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在什么地方立案审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6:12:51 324 人看过

刑事自诉案件应当在立案庭立案。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以及他们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自诉的,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自诉案件可以调解。法院审理自诉案件,可以根据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刑事调解书,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没有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一、诉讼双方收到传票后是先调解还是直接开庭

民事诉讼案件一般不会先调解,如果是其他的案件,法院可能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没有成功的情况下,法院会选择开庭处理,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的,调解不成功,就会及时判决。

1.民事诉讼法院不是一定会先调解的。如果案件适宜调解,那么法院会先行调解,如果调解未达成协议,那么法院会开庭。如果当事人拒绝调解的话,那么法院也是会直接开庭。

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3.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4.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调解协议书签字按手印后,能否上诉

不能上诉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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