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的企业是否可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8-10 01:30:48 285 人看过

确实值得信赖。

普通合伙人即在我们的合伙企业中,他们有义务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合伙企业所产生的债务进行无条件且不可分割的责任承当。

并且,这些合伙人的身份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此外,说到我们的合伙企业,它主要是依据现行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起来的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则由普通合伙人构成,由此他们需要在关于合伙企业的债务问题上承担起无尽且连带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5日 05: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承担合伙企业事务的义务。这不仅是合伙人的义务,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普通合伙人查阅账簿,监督检查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务,即履行承担合伙企业事务义务的形式。2、分担亏损义务。分享利益和风险是伙伴关系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享合伙企业的财产,他们当然也应该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因此,合伙人有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这体现在外部连带责任和内部比例责任中。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有哪些特殊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不能通过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同意所有利润属于某些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自己交易。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限制。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合伙财产转让给他人。当企业只有有限合伙人时,应解散。当善意第三方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伙人
    2023-05-07
    37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的欺诈性处置是否有效
    普通合伙人未经授权对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违反了《合伙协议》,其他合伙人应当以合伙协议纠纷为诉因向法院提起诉讼。此外,给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合伙企业财产的处置通常由个别合伙人进行。根据合伙企业财产的共同性质,个别合伙人处分合伙企业财产,应当经全体合伙人授权。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清算前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合伙企业不得将其用于对抗不知情的善意第三人。如何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管理参与权,授权事务,共同经营是合伙企业的基本准则合伙人擅自处理本法或合伙协议规定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才能执行的事务,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合伙法》第97条,对于普通合伙人欺诈性处置财产的反措施,如果个人合伙人未经所有合伙人授权处置合伙企业财产,他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应根据财产受让人是否善意加以区分。所谓诚信就是无知。如果受让人不知道也没有实际理由认为他应该知道该财产
    2023-05-07
    153人看过
  • 普通合伙是什么意思,什么是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一、普通合伙的概述:普通合伙,也是我国有关法律中的“合伙”概念,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各合伙人以自己个人的财产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依协议自愿成立;二是共同出资、共享利润;三是合伙经营,即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四是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合伙组织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二、普通合伙的法规有限合伙,是指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一名负有限责任的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有限合伙的基本法律特征:一是自愿组成,但除协议外,还必须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有限合伙章程,而且,该章程须经登记;二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出资并分享利润;三是有限合伙人不参与经营;四是有限合伙人对合伙组织债务只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以其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法规仅规定的普通合伙制,因此,在我国,合伙一般指普通合伙。
    2024-03-29
    25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吗
    合伙企业是一种登记类型,与公司,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对应小规模是增值税纳税人类型,与一般纳税人对应合伙企业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一、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时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第六条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二、小规模开13个点专票违法吗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只能开具普通发票,
    2023-04-03
    330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对非自然人合伙人的要求是什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非自然人要成为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不得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条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主要区别1、设立的基础不同。公司的设立以章程为基础。而合伙的成立则建立在合伙合同的基础上,合伙合同是全体出资人意思表示一致达成的协议,他只对合伙的参加人,即合伙合同的订立者有约
    2023-06-18
    32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哪些情况可以退伙
    首先,如若合伙协议中已经明确商定了合伙期限的事宜,那么在合伙企业存在的过程中,只要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任何合伙人都有权选择退出这个集体:(1)在合伙协议之中,明确规定的退伙条件已经得到满足;(2)经过所有合伙人的共同协商意图,全体统一认同退伙;(3)某些合伙人由于自身原因,无法继续参与到这个合伙企业中来;(4)如果其他合伙人因为严重违反了合伙协议中所设定的义务,也会导致全体合伙人的联名要求其退伙。其次,当合伙人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就应该无条件地退伙:(1)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已经逝世或者依照法律被宣布死亡;(2)个人已经完全丧失了偿还债务的能力;(3)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按照法律程序被吊销了营业执照、被勒令关闭、撤销经营权,甚至是被宣告破产后;(4)当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中约定,某些合伙人必须具备某种特殊的资格,但他们却失去了这种资格时;(5)当合伙权益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
    2024-08-02
    111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
    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有什么规定1.在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成功开展的基础。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其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之间在成立合伙企业之初,就需要明确约定各自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纳期限,并在实际经营中严格遵守这些约定。二、出资方式与时限规定1.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表明,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非常灵活,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需求和合伙人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2.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这意味着,合伙人在约定出资方式和数额后,还需要按照约定的时间节点进行出资,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营。三、非货币财产出资手续1.当合伙人以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时,需要注意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2.如果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
    2024-04-16
    423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可变更为独资企业吗
    一、普通合伙企业可变更为独资企业吗可以,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门槛并不高。《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设立条件】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二、普通合伙企业设立条件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注意: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2、有书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最重要的法律文件,也是确定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依据。合伙协议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
    2023-04-24
    278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能否以劳务出资于有限合伙企业?
    需要注意的是普通合伙人可以劳务作为出资,有限合伙企业中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这是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出资方式上的唯一差别,不能通过合伙协议排以劳务作为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企业中的合伙人除了可以用劳务出资,还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什么不同法律咨询:有限合伙人不同于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律师回答:(1)有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权利;(2)有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的权利,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3)可以自营或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4)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合
    2023-07-15
    157人看过
  • 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一、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二、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
    2023-06-06
    10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出是什么
    什么是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根据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的合法退伙包括合伙人死亡、合伙人丧失偿债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丧失个人偿付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退出合伙企业退出的生效日期为退出原因实际发生的日期第78条有限合伙人有第1项所列情形之一的,本法第四十八条第一
    2023-05-07
    28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清算方法
    一、普通合伙企业的退伙清算方法1、协议退伙前提:合伙协议约定了合伙期限(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2、通知退伙前提: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1)合伙人退伙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2)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3、当然退伙(1)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个人丧失偿债能力;(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5)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4、除名(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现下列情形:(1)未履行出资义务;(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3)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4)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二、退伙的结果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
    2023-06-06
    344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退伙有什么规定
    在我国如果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他。合伙人退伙的核算《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肖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分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合伙企业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在退伙结算时是按账面价值还是按公允价值计量退伙时对合伙企业的净资产。考虑到合伙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会逐渐形成商誉等无形资产。合伙人退伙时采用公允价值计
    2023-07-28
    19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普通中的普通合伙人是否能够包含国有企业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不包括。国有企业不得作为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合伙企业法第三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
    • 企业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4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投入的时间、精力、心血,都是数倍于有限合伙人的,因此,以高于出资比例分取回报正是责权利相统一的体现。
    • 合伙人如何退出普通合伙企业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8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 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协议约定好的退伙事情出现,可以退伙;经全体合人一致同意的退伙的,可以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的事由,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
    • 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2-10
      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 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
    • 普通合伙人能否竞业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9
      这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根据《合伙企业法》在竞业禁止方面的规定:1、普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伙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2、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