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有哪些法律问题需要注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5:32:21 388 人看过

一、借条、欠条的认定与借贷关系的成立

1、【借条中的姓名】原告持有借条而借条上所载出借人姓名与原告姓名同音不同字,可认定原告系实际出借人

2、【孤证存疑的借据】原告起诉还款的依据仅有借据且借据存在多处疑点,其诉讼请求难获法院支持

3、【多张借条与总条】债务人出具多张借条而最后一张借条含有共字等表合计意思的,可将其认定为总条性质

4、【胁迫下的欠条】债务人主张欠条系因胁迫而出具但未能举证证实,则其仍应负偿还责任

5、【借用他人信用卡】借用他人信用卡消费并承诺还款的,形成借贷关系,并需支付怠于还款造成的滞纳金损失

6、【转账凭条作为证据】债权人仅以转账凭条为据主张系借款并要求偿还,债务人主张并非借款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应认定转账凭条所记载数额的借款成立

二、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

7、【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具借条时未明确其身份,法院可认定系其个人借款而非公司借款

8、【空白收据与借款责任】单位有关人员基于损害国家利益的意图向外提供盖有单位财务印章的空白收据是无效行为,但不能因此免除该单位对第三人应承担的返还借款的民事责任

9、【夫妻个人借款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对外举债数额明显超出日常生活所需,且债权人未能证明其有理由相信该借款系夫妻共同意思表示,可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

10、【借款债权的继承】出借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有权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三、借款合同项下款项的交付

11、【本金预扣利息之一】借款人虽主张出借人从借款本金中当头抽取了部分利息但未能举证证明,法院不予支持

12、【本金预扣利息之二】为从本金中预先扣除部分放贷收益而让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条,法院不予认可

13、【借条与款项交付】巨额现金仅凭借条难以认定已经实际交付

14、【收条与款项交付】可依据借款人对巨额借款出具的收条综合认定出借义务已经履行

四、借款合同的利率与利息

15、【复利的认定】双方当事人在借款到期后将未偿还本息累加后重新签订借款合同的,有别于复利约定

16、【逾期利息的计算】当事人借款时未约定利息的可视为无息借款,但逾期利息仍可参照银行同类逾期还款利率计算

17、【逾期利率的认定】借款合同中约定的合同期内利率超过了四倍利率且未约定逾期利率的情形下,法院如何在判决中确定合同期内利率及逾期利率

18、【逾期计息基数】借款到期后的逾期利息,可根据当事人合同约定以到期口逾期的本息合计作为计息基数

19、【超四倍利率已付利息】按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上的利率已付之利息,法院可不再于预

20、【违约金的认定】借款期内未约定利息、但约定违约金计算方式的借款合同比照适用四倍利率的限制

五、借款的偿还及债权的转让

21、【偿还的证明责任】债务人承认借入款项并主张已偿还但未能举证证明,则其应对所借款项负清偿责任

22、【atm机还款】债务人主张债权人账户新收款项系其通过自动存款机偿还借款,债权人否}人但未能举证证明,则法院可支持债务人的主张

23、【还款抵充顺序】还款时未明确系还本或还息的,应先抵充利息再抵充本金

24、【还款条的认定】还款条所记载事项与借款合同不具有充分一致性,则难以认定该借款合同所涉款项已经清偿

25、【录音证明还款】债权人虽持有借条,法院仍可根据债务人提供的录音资料认定债务已经清偿

26、【债权转让的通知】债权受让人向债务人为债权转让通知亦生债权转让之法律效力

六、时效、管辖与证据

27、【超过诉讼时效】出借人起诉时超过两年的}斥讼时效期间,其债权难获法院支持

28、【录音证明催款】出借人提供的具有催款内容的录音可作为认定诉讼时效中断的依据

29、【暂住证明与管辖】可根据债务人暂住证明上的暂住地址确定其经常居住地,从而确定民间借贷纠纷的管辖法院

30、【合同履行地与管辖】纠纷双方在借款合同中对履行地无约定的,贷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31、【测谎的效力】主债权数额存在争议时,依法进行测谎的结果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

七、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

32、【企业间借贷的效力】企业间借款若不属于生产经营性企业间正常借贷行为,则应认定为无效合同

33、【企业自有资金的借贷】企业问自有资金的借贷合同若未违反金融法规强制性规定和国家政策要求,则不宜认定为无效

34、【政府投资公司的借贷】地方政府为针对中小企业融资困难设立的投资公司签订的企业问借款合同可认定为有效

35、【企业借贷无效的占用费】企业间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可按银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资金占用费

36、【企业借贷无效的利息】企业问借款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之后,资金占用损失可按银行同期贷款年利率计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需要注意的问题是哪些
    居间合同也就是中介合同,纠纷证据目录是居间合同纠纷诉讼中附送的司法文书,证据目录内容包括标题、案号、案由、被告人姓名,证据序号、种类、名称、数量、特征、来源、现存情况、备注等内容。居间合同纠纷证据目录要注意的是:1、居间人在居间活动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2、遵循商事惯例和交易习惯,不得从事违法的居间活动;3、居间人原则上不得同时为委托人和相对人的居间人。一、居间人的主要义务有哪些?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方所提供的订约机会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
    2023-03-05
    272人看过
  • 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民间借贷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借款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哪些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主张。2、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利率的4倍(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依法不予保护。借贷双方对约定的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上述规定计息。3、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借款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只返还本金。4、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5、公民之间的定期无息借贷,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偿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无息贷款经催告不还;出借人要求偿付催告后的利息的,可参照银行同类贷款的利率计息。6、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
    2023-06-01
    368人看过
  • 我国的拆借合同纠纷问题有哪些?
    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1、当事人就争议的事项进行协商达成一致解决纠纷;2、在第三人的主持下解决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3、双方当事人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申请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4、当事人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进行判决。如何解决拆借合同纠纷在我国拆借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诉讼、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一条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
    2023-08-12
    399人看过
  • 赠与合同的解除有哪些法律规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并不是无限制的,为维护合同的严肃性,法律规定赠与人撤销赠与也是有条件的、相对的。赠与人撤销赠与应受下列限制:1、赠与人撤销赠与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若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一部分,则赠与人仅能就未转移部分为撤销,对已经转移部分不得撤销。对于动产而言,在赠与物交付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不动产而言,在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对于财产权利而言,根据法律规定转移权利是否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在财产权利交付或办理权利转移登记之前,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2、赠与人可撤销的赠与必须不是具有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由于救灾、扶贫等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使得赠与具有了重要的社会意义,若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这种赠与,则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是指基于道义上的情感而作出的赠与,如果允
    2023-06-01
    312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的法律问题及防范措施
    本文将探讨借款合同中借条和欠条的认定、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款项交付、利率和利息、偿还和债权的转让、时效、管辖和证据问题,以及企业间借款合同的效力认定。一、关于借条和欠条的认定以及与借贷关系成立的关系;二、借贷责任主体的认定;三、借款合同项下的款项交付;四、借款合同中的利率和利息;五、借款的偿还以及债权的转让;六、关于时效、管辖和证据的问题;七、关于企业间借款合同效力的认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纠纷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借款合同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种,主要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就借款而发生的争议。在处理借款合同纠纷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签订:借款合同纠纷往往与借款合同的签订有关。因此,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严格遵循法律法规,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明确,以避免纠纷的发生。2. 利息和还款方式:借款合同中关于利息和还款方式的规定,可能导致
    2023-11-17
    101人看过
  • 哪些借条不受法律保护?写借条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现实生活中,借条也会被一些别有用心,见钱眼开的人,用来作为欺诈钱财的手段,从而使你遭受救济损失。有两个与出借款物有关的问题需要引起朋友们注意:(一)借款时如果明知对方将用于非法活动,不要借款给对方。依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受法律保护。在对方不还钱的情况下无法通过诉讼途径予以保护。(二)对约定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要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后两年内主张权利,即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如果借款人在借款到期两年后向人民法院起诉,却没有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情形的,就会丧失胜诉权。那么,写一份借条要注意哪些事呢?1、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在借条上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份证号。借款人的家庭住址也要写清楚,一般民间借贷都发生在熟人之间,即使彼此之间都清楚对方住址,但也要仔细核实借款人所写的住址与
    2023-06-08
    138人看过
  • 企业在处理欠款纠纷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一、欠款产生前的预防作为债权方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二是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三是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四是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五是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六是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准备签订的合同或协议条款是否齐备,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明确;七是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比如若债务方出具的是应收票据(债务方能出具应收票据的,则要尽量采用该方式,因为应收票据的风险远远小于欠条之类的条据),则要严格审查所开票据是否规范;八是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因为经担保后的债权优于其他债权优先受偿,这是降低风险的有效方法,当然在设立担保时要注意担保在法律上的有效性。二、要注意欠款产生后对债务方经营状况的监测债权方往往在欠款产生后忽视对债务方的经营状况进行必要的了解和监测,以为欠款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只要欠款到期收钱就行了,导致很多欠款到期
    2023-03-02
    439人看过
  • 法律顾问审合同需要注意哪些
    一、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的主体是依据合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当事人。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就是审查合同当事人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也就是审查当事人是否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合同主体性质不同,审查的内容和方法也不同。1、对法人的资格审查对法人资格审查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1)是否依法成立;(2)有没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3)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结构和场所;(4)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判断一个经济组织是否具有法人资格,主要是看其是否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对非法人单位的资格审查非法人单位是指未取得法人资格,但依法定程序和条件取得营业执照,法律允许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对这类组织,应审查其是否按规定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有些法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或经营单位,可以在授权范围内,以其所从属的法人单位的名义签订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由该法人单位承受
    2023-05-06
    151人看过
  • 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处理合同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一、签订借款合同要注意什么1、最好签订书面合同民间借贷大多以“借据”的形式代表合同,一般来说这也是可以的。但由于借据过于简单,如果发生纠纷很难凭此处理。因此借贷双方最好签订正式的借贷合同,详细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免留下后患。当然,如果当事人之间确实没有书面借据或合同的,但双方都承认借贷一事的,可以确认双方借贷关系存在。2、有关利息的约定要合法在民间借贷中,借贷双方最易产生矛盾的是利息。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1)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又不能证明的,可以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2)当事人约定了利率标准发生争议的,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其利率标准。(3)在有息借贷中,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即不得搞高利贷。(4)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否则不受法律保护。(5)当事人因借贷外币、台币等发生纠纷的,出借人要求以
    2023-02-06
    313人看过
  • 宅基地纠纷打官司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宅基地发生纠纷的案件,其司法程序和民事诉讼的程序是一样的。双方当事人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应当共同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到当地政府或土地管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并提交答辩状,当地政府受理对宅基地权属争议问题;双方对处理结果不服或者协调无效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解决。农村宅基地纠纷怎么打官司宅基地纠纷打官司就是争议一方向法院起诉。起诉需要满足一定的起诉条件:1、原告是宅基地纠纷直接的厉害关系人;2、被告是明确的;3、原告对于起诉的请求和事实明确;4、原告起诉被告符合法律所规定的管辖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
    2023-06-30
    319人看过
  • 物业合同纠纷主要问题有哪些
    1、无物业服务合同的物业纠纷实践中有不少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业主之间未订立书面合同,甚至是房地产开发商派自己的“人马”管理楼盘,未办理委托物业公司管理手续,未与业主订立物业管理合同等等。2、物业费用标准问题物业费用的收取应遵循合理、公开及与服务相适宜的原则,收取标准应严格依照合同的约定。3、业主拒交物业管理费纠纷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但实践中此类纠纷的发生原因十分复杂,因此,处理此类纠纷要从实际出发,分不同情况作出处理4、物业管理企业违约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责,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自己或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等。一、物业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
    2023-02-18
    204人看过
  • 欠款纠纷中要注意什么问题
    一、履行合同手续要完备许多企业在履行合同时,尤其是在履行买卖合同时,交付货物时只让对方的收货人员打个白条,更有甚者边白条都不打。这种行为在诉讼时会处于被动,若人不出庭或者不承认收到货物时,我们不能以足够的证据确实、充分证明的存在。所以我们在交货时手续一定要完备。二、注意诉讼时效及其证据有一些企业在交货后,并不积极主张权力讨要货款,导致债权过了诉讼时效。另一种情况相反,就是积极主张权利,但是没有收集主张权利证据。在诉讼过程中遇到债务人不认可债权人主张过权利,债权人已过诉讼时效时;债权人举不出主张过权利、未过诉讼时效的证据。以上两种行为都将导致不利的诉讼结果。在产生欠款后,一定要注意债权的诉讼时效,同时注意收集主张权利的证据。三、注意保全官司胜诉了,债务人有执行能力,但执行不了,也就是俗语说的“赢了官司,赔了钱”。为避免出现这种情况,要在诉讼过程中“保全”,让人民法院冻结债务人的相应财产,避免
    2023-06-01
    117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由哪里管辖?确定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总会与他人形成多种合同关系,其中我们最害怕的借款合同也是生活中必不可少的,只有对借款合同的知识充分了解才能防止日后发生纠纷,或者即使发生了纠纷也能迅速解决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当我们发生借款合同纠纷时需要先确定纠纷案件的管辖地。一、借贷纠纷管辖法院该怎么确定1、2015年9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规定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2、什么是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主编、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编著《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一步解释,民间借贷是一个双务合同,出借人的义务是将约定借款金额的货币交付给借款人,借款人的义务是按照约定还款期限将约定借款金额及其利
    2023-06-09
    474人看过
  • 合同纠纷要处理哪些问题
    合同纠纷处理哪些问题:1、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3、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4、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5、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6、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
    2023-04-26
    196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款合同签订的要求有哪些, 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签订借款合同有什么要求1、借款合同的标的为人民币和外币。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标的。外币主要是供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和其他需要使用外汇贷款的单位借贷使用的。在外币的借款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借什么货币还什么货币(包括计收利息)。2、订立借款合同必须提供保证或担保。借款方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必须有足够的物资作保证或者由第三者提供担保,否则,银行有权拒绝提供贷款。这种保证或担保是使贷款能够
    •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法律上的具体规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3-11-27
      借款合同纠纷需要注意合同当事人的列明、合同的担保问题以及借款合同的效力问题等。在借款合同中,最重要的就是合同纠纷的当事人主体资格的确定,因为只有确定了双方的债权人或者是债务人的主体资格,才可以进一步处理该纠纷。
    • 民法典规定借款合同利息纠纷有哪些要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10
      预先扣除利息,借款本金只能按照扣除头息后的本金计算。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的,视为不需要支付利息。
    • 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解除时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主要有哪些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合同解除应注意哪些问题1、合同解除一般只适用于单方违约的情形,在双方违约的情形下则比较复杂,要看哪一方的违约是根本违约,解除权的行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2、从自我保护意义来讲,并不是只要对方违约就要解除合同,而要判断这种违约是不是根本违约,是否不采取解除措施就可能避勉给自己造成更大的损失。也就是说,合同解除权的行使要符合正当目的。3、从交易成本角度来分析,合同解除意味着交易失败,一方违约就解除合
    • 合同纠纷包含哪些注意问题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4
      当您发生合同纠纷时,应该注意先阅读双方的书面合同条款,来看自己的主张有没有合同上的依据,如果合同不明确,要通过《》来找依据。另外,如果您协商不成,要通过诉讼来解决纠纷时,应当首先,确定管辖。的诉讼,通常是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您的合同中对管辖地有约定,要从约定。第二,要有明确的被告,这需要您先确定纠纷所涉及责任或义务主体,要找准合同的相对方,不要遗漏当事人。第三,要有具体的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