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涉及到方方面面,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管理上的缺陷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四大因素,只要其中一个环节断链,随时都有可能发生事故。安全管理是一项基础工作,需要有一整套完整的制度和机制去加以约束和激励,并在生产实际中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职工教育和队伍素质建设,筑起了矿井安全生产的厚重屏障,有效地提升职工队伍素质,才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一)、转变观念,做到事事有安排
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干部是决定因素,因此,在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管理干部必须认识到位,转变观念,开阔视野,认识不足,找出差距,消除自满情绪和畏难情绪,树立安全生产的信心和决心。管理干部要做到靠前指挥、深入现场,深化、细化管理,养成细心、耐心、细致和勤思考、亲自干、敢负责的习惯,要经常深入现场、深入井下,严密控制各个生产环节,理顺工作过程,细分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对每项工作、每个任务,都要安排到人,安排到位,不留任何死角和盲点,做到事事有安排。
(二)、完善制度,做到事事有标准
煤矿管理制度是煤矿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共同遵守的规定和准则,如果没有统一的规范性的管理制度,煤矿就不可能正常运行;因此,要保证煤矿的规范化和精细化运作,必须从完善、细化规章制度和工作标准入手,建立一整套包括组织机构设计、职能分工、岗位职责说明、工作流程以及各个专业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员工才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同时要确保编制的制度和标准是规范的。实施过程是规范的,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整个管理制度体系的整体运作是规范的。因此,建立各项制度和标准,必须深入研究、仔细推敲、认真琢磨,尽量细化,符合煤矿科学原理,避免管理漏洞,具有可操作性。从而形成覆盖全面、方便操作、易于判断、合法合规合理的制度体系并形成制度和标准可以执行、能够执行、容易执行、自觉执行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制度和标准能够规范员工的每一个行为,具有真正的规范性和执行效力。
(三)、强化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
责任是推动各项规章制度和任务落实的尚方宝剑,如果没有把责任明确到每个人身上,则每个人身上都无约束、无压力、无动力,容易导致推诿扯皮、不了了之。因此,要顺利完成各项工作,必须强化责任,通过建立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工作的量化分解,使每个岗位都有责任、各项工作层层分解,实现从区队、班组到个人,都权责清晰、责任明确。要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必须做出表率,自觉履行自身职责,才能起到示范、督促作用。同时,按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原则,在日常工作中,建立层层负责的责任制,在临时工作中,指定负责人,赋予其一定的职责,并加强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对不能严格履行职责、按时完成任务的,要根据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做到对号入座,一视同仁,才能确保层层有压力,工作有动力,事事有落实。
(四)、严格奖惩,做到事事有考核
要通过考核、奖励、处罚等手段,引导、培育、推进精细化管理。在考核过程中,本着有利于推进工作,有利于调动积极性的原则,严格加以考核。一是考核要具有层次性,一级考核一级;二是考核必须具有全面性,从管理者到每一名员工,从经营管理到安全生产,都要进行考核;三是考核要做到严字当头、铁面无私、严格标准,领导干部和工作责任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四是考核要真实有效,一切从实际出发,查实情、说实话、办实事、做到数据准确、过程真实、结果可靠,被考核者信服。五是要根据考核结果,严格奖惩兑现。考核结果是检验工作成效、激励个人进步的有利武器,通过奖励,对于工作优异的给予肯定和表扬,促其继续保持和发扬光大,对于工作消极、成绩较差的给予否定和批评,促其消除过错、整改提高。
总之,煤炭企业的安全工作不仅是一项建设工程,更是一项需常抓不懈的长期性工作。要从真正意义上实现安全生产,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还有待于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职工群众一定要高度警觉,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理念,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防骄、防躁、防飘浮,确保安全生产,保持安全生产的总体平稳态势,坚持不懈地去总结、探索,为集团公司全年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奠定可靠的基础,为煤炭企业的安全生产和经济繁荣提供强大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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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煤矿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具体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以及未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煤矿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等。具体分为A、B两类。A类包括: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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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叔在煤矿工作,对于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刑事责任是什么呢?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0一般来说,安全生产责任是煤矿公司作为法人自行承担。 但是作为控股股东如果在安全投入资金以及安全设施建设等方面横加干涉,甚至直接管理,从而导致安全生产事故的,控股股东根据其作用大小、后果严重程度,按照实际控制人的等同地位来处罚,相应的承担安全生产连带责任。 如果控股股东没有直接管理或者干涉日常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作,那么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然需要全额由煤矿公司承担,控股股东只是承担事故损失和补偿以及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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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隐患排查预查和处理工作规范澳门在线咨询 2022-03-16煤矿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定期组织排查,并将排查结果按季度向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书面报告。发现有下列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行为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并记录在案:(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的;(二)瓦斯超限作业的;(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的;(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放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瓦斯监控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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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煤矿执行什么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6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对煤矿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煤矿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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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政策》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30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小煤矿有计划地进行改组、改造、兼并、整合,实现规模化经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对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制度,并向高瓦斯矿井派驻瓦斯治理督导人员,加强煤矿生产现场的安全督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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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对申报矿区煤矿安全有哪些处罚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0违反本条例规定,煤矿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区)煤矿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二)煤矿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三)未如实告知从业人员有关安全生产事项的;(四)煤矿负责人未履行值班制度的;(五)未严格实行入井检身制度的;(六)入井人员未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