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股东退出公司的途径有几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4 20:00:58 334 人看过

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

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

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③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二、通过行使异议股东股权回购请求权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通过解散公司退出公司

1、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决议而解散公司

《公司法》第181条规定了公司解散的事由,其中有两项事由即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和股东会决议解散。

因此,小股东在加入公司时应重视公司章程关于股东退出机制的设置,可以在公司章程中明确约定股东退出公司的方式。

2、特定条件下提起司法解散公司诉讼

根据《公司法》182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2008年5月19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对《公司法》的规定作了详细的解释,其第一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当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4日 08: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优先购买权相关文章
  • 公司上市有几种途径方式
    公司上市的途径一共有2种。1、首发股票上市(IPO上市)。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向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证券管理部门经过审查,符合发行条件,同意公司通过发行一定数量的社会公众股的方式直接在证券市场上市。2、买壳上市。指在证券市场上通过买入一个已经合法上市的公司(壳公司)的控股比例的股份,掌握该公司的控股权后,通过资产的重组,把自己公司的资产与业务注入壳公司,这样,无须经过上市发行新股的申请就直接取得上市的资格。公司上市融资方式有哪些?当今社会企业融资活动是企业经营过程中的重要内容,作为上市公司,资金来源主要包括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两种。内源融资主要是指公司的自有资金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资金积累部分,是在公司内部通过计提折旧而形成现金和通过留用利润等而增加公司资本源融资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债权融资方式行股票、配股及增发新股的股权融资方式以及发行可转换债券的半股权半债权的
    2023-08-10
    461人看过
  • 公司股东有哪些救济途径
    一、股东直接诉讼: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二、股东代表诉讼:1先诉请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者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前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起诉讼:股东有权在以下三种情况发生时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法院提起代表诉讼:(1)、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2)、监事会或者不设
    2023-04-29
    215人看过
  • 企业股东可以通过什么途径退出公司
    股东的退出的途径有:1、股权转让,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2、公司减资,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3、要求公司回购,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东所持有的股份需要满足公司法所规定的条件。4、解散公司。5、破产清算退出。怎样强制退出企业股东不能强制退出企业股东。如果公司需要退出的,可以通过股权转让和解散公司的方式来退出。股东向公司以外的人转让股份的,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过半数同意。在公司被依法解散的情形下,股东也可在依法履行相关清算程序后分配公司财产,达到实际上退出公司的法律目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
    2023-08-14
    432人看过
  • 股东起诉公司的法律途径
    股东起诉公司的情形:1、当股东作为原告要请求确认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做出的决议不成立、无效或者要撤销其做出的决议时,可以将公司列为被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2、对于股东请求公司分配公司利润的案件,股东也可以将公司作为被告起诉。3、股东请求确认自己在公司的股东资格,股权等确权诉讼的,可以将公司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如果符合上诉情形之一,可以向法院起诉公司。监事会如何起诉股东监事会在应在收到股东书面诉讼请求之后三十日之内,或发现董事等经营者确实存在侵犯公司利益的行为三十日内,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如果监事会在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
    2023-06-30
    143人看过
  • 股东有哪些出资途径?
    股东的出资形式如下:1、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2、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财产出资;3、未依法评估的,投资者以非货币性财产出资,未依法评估定价,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认定投资者未履行出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合法资格的评估机构对财产进行评估定价,评估确定的价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价格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投资者未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4、事后贬值的,出资人以符合法定条件的非货币性财产出资后,因市场变化或者其他客观因素造成出资财产贬值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要求出资人承担补充出资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5、土地使用权,投资者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或者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主张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023-07-05
    297人看过
  • 追加被执行人股东的法律途径有那几种
    追加公司股东作为被执行人的法律途径: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身财产的,可以请求其承担连带责任;2、股东抽逃出资的,可以要求其在抽逃出资本利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三、其它法律途径。裁定终结执行可否追加被执行人如果法院裁定终结执行,说明案件已经执行终结,就不能再申请执行了。如果法院是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就可以再次申请执行了。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执行法院核查属实的,应当恢复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四条股东抽逃出资,公司或者其他股东请求其向
    2023-08-05
    474人看过
  • 小股东维权途径介绍
    有限责任公司
    1、股东大会的召集、主持权原《公司法》规定的股东大会只有董事们来召集、主持,而董事怠于行使权利如何救济却没有规定。这极大的损害了众多中小股东的权利。新《公司法》出台后,对此情况做出了相应的救济规定:根据《公司法》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2、股东提案制度根据新规定: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这一规定让小股东也有了提案权,保障了小股东的权益,有效防止一些大股东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损害小股东利益的现象。3、累积投票制度股东选举董事、监事的一种投票制度,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因为股东会决议是资本
    2023-04-16
    240人看过
  •  小股东出资纠纷的法律救济途径
    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如下: 1. 只有公司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 在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 必须先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请求, 请求其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3. 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 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股东代表诉讼的规定如下:1.只有公司的股东才有权提起代表诉讼。2.在股东提起代表诉讼之前,必须先向相关公司机关提出请求,请求其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3.股东代表诉讼主要是针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和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行为提起的诉讼。 股 东 代 表 诉 讼 规 定股东代表诉讼和股东集体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诉讼形式。股东代表诉讼的被告是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人,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司利益。而股东集体诉讼的被告是公司本身,目的是为了维护股东本身的利益。在胜诉后,股东代表诉讼的利益归属于公司,而股东集体诉讼的利益归属于股东。
    2023-09-19
    124人看过
  • 公司分立时对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有哪些途径?
    公司在分立时,很多权限都是对于大股东较为有利的,并且大股东的权利较之小股东来说是非常大的,有些小股东也就吃了很多亏,在进行公司分立的过程中,小股东必须了解一些相关知识保障自己的权益。公司分立时小股东的利益保护有哪些途径虽然公司分立包括了公司设立的内容,但是公司分立的简洁与效率是公司设立所不具有的。公司分立还有不同于公司设立的特点:(1)公司分立时,公司解散但此时不进行清算;(2)分立中的多个新设公司的章程由被分立公司的股东决议一次性通过;(3)分立中的新设公司发起人不受一般设立时的要求。在公司分立过程中,对中小股东的权利保护主要有以下几种法律措施或救济途径:(1)保护中小股东的知情权,为其维护自身的利益提供必要的基础材料。(2)赋予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在股东大会决议上,中小股东有权对公司分立计划书或者公司分立合同提出异议,并投票反对公司分立。异议股东的股份收买请求权又可被细分为股东的
    2023-06-17
    94人看过
  • 保护小股东权益的途径
    保护小股东利益的方式有:1、小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2、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防止大股东利用其表决权优势操纵董事选举。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根据情节轻重中小股东可以采取的措施股东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基于股份所有人地位向其他侵犯自己利益的人提起的诉讼。此处侵犯自己利益的人包括股东所在的公司及董事或其他股东。直接诉讼与派生诉讼(间接诉讼)的本质区别不在于起诉的主体,而在于诉因和目的。1.依法行使股东知情权,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掌握股东侵害公司利益的证据,2.依法行使股东表决权,更换执行董事或重新选举公司董事3.股东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4.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依法请求解散公司,撤出对公司投资。5.与公司股东协商转让或依据《公司法》第七
    2023-08-15
    493人看过
  •  隐名股东出资的途径有哪些?
    他人名义出资是指借用他人名义并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实际出资人,以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显名股东则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实际出资的股东。他人名义出资是指在设立公司或出资时,借用他人名义,并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实际出资人,以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 素材:如何避免成为隐名股东?标题:['3. 素材:如何避免成为隐名股东?']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投资者选择通过股权投资来获取更多的收益。然而,隐名股东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那么,如何避免成为隐名股东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什么是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是指在股权投资中,股东的真实身份并不为外界所知,其持有股份的比例和权益也不明确。这种情况下,股东的权益和责任相对较低,一旦公司发生风险,股东的利益也难以保障。为了避免成
    2023-08-25
    162人看过
  • 公民立遗嘱有几种途径
    立遗嘱的方式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一、老人录像遗嘱是否有用老人录像遗嘱不一定有用。录音录像可以作为遗嘱形式,但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真实性。此外,作为有效的遗嘱,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1、遗嘱人必须具备遗嘱能力,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才有资格立遗嘱;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被胁迫、欺骗的遗嘱和伪造的遗嘱无效;被篡改的遗嘱无效;3、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即遗嘱人不得利用遗嘱处分不属于其所有的财产,不得取消或减少法定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的继承权和份额;4、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法律规定的遗嘱方式包括五种: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和录音遗嘱。视频遗嘱可以参考录音遗嘱的标准。二、立遗嘱人不会签名时怎样办立遗嘱人不会签名可以通过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来订立遗嘱。不同遗嘱的形式要求如下: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需要
    2023-02-28
    460人看过
  •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途径主要有哪几种
    对股东表决权进行限制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1、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2、直接限制,即某一股东股份额超过其余股东股份额时,该部分股份不再是一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3、间接限制;4、法律规定的其他限制。一、实际控制人是股东吗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简而言之,实际控制人就是实际控制上市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实际控制人的规定散见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两个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指引》等文件。归结而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并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3)通过单独或者联
    2023-04-11
    67人看过
  •  要求公司解决股东纠纷的途径
    这段内容讲述了股东之间纠纷的报案途径。股东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如果是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股权转让等纠纷,则应去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报案,如果是股权继承纠纷,则应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报案。如果股东之间存在纠纷,他们可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报案。如果是确认股东资格的纠纷、股权转让等纠纷的,可以去公司住所地的法院报案。如果是股权继承纠纷的,则可以去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报案。 确 认 股 东 资 格 纠 纷 解 决 途 径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资格纠纷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来解决:1. 协商解决:公司股东之间发生纠纷时,可以先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股东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对方提出自己的疑虑,让对方了解自己的观点,然后共同寻找解决方案。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无果,股东可以向公司内部的调解机构提出调解申请。调
    2023-09-04
    291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优先购买权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股东可以退出公司,股东有哪几种途径?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08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股东之间转让和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两种方式。 1、股东之间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2、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
    • 公司股东退出投资有哪些途径, 公司股东退出投资的几种方式比较合适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27
      我们是专业公司商务律师,希望我的答复能够帮助您,您也可以和我电话联系,或者到我的博客空间查阅有关法律资料。 公司股东退股退出投资的三种方式优劣比较 一般而言,公司成立之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正常情况下其退出的途径就是转让股权给他人,非正常情况还有两种,一是请求公司回购(如《公司法》第75条),二是请求法院强制解散公司。(可参见《公司法》第183条的规定) 新《公司法》第7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股东退出公司有几种途径,股权转让给公司以外的其他股东要怎么办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1-23
      一、通过股权转让退出公司 《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了两种股权转让的方式,即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 1、公司内部股东之间转让公司股东可以将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转让给公司另一股东,且不需要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 2、股东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对外转让需要履行一定的内部程序,即:①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②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
    • 股东做诉讼有哪几种途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3
      股东提起诉讼的方式直接诉权和为了公司的利益的代位诉权。当股东个人权利或公司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股东享有请求法院进行保护的权利,这就是股东诉权。 一、股东直接诉讼权 《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当股东的个人利益受到侵害时,他可以基于其作为公司所有权人的股东身份提起旨在保护自己利益的诉讼。此处侵犯股东自己利
    • 股东可以通过哪些途径退出公司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4
      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股权转让:股东可以通过转让股权的方式退出公司。 二、公司回购股权 1、公司通过减资回购股权; 2、股东利用股权回购请求权要求公司回购股权。 三、解散公司 1、通过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 2、诉请解散公司,进行清算。 风险提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也可以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但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