劳动法概念,皆由此观念而展开。《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即依据劳动关系从属性特征列举了其中两个重要方面,虽不全面,但也给出了基本的区分方法。除此之外,区分(事实)劳动关系与承揽关系,还有以下诸方面可供参考:是继续性提供劳务,还是一时性提供工作成果;是日常性质的工作,还是临时的应急;是定期给付报酬,还是一次性结算劳动报酬。上述诸方面,原则上,前者属于劳动关系特征,后者则为承揽关系特征,但需注意,上述特征归属,并非绝对。

以劳动关系之从属性观察本案,当事人间协议条款本身即体现强烈之从属性特征,加之“工资”字样的结算单和表明劳动者对外身份特征的用人单位“入学证明”,进一步印证了从属性特征的存在。

三、模糊地带的界定原则

从广义角度,劳动关系也负有完成一定成果之义务,劳动者必须客观上有特定产品完成,从而与承揽关系的交付工作成果雷同。在一些边际性案例中,产业、从属性特征不明显,其他诸多事项界限模糊、特征交叉,处于雇佣与承揽法律边缘地带,无从选择时,可依照“行为人应自负其责”的利益衡量标准,确定为承揽关系;而具备产业特征时,应选择雇佣,即成立事实劳动关系,以体现劳动者弱势保护的劳动司法理念。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6日 2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事实劳动关系相关文章
  • 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事实劳动关系
    有以下条件: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的劳动者,适用用人单位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的工作证、服务卡和其他能证明劳动者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证明或记录(职工工资单)、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聘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考勤记录。根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一、事实劳动关系的产生要件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
    2023-02-12
    388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它劳动者的证言等。一、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
    2023-02-24
    394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依据我国法律相关规定,劳务派遣是属于劳动关系的一种,如果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哪个是正式员工劳务派遣是指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派遣到需要用工的企业上班。企业需要支付劳务派遣公司一定的服务费用,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存在于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动者之间。正式工指劳动者与用工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员工。派遣工和正式员工区别是:1、签署劳动合同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是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工作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发生劳动争议,由劳动者和工作单位双方处理。派遣工是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被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用工单位去工作,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处理。2、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不同。正式员工,劳动者与工作的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派遣工,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与用工单位没有
    2023-02-21
    350人看过
  • 劳务派遣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属于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会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一、社会化用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是什么社会化用工与劳务派遣的区别在于用工渠道不同。社会化用工是通过社会招聘的工人,劳务派遣是通过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第三方劳务公司派遣的工人。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招聘都会事先在公告里面注明用工形式的,但是也存在之前未注明用工形式和进入面试阶段变更用工形式的情况。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劳务派遣关系中存在一组合同。其中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另一个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的劳务派遣协议。工会招的社会化工作人员是劳务派遣工吗工会招的社会化工作人员是劳务派遣工。1、从法律定义上,劳务关系倾向于对劳动过程的合作;2、合作关系则注重劳
    2023-04-01
    130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1、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末按劳动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但在双方之间却实际存在具有劳动关系内容,且末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
    2023-03-03
    196人看过
  •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吗
    1、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末按劳动法规定确立劳动关系,但在双方之间却实际存在具有劳动关系内容,且末产生劳动法律关系的一种社会劳动关系。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的确认需存在雇佣劳动的事实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合法地位,确认了劳动关系不依赖书面合同的存在而存在,扩大了劳动保护范围,对不签定劳动合同的雇主有了更大约束,更多的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3、事实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个概念:1、没有书面合同形式,通过以口头协议代替书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2、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后不按规定订立劳动合同而形成的劳动关系;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以前签订过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同意劳动者继续在本单位工作却没有与其及时续订劳动合同而形成的事实延续的劳动关系
    2023-04-30
    184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事实劳动关系,就是指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或没有有效的书面合同而在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 通过以下凭证可以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 更多>

    #事实劳动关系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7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r(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r(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r(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r(四)考勤记录。r(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如何认定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6
      确立和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办法:当事人可以凭借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以及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来确认。
    • 如何认定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4
      一、用人单位招聘工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以下情况,劳动关系成立。(一)使用者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使用者依法制定的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到使用者的劳动管理,从事使用者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使用者业务的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以下证明书(1)工资支付证明书或记录(员工工资支付名单)缴
    • 事实劳动关系是否属于劳动关系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5
      事实劳动关系属于劳动关系。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事实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自然也属于劳动关系。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用人单位招
    • 如何鉴别是否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19
      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1)双方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2)用人单位是否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3)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以下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花名册)和各种社会保险费支付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