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是否是可以修改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20:43:09 142 人看过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可以修改,但是需要与购房者协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对合同进行修改。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签订以后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要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

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能否更改

如果对方同意进行修改的,则可以由双方修改,相当于双方在新的时间重新签订了一份新的购房合同。但是,如果购房合同已经登记备案的,则要按规定撤销备案后才可以再修改。如果对方不同意修改,则单方是不能进行修改的。

二、改签合同可以更改内容吗?

合同签订后是可以变更合同内容的。当事人签订合同后,可能由于某些原因需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或补充,如对原合同中约定不够清楚的部分加以明确、细化,或根据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情况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加以调整或改变。这种对合同内容的修改或改变就是合同的变更。

三、避免商品房风险的方法有哪些

如果你要购买商品房,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签订合同前,要在售楼部查看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

2、注意合同中可以修改的条款,开发商承诺的内容一定要写进合同条款里边。

3、注意合同中的违约条款。

4、仔细查看合同附件。

5、妥善保管开发商的宣传资料。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品房预售相关文章
  •  开发商的房产证和预售合同是否合规?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在我国的重要性。商品房预售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许可,并获取相应的许可证,否则不得进行预售。因此,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开发商只有取得销售许可证,才能作为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但起诉前取得证明,则可以认定有效。在我国,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若要进行商品房预售,就必须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并获得相应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因此,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期房销售的前提条件,换句话讲,也就是开发商取得了销售许可证才获得签订期房销售合同的主体资格。因为无论是商品房买卖合同还是认购书,都要求签订双方具备主体资格,消费者作为买方要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开发商作为卖方要具备销售资格,这样
    2023-08-28
    69人看过
  • 购买预售商品房后,开发商是否可以变更项目设计
    商品房开发商与预购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双方对合同规定的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都负有全面履行、实际履行的责任。因此,开发商不得私自变更合同内容、擅自改变商品房的设计。但是,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人。购房人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购房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一、预售买房一般什么时间交房预售买房交房时间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是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进行约定,根据约定时间交房。有的地方要求开发商在开盘之后的2年内就要交
    2023-03-01
    93人看过
  • 预售证过期后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房屋
    预售许可证到期时,开发商是否可以出售房屋。通常,预售证的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申请,经批准后方可销售。预售证超过期限后,如果楼盘已经售罄,现房已经售罄,可以直接申请大证。如果项目还没有售完,需要重新申请预售证,否则就不具备销售资格。在这种情况下,部分未取得销售资格的楼盘销售属于违法销售,但一般不会影响之前已签订合同的部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到期即意味着无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无效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可以认定为无效。”由此可见,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取得预售许可证,可以认定预售合同有效,这是开发商挽救违法行为、维护交易稳定的契机。那么,如果开发商在起诉前没有取得预售许可,就可能要承担双倍的购房款责任。虽然开发商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预售许可证无
    2023-05-08
    101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条件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商品房预售条件(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二、商品房的显著特点(一)“商品房”的房屋来源,是具有经营资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建成的房屋,它纯粹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商品”,其销售价格是由市场经济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时,它也可以的。(二)“商品房”的土地来源,是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三)“商品房”的出售对象是公开面向社会广大公
    2023-06-20
    147人看过
  •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一、什么是商品房预售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企业(以下统称出卖人)或代销商与买受人签订的,由开发商或代销商承诺向买受人到期交付房屋,买受人支付购房款的合同。交付房屋的一方称为出卖人,支付购房款的一方称为买受人。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约定,出卖人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针对商品房买卖这一热门的话题,特别是在全球经济危机的大背景下,在牵涉到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法律性质以及法律效力等方面成为了众人关注的问题。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预售主体必须是适格的房地产开发商商品房预售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取得房地产开发商主管部门核准颁发的资质证书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如果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与他人订立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则该合同为无效合同
    2023-03-03
    374人看过
  • 一定要审查开发商是否具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有了预售证,则通常开发商也具有了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这是买房能否办房产证的关键。开发项目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查验开发商是否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并核实自己拟购买的房屋是否在《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上所载的房屋栋号范围内。这是买期房注意事项中最重要的一步,如果开发商连资格都不具备,或者签了合同以后才发现你买的房屋根本不在许可证范围内,就为时已晚了。一、合同文本一定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并按照文本中所列条款逐条逐项填写,千万不能马虎。二、一定要注意合同条款中双方所填写的内容中权利与义务是否对等一般情况下开发商解释产权证的发放进度为何一再拖延时,常用的借口是有关部门不给办理。但根据《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登记机关对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
    2023-03-16
    53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霸王条款是否允许买方进行修改?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可能存在一些霸王条款,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责任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能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对某些重要条款理解不足,那么对方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具备合同效力。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存在一些霸王条款,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有责任遵循公平原则来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不能损害对方的合法权益。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没有履行提示或说明义务,导致对方对某些重要条款理解不足,那么对方可以主张这些条款不具备合同效力。 【素材】商品房预售合同霸王条款买方可以变更吗?根据《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买方在特定情况下可以请求变更合同内容。其中,第一种情况是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第三种情况是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
    2023-08-20
    180人看过
  • 开发商预售合同可以补充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修订权限在于开发商。作为双方当事人共同表达意愿的法律文书,若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发现合同内容存在瑕疵或需要进一步完善,便可主动联系合同的另一方,通过良好的沟通协商来调整和修订,以确保在新的共识基础上对合同进行适当修正。《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2024-08-22
    431人看过
  • 期限是否可以附加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
    商品房预售合同能为附期限的合同。附期合同是指以一定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开始或终止的合同。延期合同已经成立,但没有法律效力。双方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履行义务。有终止期限的合同不仅成立,而且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已开始履行义务。到期时,双方不再履行义务,合同终止。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双方同意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交付房屋,但这一期限绝不是附期限合同中的期限。商品房预售合同能否转让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以法律条文的形式允许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转让。首先,没有办理商品房预售登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转让比较简单。开发商、买受人、受让人协商一致后,解除买受人与开发商原先签订的预售合同,再由新的受让人与开发商另签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即可,不须经过房屋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履行预售商品房转让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7-05
    170人看过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
    一、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否为预约合同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1.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2.商品房预售合同不是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当事人约定将来订立一定合同的合同;本合同是为了履行预约合同而订立的合同。预约合同与本合同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法律效力。预约合同当事人的义务是订立本合同,所以,当事人一方只能请求对方订立合同,而不能依预约的本合同内容请求对方履行。3.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成立之时,房屋并不存在或尚未建成,所以带有“预售”的字样,但商品房预售合同绝不是预约合同。因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二、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写作要求有:1.双方的名称、国籍、地址,如果是法人组织的,
    2023-06-24
    98人看过
  • 房产商开发的商品房销售与装修分开可以节税吗
    甲房产公司去年10月开发一幢写字楼,不久与某保险公司签订购房合同。根据合同规定,甲公司需将写字楼二至三层共50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按照保险公司要求进行装修完毕后(即精装修房)再销售给保险公司,总售价按每平方米3600元计算,合计1800万元。甲公司将装修工程承包给乙公司,承包总额800万元。按这样操作,甲、乙公司应负担税收为:甲公司销售1800万元不动产,须按5%缴纳营业税90万元,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9万元,应纳税费合计99万元。乙公司承包装演工程,营业额为800万元,应按3%税率缴纳营业税24万元,同时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2.4万元,应纳税费合计26.4万元。上例中可以发现一个重复征税问题:总共1800万元销售额,其中800万元营业额既缴纳销售不动产的营业税,又缴纳建筑业营业税。实际上,甲公司并没得到800万元装修费,而是支付给乙公司。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就是
    2023-05-05
    62人看过
  • 开发商能将预售房抵押吗,商品房预售的条件
    一、开发商能将预售房抵押吗开发商可以将预售的房屋进行抵押的,但不得抵押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以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全部或者部分在建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一并申请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在建建筑物抵押权的首次登记。当事人申请在建建筑物抵押权首次登记时,抵押财产不包括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和已经办理预售备案的商品房。前款规定的在建建筑物,是指正在建造、尚未办理所有权首次登记的房屋等建筑物。二、商
    2023-06-16
    354人看过
  • 商品房补充协议是否可以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可以修改。补充协议的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物业管理问题要写清;2.公摊面积要写清;3.退房责任;4.房屋产权的办理时间。购买房屋之后,购房者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而有些开发商拖延办理房产证的时间,并且购房合同里没有说多长时间能把产权证办下来,需要在补充协议里约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签购房合同有什么要注意(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二)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
    2023-03-13
    221人看过
  • 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姓名是否可以修改?
    签了购房合同后购房人的名字能变更。签订购房合同后,可以更改购房人的姓名,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当事人同意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办理。此外,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中规定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所有权登记机不得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实行实名制购房,实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即时备案,防止私人交易。签了购房合同违约违约金是多少?签订了购房合同卖方毁约违约金标准以合同约定为准,《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
    2023-07-11
    353人看过
换一批
#商品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商品房预售的前提是房地产开发项目已经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且房屋已经完成了基础建设和配套设施的建设,具备了预售的基本条件。 在商品房... 更多>

    #商品房预售
    相关咨询
    • 商品房预售按揭贷款开发商可否解除预售合同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07
      借款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有合法的身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本息的能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有所购(大修)住房全部价款20%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有贷款行认可的资产进行抵押或,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开发商有权修改预售合同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02
      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商可以修改,但是需要与购房者协商,开发商不能单方面对合同进行修改。法律没有规定合同签订以后就不可以修改了,只要签订合同的当事人能够协商一致,是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
    • 是否可以修改商品房购房合同?
      海南在线咨询 2023-11-22
      律师解答 商品房购房合同是可以修改的,但是应当在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修改,在修改合同后,当事人应当在修改的地方按手印,以显示对修改内容的认定,防止日后发生纠纷。
    • 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违规出售商品房, 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1、表面上看和怀疑都不能证明,开发商违规出售房屋。2、根据的你陈述的事实,谁也无法分析认定开发商属于“违规取得预售许可证”。3、工程建设总投资不包含,开发商或者土地使用人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费用。4、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对商品房预售和买卖合同的效力,只要有预售许可证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除非许可证是假的,只要是真的,是否违规取得没有证据法院是不审查的。5、根据最高院商品房买卖的司法解释,没有许可证签订
    •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什么?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预售价款是否为合同原则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11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购方于多数情况下是分期支付房屋的价款,这种作法类似于分期付款买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