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的拆违决定书不服应向哪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14:31:38 257 人看过

一、对县城乡规划建设局下达的拆违决定书不服应向哪一级申请行政复议

依法可以向县政府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市级城建局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必须有拆迁当事人的单位、姓名、经办人姓名,协议必须经双方当事人签名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非出租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协议;拆迁出租房屋,拆迁人应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签订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

(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

(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

(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

(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至于每一个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具体包括哪些内容,还应视拆迁补偿方式不同而不同。对于实行货币补偿的,协议中应主要载明补偿金额、搬迁期限;对于实行产权调换的,协议主要载明安置用房的结构、面积和地点、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拆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代管的房屋所订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必须经公证机关公证,即实行强制性公证。通过公证,保证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有利于消除被代管人对协议的疑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1日 21: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拆迁人相关文章
  • 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谁复议
    一、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向谁复议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处罚决定书表示不服时,他们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1.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可以选择向该部门的本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2.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如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以及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3.对于地方各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上一级地方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若是对省、自治区主管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人应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于国务院或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申请人应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二、不服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复议对象1.在行政复议中,复议对象主要是具体行政行为。这包括行政机
    2024-07-26
    481人看过
  • 相对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要向谁申请?
    一、相对人对行政复议不服的要向谁申请?只能复议一次,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可以是:1、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3、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4、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
    2023-06-15
    252人看过
  • 城乡规划局对违法房屋强拆吗
    一、城乡规划局对违法房屋强拆吗?城乡规划局对违法房屋可以依法强拆,但城乡规划局强拆之前,应该先责令当事人自行拆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二、房屋是违法建筑强拆流程是怎样的?(一)调查取证1、对群众举报、日常巡查发现、领导批办、媒体曝光的违法建筑,必须要有影像资料以及与违建当事人的谈话询问笔录,当事人不配合的要取证人证言等证据。整个调查取证工作,城镇规划区的由县
    2024-01-19
    269人看过
  • 城乡规划局强拆违章建筑合法吗
    一、城乡规划局强拆违章建筑合法吗?城乡规划局依法强拆违章建筑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二、征地可以强拆吗?征地不可以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
    2023-06-19
    57人看过
  • 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当向谁提出复议申请?
    对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只能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因为,地方组织法明确规定,地方人民政府的工作是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监督的。同时由于上一级政府的工作部门同下一级人民政府没有领导关系,无权对下一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议。因此,行政复议法没有规定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申请复议。当然,根据我国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使的职权有十项,从总体上讲,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行政管理方面主要是以宏观管理为主,因此,由其亲自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较之由政府工作部门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少得多。主要有土地、矿产、森林等管理领域。因此,从实际情况看,直接针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作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要比针对政府部门提出的复议申请少一些。
    2023-04-24
    160人看过
  • 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谁申请?
    一、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谁申请?对市安监局的行政复议向作出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就是对于前面的行政规定有所不服,要求法院进行再次进行审理,一般需要到更高一级的法院去要求进行复议,复议的结果需要根据案件本身,以及法官对于该案件的相关判断来决定。如果对于复议不服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
    2023-04-13
    151人看过
  • 不服行政决定的申请复议是怎么规定的?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总之,在行政单位作出行政裁定以后,其实也给予了当事人充分的时间发表自己的意见,如果当事人在15天之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的,也意味着行政裁定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这样的话,行政单位会进行催告,催告无效之后申请强制执行。不服行政决定怎么办为了方便老百姓进行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对老百姓往往难以弄清向哪一个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行政复议法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可以选择,或者向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政府工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如果搞不清楚
    2023-08-16
    47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对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异议申请
    行政处罚决定书提出复议时间,是知道该行政处罚行为后的60日内。根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度日起继续计算。未提出行政复议能否提起行政诉讼1、除了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未提起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而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如下:(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
    2023-07-07
    361人看过
  • 不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书一定可以撤销吗
    不服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的,不一定可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行政复议机关责令被申请人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或者基本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4-11
    304人看过
  • 违法建设复议申请书
    行政强制措施
    《违法建筑复议申请书》第四十四条针对的是违法建筑、构筑物和设施。按照现行规定,违法建筑首先由行政机关公示,然后由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拆除。当事人有救济程序。认为有错误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放弃该权利而不自行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拆除。从立法机关的角度看,迫切需要做好以下两方面的工作。首先,现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行政强制,当然主要是清理行政强制措施。因为本法第十条有一条重要规定,容易被忽视。即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在现实生活中,我国行政强制措施的设置仍处于无序状态。法律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是低层次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了大量的行政强制措施。本法颁布实施后,应当予以清理。第二,法律的实施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改变观念。我们要认真理解行政强制法的宗旨和原则,遵守各项规定。这是一个长期问题。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袁树宏说,行政执法法的出台是我国社会主义国
    2023-05-07
    292人看过
  • 拆迁决定书的行政复议如何申请
    拆迁决定书的行政复议申请的方式是:向拆迁的部门提起行政复议的申请;部门受理;作出结果。如果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的话,应当在什么样的期限之内通知当事人。由于行政复议是对于公民权利的一种保障,也是对于行政部门权力的一种制约,所以在行政复议的过程当中,必须要实施保护公民的权利,应当及时的给予相应的通知。一、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是什么?(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四)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2-13
    266人看过
  • 对法院判决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规定是怎样的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能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对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可以上诉。《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人民法院的第一审判决或者裁定发生法律效力。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有哪些?(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
    2023-02-25
    404人看过
  • 如何确定向哪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
    1.对海关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2.对海关总署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3、两个以上海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为共同被申请人,向其共同的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4、海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和其他行政机关为共同被申请人,向海关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申请人对海关总署与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向海关总署或者国务院其他部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海关总署、国务院其他部门共同作出处理决定。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海关规章的规定,下级海关经上级海关批准后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以作出批准的上级海关为被申请人;根据海关法和有关行政法规、海关规章的规定,经直属海关关长或者其授权的隶属海关关长批准后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直
    2023-06-06
    417人看过
  • 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谁申请行政复议?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因此,不服公安派出所的处理决定,应当向派出它的区、县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该区、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当前一些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设立了一些派出机构,如:公安派出所、税务所、工商所等。虽说都是派出机构,但不是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更不是在哪个方面都有权力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如:一些市县税务局派出的税务所,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征税的职权,但对违反税收征管法的处罚有的税务所就无权以自己的名义实施了。关于哪些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具体行政行为,实施何种具体行政行为,必须要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依据。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
    2023-04-2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拆迁人
    词条

    拆迁人是指根据城市规划或土地开发需要,对土地、房屋等进行拆迁并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企业、单位或个人。 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人需要与被拆迁人进行协商,达成拆迁协议,并按照规定进行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拆迁人通常需要具备相应的拆迁资质和许可证,以确保... 更多>

    #拆迁人
    相关咨询
    • 级不服向申请行政复议谁申请复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
      对法院判决不服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依法可提起上诉和再审程序。 1、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
    • 对一级行政复议决定不服还能不能向上一级提行政复议?(复议一级行政机关)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4-08-28
      《行政复议法》第十二条至第十五条规定非常明确,有向本级政府申请的,也有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的,一级政府行政复议还有原级复议的。行政复议不存在复核,如果对省级以下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对省级机关原级复议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参看行政复议法第十四条),既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
    • 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向人社局申请行政复议申诉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3-06
      对人社局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提起行政诉讼。r《工伤保险条例》r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r(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r(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
    • 城乡规划、县城规划、县级城乡建设管理部门的哪些行为应当给予处分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07
      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城乡规划以及其他相关主管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有关人民政府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未依法编制城乡规划,或者未按法定程序编制、审批、修改城乡规划,以及委托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编制城乡规划的;(二)未依法对城乡规划进行批前公示和批后公布,或者同意修改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
    • 乡镇有行政复议申请书向谁申请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7
      存前置问题乡镇文件否权利义务作明确限制县镇文件特定权利义务做限制视规范性文件依据该文件作具体行政行才复议向县(市区)级民政府制办公室提行政复议申请 该文件针作令服决定应该走行政复议条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