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所有权变动的影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3 20:04:37 120 人看过

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租赁物所有权发生转移,租赁物的新所有人要尊重租赁物上的承租人的使用权的原状,即租赁物的新所有人取代原所有人地位而成为新的出租人。新所有人取得出租人的地位后,可以向承租人主张权利,承租人向新的出租人履行义务,其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内容全部依照原租赁合同不变。

一、哪些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以下情形下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经房东同意转租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超过租赁期限的,双方默认继续履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三十四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下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的权利。

二、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怎么办?

租赁合同解除,次承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财产租赁合同包括哪些

1、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数量和质量是交付财物的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只有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出租人才能准确地履行交付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才能准确接受租赁物并妥善保管租赁物。

3、租赁物的用途。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物的用途,对于双方当事人正常履行合同、合理确认双方的法律责任有着重要作用。合同中明确租赁物的用途,也可以使承租人按照承租物的性能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物受到损失。

4、租赁期限。一般财产租赁合同都要明确租赁期限,因为它要决定租赁物价值的回收,租金数额的确定问题。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租金是财产承租人依约因使用出租人财产而应当向出租人支付的费用。租金的约定,是合同应具备的重要条款,倘若没有租金条款,那将与借用合同无异,背离了租赁合同的有偿的基本特征,因此,租金的规定,是租赁合同与其他合同的主要区别。

6、租赁物的维修。出租人是出租财产的所有人,一般情况下有义务保证承租人的使用,但合同约定由承租人进行维修、保养的也屡见不鲜,因此,租赁物的维修、保养应从合同中找出根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1: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履行相关文章
  • 租金变动:合同期限变化的影响
    当事人想要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房屋租赁期间,经租赁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房屋租赁合同。二是房屋租赁期间,租赁当事人死亡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有多人的,应当协商确定一名承租人。如何计算“租金”的投资回报率绿化率与绿地率有区别吗问:我在看楼盘介绍时,开发商说绿化率是46.05%,可是在签合同时却是绿地率30%以上,请问这两者是一个概念吗答:绿地率是指小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的总和与小区用地的比率,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但需要明确的是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地率所指的“
    2023-08-06
    419人看过
  • 未签订租赁合同影响租赁吗
    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合同期限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双方可以补充约定,不能补充约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第七百三十条【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一、租赁合同未到期怎样提前终止合同事实上,当租赁双方依法签订租赁合同后,都应该遵守合同约定,如约履行合同,不得擅自变更为解除合同。否则,不但要赔偿守约方的损失,守约方还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但是,租赁合同要是出现法定可以解除的情形的,租赁双方可以提前解除租赁合同:1、
    2023-03-03
    229人看过
  • 法人变更影响租赁合同吗,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一、法人变更影响租赁合同吗法人变更不影响租赁合同。《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二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法人变更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合同还是要继续履行的。二、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二)采取补救措施;(三)赔偿损失;(四)定金责任;(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损害赔偿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
    2023-06-23
    161人看过
  • 租赁合同租金写错了有影响吗
    一、租赁合同中租金写错怎么办1、租赁合同租金写错了,当事人可以按以下方式处理:(1)双方协商处理写错的租金,重新签订正确的租赁合同;(2)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撤销后无效。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五百四十三条二、没签租赁合同能要求退回押金吗1、首先,没签租赁合同,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退回押金。按照租赁房屋的实际情况,以及双方的约定,协商退回押金。2、其次,双方没有进行协商或是协商不成的,承租人在约定时间内退租时,房东应该退还押金。确定租赁关系,可以口头约定租金、押金等问题,不属于要式合同。因此,没签租赁合同,但存在事实上的租赁关系,那么双方应该遵守押金条款。3、不过,双方对押金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的话,房东要在租赁关系消除,且承租人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4、最
    2023-03-22
    414人看过
  • 所有权的变动时间和影响有哪些?
    占有改定就是指,本应该即使转让动产所有权的,但因为一些原因而让出让人暂时没有进行转让,不过此时需要通过协议让受让方对动产进行间接的占有。按照法律中的规定,在占有改定的情况下,一般当买卖合同生效时,自然所有权就会发生转移。占有改定所有权转移吗占有改定是指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另一个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所有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又成立了可以允许出卖人继续占有该物的另一个合同,另一个合同生效时所有权转移。占有改定只是交付的一种方式,只适合动产,不动产的占有与所有权没有必然联系,而动产所有权的变更是以交付占有为要件的。交付又分三种形式:实际交付、占有改定、指示交付后两者是观念上的交付相当于我们法律上的拟制与实际交付有同样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八条,动产物权转让时,当事人又约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
    2023-07-03
    335人看过
  • 租赁合同解除是否影响转租合同以及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
    一、租赁合同解除是否影响转租合同转租合同是在承租合同基础上签订的,所以解除租赁合同的,转租合同也会解除。《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承租人对租赁物转租】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七百一十七条【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转租期间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七百一十八条【推定出租人同意转租】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二、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是否影响租赁合同效力租赁合同未经登记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
    2023-06-20
    368人看过
  • 租赁合同影响征信吗
    违反租赁合同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影响征信的因素如下:1.信用卡有逾期记录。2.个人负债过高,比如之前已经有过贷款,而且贷款金额较大,占到收入的70%,80%,那么征信评级上就会低一些,无法接着贷那么多钱3.个人征信被多次非本人查询。4.配偶的信用是否良好有很重要因素。5.个人是否有欠交税费的情况,如果有,那么就会在信用记录里面出现,导致评级的下降6.信贷之外的数据,比如欠缴物业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用等,都会导致信用评级降低。一、银行贷款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吗?银行贷款需要提供个人征信报告:1.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委托人身份证和委托书,前往所在地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查询窗口提供身份证办理打印个人征信记录;2.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手机号配合身份证注册账户,在个人查询专栏提交个人征信记录查询申请,通常72小时内手机会收到征信中心发送的查询码。再次打开中国人民征信中心官网登录注册账户,在个人查
    2023-03-06
    1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是否会影响房租?
    房东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涨房租,但房东不能随便涨房租。房东要是随便涨房租的话属于单方面变更合同,是违法的行为。房屋承租人在租房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房东以原房租继续承租,这是承租者的合法权益。合同的变更包括价格变更必须双方协商一致。除了双方协商一致,还有一种情况可以单方要求涨价:情事变更。比如说物价涨幅明显超过常人逾期。除此之外,租金不得单方提高。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有区别吗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二者不同之处如下几点: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
    2023-07-04
    346人看过
  • 租赁用地和租售同权有何有利影响?
    “租售同权”是指凡是具有本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人才绿卡持有人子女等政策性照顾借读生、符合市及所在区积分入学安排学位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其监护人在本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以监护人租赁房屋所在地作为唯一居住地且房屋租赁合同经登记备案的,都可由居住地所在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安排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含政府补贴的民办学校学位)就读。租售同权有哪些好的方面的影响:1.缓解了人们的买房热情曾几何时,有多少父母,就是为了一套学区房而抢破了头,唏嘘不已。不少人买房和换房的目的就是为了孩子的教育,而租售同权,打破了所谓排位制度的限制,给予了租房客同等上学权利,现在既然不要买房就可以享受到相应的教育了,那么买房换房的压力自然就小了。2.进一步确立租房体系的地位租售同权实施后,租房的价值不亚于买房,两者所享待遇开始对等起来,那么在一些以存量房为主体的一线城市,这些存量资源就可以更好地发挥其作为租赁房资源的重要性。
    2023-05-02
    308人看过
  • 分析租赁合同无效转租的影响
    租赁合同无效转租是转租的租赁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租金如何处理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收取租金的一方要按实际情况退还租金。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的房屋,如果一方有过错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
    2023-07-13
    158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影响
    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房屋被毁坏、承租人过世且在生前没有与共同居住人居住、租赁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和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时,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而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房屋租赁合同将会终止: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租合同;2.出租的房屋被毁坏;3.承租人过世,且在生前没有与共同居住人居住;4.租赁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2023-09-01
    376人看过
  • 租赁合同未备案对房屋租赁者有影响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一般是不会影响租赁合同发挥效力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共同居住人能否继续租赁原房屋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如果租赁期限内,承租人死亡,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二、签商铺合同要注意什么?签商铺租赁合同要注意:1、向房管局查询商铺归属情况,以免不能取得商铺使用权;2、确认出租人的身份信息;3、实地考察商铺的位置和面积;4、认真审查合同条款,以免存在不公平的条款
    2023-06-28
    253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不见了有没有啥影响
    (一)如果是在中介租的房子,一般中介有合同备份,可以在中介复印一份。如果他们拒绝的,如果承租人对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即租金的数额、租金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租期,是了解的话,租赁合同丢失影响不大。承租人完全可以依法继续履行,必要的时候,可以向法院起诉。(二)如果是通过房东进行的租房,房租没有合同不要紧,只要有租金交纳证明,押金条,这些都能证明合同的存在。如果承租的合同已经到期,不管房东是否将房子租出了,都与承租人无关了,如果是在承租的租期内,租房合同丢了,还是可以要求继承履行。租赁合同只是一个能证明租赁关系存在的强证明。但其它比如押金、收条、证人证言,也能形成证据链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一、如何解除租赁合同(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
    2023-02-27
    98人看过
  •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及取消租赁合同有什么影响
    解除了房屋租赁合同会产生的后果是: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一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方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均存在过错的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承担责任。一、民法解除合同,违约金怎么算合同解除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若双方都有违约责任的,则按比例承担违约损失。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合同交付后一方违约怎么处理在合同签订后一方违约,另一方则有权作出如下处理:(1)有权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当对方的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
    2023-04-02
    122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履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履行合同义务。 继续履行可以确保合同的顺利履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在出现违约行为时,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并根据合同约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支付违... 更多>

    #继续履行
    相关咨询
    • 所有权的变更会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5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对租赁合同有哪些影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1
      《城镇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出租的,该租赁
    •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化,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22
      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化的,不影响租赁。 租赁期间租赁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化的,承租人要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但租赁房屋有下列情形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屋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 (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
    • 房屋所有权发生变动影响租赁合同继续履行的情形包含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9
      《城镇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出租的,该租赁
    • 房屋所有权变动对合同的影响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13
      《城镇合同司法解释》第20条规定,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租赁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一)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二)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第190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权出租的,该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