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更好的保护商业秘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5:13:00 331 人看过

规范公司的保密制度,和员工签订保密合同。

我国对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不被内部员工泄露,已经有了不少相关规定。但是对于企业员工来讲并不是一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就对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企业员工负有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前提是1、员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条款;2、该条款不仅应当规定员工的保密义务,同时还应规定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应当给予的补偿。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有关的保密条款,那么企业的权益就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另一方面,若未规定企业对员工承担保密义务时应当给予的补偿,则劳动者的权益也不能得到很好的保护。

因此,企业为了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有必要与员工签订有保密条款的劳动合同,保密条款应当约定员工在职和离职后一定时间内对企业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在竞争性的企业兼职或工作以及不得自营竞争性企业,而员工在与企业签定劳动合同时,也要注意自身权利的保护,完善有关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九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一)以盗窃、贿赂、欺诈、胁迫、电子侵入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四)教唆、引诱、帮助他人违反保密义务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经营者以外的其他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本条第一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本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07: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商业秘密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的侵权法怎么理解
    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关于商业秘密的性质尚未统一的结论,有人格权说、信息权说、企业权说、知识产权说等。不论是哪一种学说,商业秘密作为一种权利却已经是不容置疑。是权利,就有被侵犯的可能,就有保护之必要。权利只有当它被侵犯时,能及时得到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才具有生命力。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商业秘密侵权案件倍增,商业秘密保护的呼声高涨。基于商业秘密的特殊性及其各种保护理论的不完善性,采取各种手段来对此进行保护是很有必要的。我国对商业秘密的规定主要分散在《民法典》、《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中。从这些法律法规中我们可以看出,有些是利用民法典进行保护的,有些是利用侵权法进行保护的。从基本原理来说,侵权法理论和民法典理论是两个根本不同的理论。但是从现有的资料来看,国内学者在论述我国
    2023-06-24
    12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官司未必保护商业秘密
    由于证明责任较重,证据效力有限,商业秘密侵权官司比较难打,而最重要的是,打官司时有可能促使商业秘密完全泄露。在今天举行的中国-欧盟知识产权保护项目(二期)媒体研讨会上,霍根路威律所陈威志律师这样认为,同时,他表示,在中国保护商业秘密不应该完全依靠法律的事后救济,防止泄露才是保护的关键。商业秘密是公众不知晓的核心技术及信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3款所述,商业秘密就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用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而技术方法、营销和销售方案、战略与管理模式等等信息都可以归为此类,它们都是一种知识财产,为企业和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中国欧盟知识产权项目组二期(IPR2)组长潘凯络说道,商业秘密是一个企业成长乃至行业发展的核心。对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KEA欧洲事务公司创始人菲利普.克恩也这样认为:商业秘密一般是公司最新颖的设计或技术,一个
    2023-06-08
    224人看过
  • 公司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如何保护
    一、商业秘密如何认定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特征才能被认定:1、秘密性。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处于秘密状态的信息,不可能从公开的渠道所获悉。《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规定:“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即不为所有者或所有者允许知悉范围以外的其他人所知悉,不为同行业或者该信息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2、实用性。商业秘密与其他理论成果的根本区别就在于,商业秘密具有现实或潜在的实用价值。商业秘密必须是一种现在或者将来能够应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对生产经营有用的具体的技术方案和经营策略。不能直接或间接使用于生产经营活动的信息,不具有实用性,不属于商业秘密。3、保密性。即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手段。只有当权利人采取了能够明示其保密意图的措施,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商业秘密。4、价值性。是指该商业秘密自身所蕴含的经济价值和
    2023-02-20
    103人看过
  • 如何设计商业秘密保护方案
    如何设计商业秘密保护方案这项工作不仅是为了提高企业自身的工作效率,使企业的非商业秘密信息能够通过灵活、方便、快捷的方式在企业内部传递,而且是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准确性,加大对真正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实践中,有的企业不顾是否存在未知内容,擅自将自己不想为他人知悉的信息内容申报为商业秘密。其结果是主观上扩大了保护范围,限制了劳动者的自由,增加了纠纷和麻烦;当然,有些企业由于不知道自己的秘密而无法采取必要的措施,因此,企业应该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信息进行汇总和整理,以确保企业真正纳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商业秘密的思想保护——具体表述信息内容应当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一些企业往往想当然地认为某种信息内容是商业秘密,而没有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结果,具体申报作为企业鼓吹商业秘密的标志,是指企业以某种方式将自己的技术或交易信息申报为商业秘密。这种说法必须具体。它可以具体到企业某项技术或某
    2023-05-07
    370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方案如何设计
    一、将商业秘密的内容特定化。这一工作既是为了企业本身的工作效率,使企业的非商业秘密信息通过灵活、方便、快捷的方式在企业内部传递,也是为了商业秘密保护的精确性,增大真正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实践中,有的企业任意将其不愿为他人知道的信息内容宣布为商业秘密,而不管其是否有不为人知的内容,这种做法的结果是主观的扩大保护范围,限制了职工的自由,徒增纠纷和烦恼;当然,还有的企业由于不知道自己的秘密所在,而不能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为此,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对企业信息进行归纳整理,确定企业真正应该列入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二、企业商业秘密的思想保护——特定化声明。本来应该作为商业秘密保护的信息内容,有的企业往往想当然的认为某类信息内容就是商业秘密,而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以保护,结果泄密以后也不能得到法律救济。特定化声明,作为企业主张商业秘密的标志,它是指企业通过一定的方式声明自己的某项技术或事
    2023-03-28
    180人看过
  • 法律顾问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所谓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是解决在与市场竞争有关的形形色色的商业信息中,哪些信息符合法律将之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的标准问题。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不为公众知晓;经济实用性;权利人采取了适当的保密措施。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它包含新颖性和秘密性的双重含义。商业秘密的经济实用性则指,商业秘密通过现在或将来的使用,能够给所有人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价值或竞争优势,而不能带来经济价值的其他信息则不构成商业秘密。实用性是指商业秘密的客观有用性,即通过运用商业秘密可以为所有人创造出经济上的价值。商业秘密的管理性,是要求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必须对商业秘密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使之可以达到保密目的。保护企业商业秘密这样做:(一)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企业包括经营与技术两方面。经营中的商业秘密是指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
    2023-06-09
    411人看过
  • 法律对商业秘密是如何保护的呢
    我国目前并没有商业秘密法,只有《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劳动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对商业秘密进行了保护,具体内容如下: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修正)》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本规定所称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本规定所称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
    2023-06-13
    273人看过
  • 为保护商业秘密应如何订立保密合同?
    哪些属于需要保守的秘密?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用人单位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适用情况《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劳动合同法》第23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订立保密协议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直接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与有关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
    2023-06-05
    367人看过
  • 如保护情人般地保护您的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trade-secret)是国际上较为通用的法律术语,不同国家的学者对此有着各自的见解。有的学者将其称为有关商务内容的技术秘密;有的则称之为不具有独立性或整体性技术秘密,或泛指生产、流通领域中为少数人独占的非专利技术;还有的学者将其称为工商秘密。依据我国反不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一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经济价值和实用价值,且权利人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这里的经营信息是指与经营销售有关的保密资料、情报、计划、方案、方法、程序、经营决策等;而技术信息是指在产品的生产和制作过程中的技术诀窍和秘密、非专利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商业秘密要得到保护,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不采取保密措施,一旦所谓秘密被泄露或被窃取,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为了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应建立完备的管理制度、合同制度以及完备的预警和防范机制。企业应当根据所涉秘密信息载体的特性、权利人保密的意愿、保密措施的可
    2023-06-08
    358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我国第一部商业秘密保护规定出台
    国务院国资委4月30日宣布,经历半年多起草的《中央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暂行规定》已出台,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业秘密保护的部门规章。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于确保企业核心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安全,尤其是有效防范\"商业间谍\"具有重要意义。就在该规定发布前一天,力拓胡士泰案也进行了宣判。该案背后凸显的中国商业机密泄密问题引发业内外广泛深思。近年来中国铁矿石谈判频频遭遇挫折,商业泄密是其中重要的原因。我国商业秘密的立法工作严重滞后,以美国为例,其在保护商业机密方面有内外严格完善的法律保护网。例如,美国为了有效保护商业秘密,在1996年通过了《经济间谍法》。该法律涵盖的范围极其广泛,各种财务、商业、科学、技术、信息、计划、汇编、公司设计、操作步骤、程序等都可以构成商业秘密,并且不论是有形或无形。触犯者可处以1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5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法人团体违法则可处1000万美元以下罚金。专家
    2023-06-08
    252人看过
  • 该如何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
    约定商业秘密条款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1、严格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2、约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行为;3、制定商业秘密泄密的责任及赔偿标准;4、竞业禁止期间的经济补偿标准。【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应当遵循的原则】1、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并不是《劳动法》中的必备条款,而属于约定条款。只要当事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2、商业秘密依法有限保护原则(或约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原则)尽管当前我国关于商业秘密保护和竞业禁止并无专项立法,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第20条对商业秘密的概念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劳动争议案中涉及商业秘密侵权问题的函》劳社厅函[1999]69号进一步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作了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第一
    2023-06-09
    454人看过
  •  如何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的撰写应依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内容应包括:保密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期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协议的撰写应依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内容应包括规定保密范围、期限、员工应履行的保密义务以及员工违反保密协议时应承担的责任。保密期一般与劳动合同期相同。如果长于劳动合同期,长于合同期的保密期一般由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 参 考 素 材 , 公 司 商 业 秘 密 保 护 协 议 应 包 含 哪 些 内 容 ?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是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的重要法律文件。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 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应当保守商业秘密,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
    2023-09-18
    382人看过
  • 【商业秘密保护战略】企业以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
    企业以法律手段保护商业秘密????在理论界,对商业秘密权的法律性质有财产说、契约义务说、信任关系说之分。目前我国对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侵权行为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刑法》;二是合同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主要是《技术合同法》和《劳动法》。????侵权行为法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是指他人不法侵犯商业秘密时,权利人可以就其侵犯自己的民事权利的事实,依照《民法通则》第117条和第118条的有关民事侵权的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停止侵害和赔偿损失。权利人也可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有关经营者不法侵权的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请求处理,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侵权人侵犯商业秘密,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的,权利人也可依据《刑法》第219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2004年12月实施的《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
    2023-06-08
    420人看过
  • 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与我国商业秘密保护法律法规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受权利人保护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的若干规定(修正案)》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受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约束。本规定所称不为公众所知,是指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本规定所称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和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给权利人带来实际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权利人应当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和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商业秘密包括符合特定条件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规定(修正案)》,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造工艺、制造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
    2023-05-07
    408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如何有效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竞业秘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4
      商业秘密的保护,重在预防及注重细节管理 企业要提高保密意识,建立商业秘密保密机制,强化涉密人员的保密义务和责任,可通过与其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等方式。比如:与核心员工进行的竞业禁止协议的签订,电脑硬盘的管理,离职前的交接,客户信息的集中管理等。竞业禁止协议固然重要,然而企业的消息:保密文化的建设、员工激励、对员工的信任,以及高管自身的职业操守的加强则更为重要。此外,还要注重营造和
    • 贵公司如何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18
      贵公司以技术为核心竞争力,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应当做好相应的措施来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具体应该怎么做,可以分三步走: 一、思想措施方面 商业秘密的保护,首先应当在思想措施方面采取有效的办法。具体措施有以下几种:给予公司有机会触及商业秘密的人员进行专门的培训;全体员工进行会议教育;发放员工保密手册培养员工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在企业信息公告栏进行公示保密教育等。商业秘密保护涉及企业生产运行的各个环节,企业在采
    • 如何保护商业秘密,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有什么相关的措施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保护措施一方面,企业需要提高自身保护意识,并且加强保护措施,防止商业秘密泄露。企业和企业内的员工首先应当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认识,在企业和员工的主观上对企业自身的商业秘密要有认同。在法律理论中,商业秘密概念是“主观秘密”和“客观秘密”的统一。如果企业自身在主观上就不认为某些信息是商业秘密,则不可能强调客观上该信息属于商业秘密。比如,企业如果将本应当向某些特定客户提供的优惠价格,通过广告的形式公布出去,
    • 哪些属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一种好处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
      商业秘密基本上有两类。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不符合专利性要求的发明或制造方法,因而只能够作为商业秘密进行保护。这可能是客户名单,或发明高度不够从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制造方法(虽然它们有可能作为实用新型获得保护)。另一类,商业秘密可能涉及符合专利性要求且可以通过专利进行保护的发明。在后者情况下,中小企业将面临一种选择:申请发明专利,或保持其作为一种商业秘密。商业秘密的一些好处包括———商业秘密保护具
    • 商业秘密被泄漏时如何保护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21
      1.离职或在职员工泄密 一些掌握企业重大商业秘密的骨干员工,往往因为各种原因离开原来的企业,进而转到其他同行业企业,或者自己开办同行业或业务近似的行业的企业,直接造成了原来企业的商业秘密的流失。个别企业员工经受不住利益的诱惑,将自己掌握的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 2.工(商)业间谍 越来越多的公司,甚至包括具有良好国际信誉的公司,利用工(商)业间谍非法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秘密。 3.接待外来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