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去哪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15:23:25 125 人看过

一、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去哪儿

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

1.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

2.视同为工伤:

在《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中还规定了职工如果有下列情形的也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不少人认为认定工伤,随便找一家医疗机构就行了。实际并不是这样的,由于对工伤的认定属于一项专业的活动,医疗机构只能治疗伤情,最多也就是确定伤情等级,却不能认定受伤职工是否属于工伤。因为,我国规定申请工伤认定,一般是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人社局。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4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受伤职工在哪里认定工伤
    一、受伤职工去哪里认定工伤如发生工伤应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般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核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目前各地均设有行政服务中心,里面也有劳动工伤窗口,便于申请工伤。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或工伤本人、伤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为工伤主要分为两大类情况——1.认定为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2023-04-16
    384人看过
  • 职工工伤伤残应该去哪儿鉴定
    工伤职工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应当向当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或者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进行诊断。一、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60日内,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
    2023-03-11
    236人看过
  • 认定工伤申请书范文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
    一、认定工伤申请书范文工伤认定去哪个部门1.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详细来说,在该情形中,申请人应当向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假如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认为某项工作行为属于工伤性质,然而用人单位却持有异议,在此种情况之下,证明责任就落到了用人单位身上,其必须负责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其观点。如若用人单位未能及时并充分地举证,那么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将有权依据受到伤害职工所提供的证据,依照法定程序做出相应的工伤认定决定。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需要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案件,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申请人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如果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以及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的决定存在异议,或者对工伤认定的结果有异议,他们都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依
    2024-05-14
    343人看过
  • 职工受伤住院一年后能否申请工伤认定
    需要分情况讨论。一般来说,工伤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为1年,所以超过1年则无法再申请工伤认定;但是,此处的1年期间是适用于中止、中断的规定的,也即,如果存在中止、中断时效的事由,在时效继续或重新起算后,仍在1年期间内的,就可以申请。比如说,由于不可抗力无法申请。一、劳动仲裁时效过了规定期限,能否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正2001)14号)第3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82条的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60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此规定赋予了人民法院最终确定申请仲裁时效的权力。《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
    2023-03-13
    485人看过
  • 醉酒上班工作受伤,去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吗
    【案例】林某,为某机关公务员。一日,他告知单位,其右手肘部在工作时不慎摔伤,请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后单位向相关人员了解到,林某虽然酒量不好,但平时喜欢小饮一口,中午和外地来的同学一起在酒店喝了一小瓶白酒,刚上班办理一笔业务,不小心就摔了一跟斗,将右手肘部摔伤。摔伤当日下午,单位便请林某配合到医院治疗,同时抽取其血液检测,其酒精含量每毫升达到116毫克,仍属于醉酒状态,第二天单位负责人依据酒精检测结果告诉林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他因醉酒而摔伤,不能被认定为工伤。随后,林某有异议便以本人的名义申请工伤认定,当地人社部门认定为非工伤,林某对此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最后法院判决林某败诉,支持了当地人社部门非工伤的认定。【评析】本案争议焦点:林某处于醉酒状态时履行公职意外受伤是否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
    2023-12-20
    380人看过
  • 如何去申请认定工伤?
    法律综合知识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4-04-27
    246人看过
  • 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多长?去哪里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是一个月,个人是一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
    2023-02-19
    428人看过
  • 工伤职工去什么地方申请工伤鉴定
    一、工伤职工去哪里申请工伤鉴定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为“劳动鉴定委员会”,在有的中小型企业称为“劳动鉴定小组”。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等行政管理部门和工会的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还吸收物价、民政等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参加。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大都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主管领导担任或由市、县的政府负责人担任。省、市、县三个层次的劳动鉴定委员的职责范围各有不同:1、县(县级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职责范围:(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劳动鉴定的政策、法规和规章;(2)制定本级劳动鉴定的工作制度;(3)对于县所属单位的劳动鉴定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按有关规定对需要进行劳动鉴定的本县所属单位的职工进行劳动鉴定。2、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劳动鉴定有关政策、法规和规章;(2)收集、整理、保存职工伤亡事故、职业病的有关资料,建立健全职工健康档案和工伤档案;(3)准备上
    2023-04-28
    411人看过
  • 工伤国家规定休息几天,工伤认定申请去哪里申请
    工伤国家规定休息时间不能超过12个月,因为伤情严重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需要所在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认定申请去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一、工伤国家规定休息几天工伤国家规定休息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
    2023-06-05
    247人看过
  • 因职业病受伤的员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工伤认定办法》第五条、《北京市实施方案》;工伤保险条例;根据《办法》第十七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第二,伤者或者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申请工伤认定:
    2023-05-07
    35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表到哪里去领
    工伤认定申请表在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当地行政服务中心一般也设有劳动工伤窗口,可以去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一般企业也会保留工伤认定申请表,发生工伤事故后,由单位行政人事人员负责填写。一、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一)责任主体不同。工伤赔偿的主体是限定性的。我国劳动法第二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是指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劳务损害赔偿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企业,也可以个体经济组织。(二)主体之间关系不同。工伤保险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之间必须有劳动关系,非劳动关系,不构成工伤。而一般人身损害赔偿不受劳动关系限制。(三)责任性质不同。工伤保险本质是劳动合同关系,主要是劳动保险法上的义务,而一般雇佣劳务赔偿是侵权责任(无因管理形成的人身损害赔偿为例外),是民法上的义务。(四)归责原则不同。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而劳务损害赔偿实行过错责任。如是一般侵权,还必须具有损害四要件。(
    2023-02-27
    334人看过
  • 打工受伤一年多工伤认定未申请
    张德胜自2006年就从河南老家来到北京海纳公司当搬运工。刚上班的时候,每个月只有1500元,没签合同。后来工资慢慢涨到了每月2400元,合同也签了。2009年3月,张德胜在往车上搬运货物时,由于货没有堆好,突然倒下来砸伤了他的腰。医院确诊为腰椎压缩性骨折,治疗后让他回家好好休养,近期不要干重体力活。张德胜拿着医院的诊断证明去找公司,公司让他休息两个月,工资照发。两个月后,张德胜又回来继续上班,由于腰上有伤,使不上劲,单位就安排他当仓库保管员,但工资只有不到2000元。这样一直干到了2010年8月底,眼看公司没有给自己调工作或者涨工资的意思,张德胜就提出辞职,同时要求工伤赔偿。公司只同意多给他两个月的工资,别的都没有。张德胜不满意,就来到劳动局咨询,工作人员建议他到北京致诚农民工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求助。当天的值班律师李科峰认真询问并看过相应证据后,发现张德胜从事故发生后一直到现在,从未申请过
    2023-04-25
    301人看过
  • 异地施工受伤怎样申请工伤认定?
    农民工老李,今年50岁,是烟台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的职工。2011年9月4日上午,他在公司承建的苍山县某单位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受伤。2012年2月,老李向烟台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烟台市人社局以该公司并未依法为老李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区为由,不予受理。老李不知道怎么办,遂到苍山县人社局进行咨询。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同时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
    2023-06-09
    357人看过
  • 职工工伤认定流程:如何申请工伤评定?
    工伤待遇: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劳动能力鉴定费;其他。办理工伤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待遇拨付程序是怎样的1、职工伤残鉴定结论或工亡批复下达后,用人单位应及时指派专人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联系办理待遇申报拨付手续。2、申报时,用人单位应填写《职工工伤(亡)保险待遇申报审批表》和《工伤医疗费核销验收单》连同医疗费原始发票、《工伤认可证》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因工残废证》、劳动行政部门对工伤职工因工死亡批复、工伤(亡)之前12个月的工资发放表、供养直系亲属证明、职工本人身份证和缴费证明等一并上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
    2023-07-07
    421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2022年去哪儿申请工伤认定,异地受伤在哪里认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14
      异地受伤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 应该去哪儿申请,异地施工受伤工伤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用人单位参保的,在参保地伤情工伤认定;没有参保的,在受伤地申请认定。r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r《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r人社部发〔2016〕29号r七、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应在注册地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可由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为其参加工伤保险。r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应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建
    • 受伤职工应该去哪儿鉴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6
      受伤职工进行工伤认定的地点是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 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
    • 受伤职工再受到工伤认定多久才能再申请工伤认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5
      1、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工伤认定以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
    • 职工受伤未申请工伤认定,职工怎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0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但现实中仍有大量的用人单位未交纳工伤保险费。在未交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工作的职工,当发生工伤后,仍可以按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有没有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