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保留合同规定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6 16:50:56 457 人看过

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

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

前者表现为,在买受人完全偿付价金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

后者表现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偿付价金前已将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掉,或已将其转卖,则出卖人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或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受人只是作为出卖人的受托人对最终产品或转卖收益进行占有。

很明显,后者更能保障卖方的利益。

但是简单的约定“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不能达到这样的目的。

所以,卖方应当扩大约定的内容,如“货物以转卖的,卖方对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

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

理论上都认为所有权保留是卖方的选择权,但是在现实中也出现过买方利用这个条款的纠纷。

来看这样一个案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废铜购销合同,合同约定:

甲公司支付所有货款之前,该批货的所有权仍属甲公司。

乙公司合同履行过程中并未全额支付货款。

此时废铜已成为滞销产品,且大幅度降价。

甲方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乙公司偿付所欠货款,并承担违约和赔偿损失的责任,而没有请求乙公司退还货物。

乙公司答辩认为,依据双方签订的废铜购销合同中关于所有权保留条款的约定,未付款的货物的所有权没有发生移转,仍属甲公司所有,甲公司应取回这部分货物,要求乙公司偿付所欠货款并承担违约、赔偿损失的责任,没有法律根据,且违反合同中关于所有权保留的约定,故明确表示拒绝甲公司的上述请求。

很明显,乙公司在恶意利用这个条款来逃避债务和违约责任,而且将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混为一谈,法理上也是说不通的。

法院最终也没有支持。

但是,如果出于无懈可击的考虑,不妨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不为买方的抗辩权等任何权利。

第三,明确约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权后的事宜。

因为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仅设置了一个物权,实际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

所以在卖方依约取回货物后,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解除,所以对于合同履行与否的事宜还要具体约定。

如果卖方认为要回货物就可以,那不妨约定“卖方依据本条款要回货物后,本合同解除。

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如果卖方更倾向于履行合同,那就可以约定“卖方依据本条款要回货物后持续占有,直至买方付讫货款时转移占有,买方仍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如果是在所有权的合同留有所有权的保留,那必须要明确所有权保留的具体范围在何处,不能够仅仅显示有所有权都保留,但是却不划分清楚所有权范围的具体所在。

同时确定了所有权保留之后,必须还要约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权之后他的其他事宜。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对于以登记为物权变动要件的不动产买卖交易,所有权保留模式并无发挥作用的空间,因此,所有权保留的规定不适用于不动产。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律师补充:出卖人依据规定取回标的物后,买受人在双方约定或者出卖人指定的合理回赎期限内,消除出卖人取回标的物的事由的,可以请求回赎标的物。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以合理
    2023-05-06
    125人看过
  • 占有改定所有权保留吗
    占有改定所有权并不保留占有改定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让标的物时,出让人基于生产、生活的需要仍需继续占有动产,此时双方可以通过协议,使受让人取得动产之间接占有,以取代现实交付而取得所有权。占有改定要件1、让与人与受让人达成移转动产所有权的合意。一般通过买卖或让与担保的设定,使受让人取得动产的所有权。2、让与人成为占有媒介人,从而继续占有动产。动产所有权虽已转让于受让人,但让与人仍然是动产的现实直接占有人,占有改定的产生在于经济实践中经常发生的一种混合交易,所有权人将一项动产出卖给买受人,而买受人同时又将该物出租给出卖人。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使出卖人既可以获得卖价,又可以获得使用该物的权利;而买受人既可以获得物的所有权,又可以获得租金。同时满足双方当事人的需要,将法律关系简化,确定为占有改定制度。可见,受让人之所以同意以占有改定方式受让该动产,在于能使让与人继续直接占有、使用该物;如让与人以占有改
    2023-04-17
    164人看过
  • 民法典中的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怎么规定的
    一、民法典中的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二、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怎么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三、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
    2023-06-19
    227人看过
  • 所有权保留概念定义
    所有权保留,是指成立后,由于买受人未依约定支付价款或未履行其他义务,因此标的物所有权不发生转移而仍由出卖人保留的制度。《》第13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构成所有权保留须具备以下要件:1、合同已经成立,标的物已经交付买受人正因为合同已经成立并且标的物已经转移,才产生保留所有权的需要,如果合同没有成立,标的物也未转移,出卖人就当然享有所有权,根本无须另行保留了。设立所有权保留制度的主要目的,正是使先交付标的物的卖方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2、买受人未依约支付价款如果买受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了价款,便合法地取得了标的物的所有权,也就不允许再由出卖人保留所有权了。3、当事人有特别约定法律虽然规定了所有权保留制度,但这一规定并不是强制性规范,换言之,并不是一经出现某种情形便当然产生所有权保留,而是必须由当事人就所有权是否保留作出
    2023-06-09
    375人看过
  • 如何约定所有权保留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明确约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表现为,在买受人完全偿付价金之前,所有权不发生转移;后者表现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偿付价金前已将货物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掉,或已将其转卖,则出卖人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或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受人只是作为出卖人的受托人对最终产品或转卖收益进行占有。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理论上都认为所有权保留是卖方的选择权,但是在现实中也出现过买方利用这个条款的纠纷。第三,明确约定行使保留的所有权后的事宜。因为关于货物所有权保留的约定仅设置了一个物权,实际并不影响双方合同的履行。所以在卖方依约取回货物后,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解除,所以对于合同履行与否的事宜还要具体约定。如果卖方认为要回货物就可以,那不妨约定“卖方依据本条款要回货物后,本合同解除。买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
    2023-08-17
    296人看过
  • 买卖合同上的保留所有权条款
    在许多购销合同中经常会看到这样的条款—“卖方在买方支付全部货款之前,货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卖方”。这样的条款就是“所有权保留条款”。所有权保留条款的作用是利用物权优先于债权的法律原理,使卖方的利益处于更可靠的地位,从而使交易过程中的风险降低到最小限度。设立保留所有权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出卖人对于买受人支付价款债权的实现,维护出卖人的利益,使其与他人交易的风险降至最低的程度。因为依所有权保留制度,当买受人未能按约定的期限和金额支付价款时,出卖人有权按约定取回已经交付给买受人的标的物;另外遇到买方已转卖货物时,当有第三方依据合同主张货物权力时,卖方可以依据所有权优先要求买方返还货物;当买受人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出卖人有权取回保留所有权的标的物,而不是作为普通债权处理。涉及所有权保留合同时的注意事项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表现为,在买受人
    2023-02-19
    213人看过
  • 夫妻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有哪些规定?
    夫妻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的规定如下:1、夫妻一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另一方知道其行为的发生和后果,不予否认的,视为同意,事后不得以不参与处理为由否认处理的法律效力;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处分共同财产的,对方有权要求宣告处分无效;3、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知道夫妻一方的行为属于擅自处分的,处分仍然有效;4、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给配偶造成损失的,应当给予赔偿;5、因一方擅自处分共同财产而产生的债务,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一、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该行为有效吗丈夫将财产赠与情人的,如果是用其个人财产进行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赠与情人的,则赠与行为无效,妻子可以要求其情人返还被赠与的财产。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非因日常生活需要不得擅自处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另一方是可以要求受赠人返还财产的,除非第三人善意、有偿取得该财产。二、老公给第三者的财物能否要回
    2023-03-07
    151人看过
  • 什么是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保留
    一、什么是买卖合同的所有权保留所谓所有权保留是指在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出卖人移转财产的占有于买受人,而仍保留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交付价金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所有权保留适用于买卖、互易、赠与此同时等领域,尤其买卖合同中的所有权保留条款最为常见。二、民法典的所有权保留有什么规定所有权保留是指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三、所有权原始取得原始取得,是指根据法律规定,最初取得财产的所有权或不依赖于原所有人的意志而取得的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主要包括:(一)劳动生产、收益。劳动生产之民事主体通
    2023-05-03
    334人看过
  • 同期所有权规则是什么意思,所有权结构有哪些
    一、同期所有权规则是什么意思同期所有权规则的意思是指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原告股东在案件事实发生之时以及起诉的整个过程中,均需具有股东身份。股东代表诉讼之所以要满足“同期所有权”规则,是为了防止购买诉讼的发生。在股东代表诉讼中,存在着两类利益完全不同的代表者。二、所有权结构有哪些所有权结构分类有以下方面:1.单向型所有权结构。单向型所有权结构是指法人投资者之间的投资采取单向投入的形式,即A公司向B公司投资,B公司向C公司投资等,以此类推。2.双向型所有权结构。双向型所有权结构是指公司间互相投资,从而形成相互持股的所有权结构。3.环形所有权结构。几家公司的投资形成首尾相接的环形所有权结构。4.放射型所有权结构。一个公司同时向多个公司投资,从而形成放射型所有权结构。如母公司以参股的形式控制多个子公司。5.矩阵型所有权结构。几家公司问单向所有权、双向所有权、环型所有权以及放射型所有权等多种所有权结构
    2023-05-06
    69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必须书面吗
    动产的所有权保留需要书面形式,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需以登记为准,因此不存在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保留的问题。所有权保留,是指买卖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或者履行其他义务时,买卖标的物的所有权仍保留于出卖人的一种担保方式。《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一、所有权特征有哪些第一,所有权是绝对权。所有权不需要他人的积极行为,只要他人不加干预,所有人自己便能实现其权利。所有权关系的义务主体是所有权人以外的一切人,其所负的义务是不得非法干预所有权人行使其权利,是一种特定的不作为义务。第二,所有权具有排他性。所有权属于物权,具有排他的性质。所有权人有权排除他人对于其行使权力的干涉,并且同一物上只能存在一个所有权,而不能并存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然,所有权的排
    2023-04-03
    129人看过
  • 留置权有哪些法律规定呢?
    留置权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优先赔偿该动产。获得留置权的积极要件是获得留置权应该具备的事实。主要有以下几项:1、债权人必须占有债务人的动产。2、须债权已届清偿期。3、债权的发生与动产有关。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哪些按照法律规定留置权的实现方式有两种:一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通过折价使债权受偿。规定债权人、债务人协议折价,主要是为了防止留置权人自行变价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二是申请依法拍卖、变卖,从价款中受偿。债权人通过折价、拍卖和变卖方式所得价款要大体相当于债权的数额,多出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的部分,由债务人补足。《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2023-08-09
    71人看过
  • 合同中哪些债权人有留置权?
    以下合同债权人有留置权的:1、加工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2、基本建设合同中的建筑安装承包合同。从事建设建筑安装工程过程中,建设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为完成特定的建筑安装工程任务而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3、保管合同。买卖合同债权人是否具有留置权一般而言,买卖合同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属于法定抵押权。双方不需要约定,但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排除适用的留置权。留置权的前提是占有动产,买卖合同的前提是卖方占有交易对象,导致双方没有担保,没有担保,留置权不存在。根据司法实践,留置权适用于货运合同、财产租赁合同、委托合同和信托合同,但不包括销售合同。《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民法典》第四百
    2023-07-28
    438人看过
  • 什么是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解除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保留所有权的买卖合同解除怎样处理1、请求法院判令买受人继续履行合同,向出卖人支付剩余货款。但关键的问题是买受人是否具有支付剩余货款的能力。如买受人在资金上已陷入危机,此种方式已不可取。因为即使能胜诉,获得的也只是无法履行的一纸判决文书而已。2、请求法院判令买受人返还标的物,并支付相应的使用折旧费用。该种诉讼请求的提法在实践中屡见不鲜,但对于该种诉讼请求的依据则莫衷一是。有人认为这是基于物权,有人认为这是基于合同的解除。3、认为这是基于二者的竞合。首先,在出卖人行使合同解除权前,该合同有效。因此,如果出卖人欲取回该标的,必然
    2023-03-01
    443人看过
  • 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能不能转让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保留所有权买卖合同是不能转让的。一、抵押权的存在条件有哪些(一)抵押物在法定允许抵押的范围内1、允许抵押的财产《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允许抵押的财产大致可以分为:不动产、不动产他物权、动产与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2、禁止抵押的财产(1)土地所有权;(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3)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以公益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二)抵押权的设立须以标
    2023-03-09
    437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有哪些属于所有权保留的情况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6
      买卖合同中所有权保留的规定具体如下:第一,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的范围。所有权保留条款,分为简单保留条款和扩张保留条款2种。前者的表现是,在买方完全偿还价格之前,所有权没有转移的后者,如果买方在完全偿还价格之前在生产过程中消费或转卖货物,则卖方就其货物制造的最终产品和转卖货物的收益享有所有权,买方只是作为卖方的受托人占有最终产品和转卖收益。第二,明确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卖方单方的选择权。理论上认为股权保留
    • 保险合同中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7
      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的权利: 1、决定保险合同是否有效。 2、指定或变更受益人。 3、在一些情况下,被保险人享有保险金受益权。 义务: 1、危险增加通知义务。 2、保险事故通知义务。 3、防灾防损和施救义务。 4、提供有关证明、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 卖出的东西能否保留所有权,有哪些相关规定
      广西在线咨询 2023-11-21
      律师解答 卖出去的东西一般不能保留所有权,但根据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买受人没有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时,标的物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出卖人。只是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 收购保留所有权的条件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所有权保留是指在移转财产所有权的商品交易中,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财产所有人移转标的物的占有于对方当事人,但仍保留其对该财产的所有权,待对方当事人支付部分或全部价款,或完成特定条件时,该财产的所有权才发生移转的一种法律制度。
    • 所有权保留在买卖合同解除权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8
      开发商迟延交楼:指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交楼时间交付。 购房者与开发商应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交楼时间,若开发商未能在约定期限交付,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依照合同约定的金额支付延期违约金。经催告三个月仍未履行,一方可解除合同,但约定优先。没有约定,经催告,解除权行使合理期限:三个月。解除权消灭期限: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包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