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好继承权公证后是否能避免在房屋征收时出现矛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1 18:20:29 473 人看过

办理好继承权公证后不能避免在房屋征收时出现矛盾。继承权的公证只是对继承权的纠纷产生作用,房产在征收时出现的矛盾如果不涉及到继承权的问题,是不能避免的。

一、涉外遗产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如果要办理涉外遗产继承公证,首先所有的继承人都要向同一个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如果出现部分当事人在境外或者外地因某些因素不能来的情况,那么要办理委托书,可以通过委托亲友代替办理。委托书还要经过当地或所在国家的公证机关和驻外使领馆公证。例如当事人如果在上海,那么就由司法部指定的上海律师办公证。如果继承人中有人要放弃继承权的话,就要向公证机关提供合格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二、老人去世房屋过户费用

1.继承父母的遗产,依法是需要征收遗产税的,但是确切的来讲继承房产又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承顺序传递和分配。如果有两个子女,但老人只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那就需要提前立遗嘱,指定谁为继承人。

2.继承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房子评估费和继承公证费。房子评估费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这就是底线。继承的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的,所以具体还是要看房产的总价值和相关的规定。

3.但是值得咱们注意的是,房产遗嘱一定要公证。继承父母房产需带上遗嘱、死亡证明、户口簿和继承者本人的身份证到房管部门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如没有遗嘱,则需有其他有继承权的亲属放弃对该房屋继承权,必须到公证机关办理继承公证,然后才能够办理过户手续。

三、后辈继承房产怎样过户

1、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还需要取得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以及自己的继承人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局办理继承人证明则需要到市公安局或者是县(区)公安局办理。2、申请办理继承房产过户手续的子女需要确定自己的继承权,如父母有其他合法继承的情况,需取得其他继承人同意放弃房产继承权的书面通知之后才能办理父母在世时曾经立下遗嘱,则应该按照遗嘱中的约定执行。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外销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3: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征收相关文章
  • 房子究竟登记在谁的名下才能避免矛盾呢
    一、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这是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的观点。他们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登记在“准夫妻”名下的法律后果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但如果购房后“准夫妻”并没有进行婚姻登记,而是分手,那么“准婚房”仍将认定为双方共有财产,贷款也是为双方的共同债务。但对于父母的出资,如果有相应证据显示父母出资是基于“准夫妻”双方结婚的目的,法院也会认定这部分出资是一种附加条件的赠与,而条件就是双方结婚。但如果双方没有结婚,父母就有权索回出资的钱款,上海一家法院此前就出现过这样的判例。二、写父母的名字这是很多男方家长的观点。他们认为,虽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但毕竟恋人们还没有登记,有的
    2023-06-04
    474人看过
  • 财产继承矛盾
    财产继承
    (一)对家庭共有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的,应订立分家析产协议书。分家折产协议书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立协议人姓名、基本情况,在家庭中的称呼;2、分家析产的原因;3、家庭共有财产分配方案;4、家庭共同债务清偿方案;5、协议生效条款;6、见证人姓名;7、立协议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8、订立协议时间。(二)若未达成一致意见,可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析产纠纷1、协商解决:双方若能就财产纠纷达成协商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不过能协商解决的情况很少,大部分由于财产纠纷案件的复杂性等原因导致协商无果。2、提起财产诉讼: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已无诉权,当事人不得再次提起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进行分割的诉讼,而只能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的财产,漏审、漏判的财产,或者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行为或伪造债务侵占财产,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处理债
    2023-07-03
    259人看过
  • 房屋征收:沈阳出台新规助消弭社会矛盾
    25日举行的颁布实施《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新闻发布会消息,将于2015年2月1日实施的沈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与此前实行的办法相比,其中不少规定明显利好于房屋被征收者。2004年,沈阳出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随后多年间,城市建设、房地产发展中一直伴随拆迁二字。直到2011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模式,对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权利救济等有了重大调整,该办法宣告废止。据沈阳市法制办主任王武范介绍,2011年以后,沈阳房屋征收一直依靠市政府文件,属于过渡期政策,缺少具体的政策依据支持。由于缺乏地方立法依据,近年来,征收工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现。他举例说,比如在土地实际征收过程中,出现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部门职责不明确、日常监管措施缺失等问题。办法出台后,使房屋补偿标准有法可依,惠及民众,消除由此引发的种种矛盾
    2023-07-02
    253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出现矛盾,如何调解?
    在居间行为过程中,签订买卖合同行为应该按照居间合同中约定的事项进行,也就是说,在签订买卖合同过程中对于权利义务的规定要与居间合同一致。如果双方出现不一致,则要遵守前一行为,即居间合同中约定的内容,否则构成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居间合同概念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其中报告订立合同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给付报酬的一方为委托人。作为居间的早期形式,我国西汉时期就存在,民间将居间人称“牙行”、“牙纪”亦称“互郎”。居间产生的初衷是当事人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对对方不了解需要中间人介绍,来促进双方交易。久而久之,就产生居间合同,介绍人和需要介绍的人用合同的形式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居间人是指促进交易双方成交而从中取得报酬的中间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023-07-22
    102人看过
  • 如何避免夫妻离婚后房产分割的矛盾?
    需区分房产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不是共同财产,则离婚时房产不用分割。如果是共同财产,则首先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如何处理房产以及其他共同财产;如果无法协商一致,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法院作出裁判,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照顾弱势一方、照顾无过错方等原则作出判决。如果是离婚时没有分割的房产,婚后发现的也可以起诉请求法院予以分割。夫妻离婚怎么分割共有房产(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总的来说,如果是婚前房产,房产证上可以加妻子的名字,但是,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就意味着这套房产会变成共有财产,一旦离婚,妻子是有权利要求分割房产的,因此,男方决定在房产证上加女方名字的,要考虑清楚相应的
    2023-07-01
    245人看过
  • 沈阳首次出台房屋征收办法或可消弭社会矛盾
    25日举行的颁布实施《沈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新闻发布会消息,将于2015年2月1日实施的沈阳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法,与此前实行的办法相比,其中不少规定明显利好于房屋被征收者。2004年,沈阳出台《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随后多年间,城市建设、房地产发展中一直伴随拆迁二字。直到2011年,国务院制定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废除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模式,对房屋征收补偿原则、权利救济等有了重大调整,该办法宣告废止。据沈阳市法制办主任王武范介绍,2011年以后,沈阳房屋征收一直依靠市政府文件,属于过渡期政策,缺少具体的政策依据支持。由于缺乏地方立法依据,近年来,征收工作所带来的负面影响日益凸现。他举例说,比如在土地实际征收过程中,出现征收程序不规范、补偿标准不统一、部门职责不明确、日常监管措施缺失等问题。办法出台后,使房屋补偿标准有法可依,惠及民众,消除由此引发的种种矛盾
    2023-04-23
    53人看过
  • 夫妻离婚后,如何分配两个房产才能避免矛盾
    1、两套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一人一套进行分割。若两套房屋价值相差较大,价值高的需要对价值低的进行适当的补偿;2、若两套都属于个人财产,个人财产离婚虽然不分割,但可以通过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处理;3、若两套房属于双方一人一套的,则就不需要进行分割。属于一方的房产归一方。夫妻离婚股权怎么分夫妻离婚的夫妻共同财产都要进行依法分割。股权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一般来说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制度,公司可以直接分割股权一人一半,征得其他股东意见后登记到股东名册上。如果股东不同意,或者直接分割影响公司效益的,也可以将股权折算成金钱,将折价款进行分割。具体采用哪种分割方式,还需要考虑股权的价值以及公司将来的成长性,以及一方是否能够参与公司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
    2023-07-01
    408人看过
  • 父子矛盾,是否影响遗产继承?
    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断绝血缘父子关系这样的协议,因此断绝父子关系不影响遗产继承。但是如果父子关系不好,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人或者组织。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继承人将失去其继承权,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父子关系断绝后导致的继承权的问题则可以由当事人双方通过协议来解决。父子关系可以断绝吗1、不可以随意断绝父子关系,父子之间断绝关系的行为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法律并不承认断绝父子关系,无论是因为父母离婚或其他原因都有法律上的父子关系,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
    2023-07-05
    281人看过
  • 分割婚后共同财产:如何避免矛盾?
    法院会根据你提供的证据进行分割,但如果女方婚后有经济收入,她会判决部分财产属于共同所有,但比例会相应地按小比例分配。婚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分割共同财产:一方有隐瞒、转移、变卖、毁损、浪费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的行为,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妻子和无辜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判决。夫妻在一方家里的房子离婚后如何分割?由双方协议处理。房子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一般认为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该房屋原则上由夫妻双方平均分配。因为房子所有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一般登记在谁的名下,就归谁所有。若是登记在夫妻名下的,就是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一般均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
    2023-07-02
    496人看过
  • 如何避免父子之间的矛盾?
    由于脱离父子关系是违背公序良俗的,所以我国在法律上禁止这种行为。亲生父子关系是无法通法律的方式断绝情的,因为这是事实关系,不是其它的法律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议、公证这类似的法律行业来解除。即使双方写了一个合同,说要断绝亲生父子关系,这个合同也是因为违背社会公共道德而无效的。养子女、继子女关系,则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而解除。如果真有断绝亲子关系的法律程序的话,那就是14岁以下儿童被他人收养了,那么这时候,法律上认为他同新生的父母及亲属的关系解除了,这时也不是绝对的断绝,因为如果对方解除收养关系、被收养人未成年的又会自行恢复,成年的则要依他的自已的意愿而恢复。断绝父子关系后有继承权吗我国法律并不承认断绝血缘父子关系这样的协议,因此断绝父子关系不影响遗产继承。但是如果父子关系不好,父亲可以通过遗嘱将财产留给其他人或者组织。如果存在违法的情况,那么继承人将失去其继承权,其他特殊情况引起的父子关系断
    2023-07-08
    361人看过
  • 合同条款出现矛盾怎么办
    合同生效条款矛盾的,可视为约定不明,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仲裁。一、如何确定技术合同的履行地技术转让合同履行地在民事诉讼程序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履行地。对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在实务操作上同样存在争议的空间。技术转让涉及专利权、技术秘密的转让、实施许可,合同条款主要内容是转移技术成果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往往规定了专利证书、技术资料的交付、技术培训、协助指导等,转让人提供技术成果,受让人支付转让费或者使用费。对合同条款和交易习惯的理解,应围绕专利权、技术秘密转让、实施许可的主要内容和主要方面展开。具体约定内容不同,履行地就不同;具体交易习惯不同,履行地也不同。就笔者的司法实践经验,个
    2023-03-06
    459人看过
  • 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
    一、如何有效避免企业拆迁矛盾第一,明确公共利益所包含的基本内容,防止浑水摸鱼;第二,即便为了公共利益也尽最大可能不损害私人利益;第三,损害的私人利益最大诚意予以补偿;第四,必须在复杂透明的公众参与程序制约下实施;第五,所有的权利都有公正救济的途径。具体而言:1、要尽可能把拆迁补偿范围都以法律的方式明确下来,并将所有该补偿的都列入补偿。补偿除正常范围,还应当包括树木、石土、搬家租房,甚至周边影响、预期损失等。2、要有合适的补偿计算公式。究竟补偿多少为佳很难明确,给出一套细致的计算方法显然对于各地都是适用的。中国各地都规定了自己的计算标准,可从中选取较为合理的计算公式。3、在房产的价格评估上,可以引用第四方、第五方的评估。即拆迁方所邀请的第三方评估如不能令被拆迁人信任,被拆迁人可以邀请第四方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差距巨大,处理争议的法院可以再邀请一方进行评估,并确定房产价值。二、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拆
    2023-04-14
    363人看过
  • 农民流转土地如何避免矛盾
    1、因政策变化引起的矛盾纠纷随着国家对农民政策扶持和惠农措施逐年加大,特别是在国家取消农业税并发放种粮补贴款后,农民从土地上获得的收益也逐年增多。但在实施惠农政策前,许多农民就将土地转包他人或以入股等方式进行流转,流转金普遍不高。面对着现有政策对种粮农民的优惠待遇,许多将土地进行流转的农民出现反悔行为。此时,得到土地的农户或经济组织往往会出于自身利益的因素考虑,不愿意返还土地或是增加流转金数额,往往造成较为显著的矛盾冲突。2、土地性质改变引发的矛盾纠纷国家对基本农田保护是一贯严格并予以坚决制止随意改变用途的。但在实际中,土地流转过程中,承包人改变土地用途,破坏性流转突出。有些农户承包的土地,随着近年来城市化发展和房地产市场火爆行情,许多原有近郊甚至在公路主干道两侧的农田走向土地市场,有些承包方私自改变原有土地用途,造成土地既使在流转期到期后,无法再进行耕种。既使已经改变性质的流转土地,有时
    2023-02-26
    191人看过
  • 企业拆迁矛盾如何有效避免
    第一,明确公共利益所包含的基本内容,防止浑水摸鱼;第二,即便为了公共利益也尽最大可能不损害私人利益;第三,损害的私人利益最大诚意予以补偿;第四,必须在复杂透明的公众参与程序制约下实施;第五,所有的权利都有公正救济的途径。1,要尽可能把拆迁补偿范围都以法律的方式明确下来,并将所有该补偿的都列入补偿。补偿除正常范围,还应当包括树木、石土、搬家租房,甚至周边影响、预期损失等。2,要有合适的补偿计算公式。究竟补偿多少为佳很难明确,给出一套细致的计算方法显然对于各地都是适用的。中国各地都规定了自己的计算标准,可从中选取较为合理的计算公式。3,在房产的价格评估上,可以引用第四方、第五方的评估。即拆迁方所邀请的第三方评估如不能令被拆迁人信任,被拆迁人可以邀请第四方进行评估,如果评估差距巨大,处理争议的法院可以再邀请一方进行评估,并确定房产价值。一、拆迁补偿是否存在问题1、补偿范围是否有遗漏拆迁律师总结出
    2023-03-29
    8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征收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征收是指房屋征收部门通常是政府城市建设部门在项目审批的基础上,对居民居住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有偿回收。房屋征收部门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和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和补偿的具体工作... 更多>

    #房屋征收
    相关咨询
    • 婚前协议怎样才能避免矛盾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8
      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双方签署就具有法律效力。何时生效双方可以约定,没有特别约定时,签名后就开始生效。如果进行公证,证明力会更高些。
    • 能否在房屋过户前办理公证继承?
      云南在线咨询 2024-11-26
      根据我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房产继承过户程序必须经过公证环节。具体来说,在房产主人过世后,其所有具有合法继承权的亲属应共同商议并决定出一名合法继承人,其余人员必须放弃对该房产的继承权。然后,这些亲属应共同携带相关身份证明文件、户口簿、产权凭证和死亡证明等材料前往公证机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以获得公正文书。最后,继承人凭借已取得的继承房产公证书、产权凭证和个人身
    • 能否避免继承房产税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5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现行的房产税是第二步利改税以后开征的,1986年9月15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从198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 2010年7月22日,在财政部举行的地方税改革研讨会上,相关人士表示,房产税试点将于2012年开始推行。但鉴于全国推行难度较大,试点将从个别城市开始。 国家统计
    • 房屋公证后是否有继承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7
      首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房屋公证其实就是一个遗嘱公证,在遗产继承中你两个姑姑虽有继承权,但并没有可继承的财产,遗嘱已经说的很清楚,将财产一分为二,你大伯和你爸爸各一般。 你大伯可以处分他个人的财产,但无权处分你爸应得的一半财产。你作为代为继承人有权处分。 第三,你大伯出钱加盖房屋如果是自己原有房屋上加盖是其个人行为。是可以获得相应补偿款。 第四,你大伯如果以你姑姑有权继承除非能否定公证书的存在。 第
    • 被继承的房屋在,能否在A办理房屋继承。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详谈电话联系,参考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