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护士10%的津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02 01:40:08 88 人看过

该文介绍了在医院中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人员范围,其中包括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等医疗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在其他科室聘为护士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在医院中,那些在病房、放射科、门诊、手术室、急救中心、重症监护室、消毒供应中心、内镜室、导管室、血液透析室、诊区治疗室、体检中心、护理外勤队、助产士、护师、主管护师和正副主任护师等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以及在医院护理部专职从事护理管理工作的护士。均属于享受10%津贴岗位的范围,除上述护理岗位外,在其他科室聘为护士职务的人员,不列入执行范围。

【津贴标准

津贴标准是指单位按照一定比例或者规定向职工发放的津贴,是保障职工权益的一种方式。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津贴标准往往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标准不统一、发放不规范等。针对这些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做出了明确规定,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劳动法》和《最低工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强度、身体状况等因素,合理制定津贴标准。同时,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克扣或者无故拖欠职工的津贴。

如果单位违反上述规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单位按规定发放津贴。如果单位拒不改正,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还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津贴。在必要时,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单位支付拖欠的津贴。

总之,津贴标准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投诉、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津贴标准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手段。单位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制定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对于违反规定的单位,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通过投诉、仲裁和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护士条例》第十二条护士执业,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克扣护士工资,降低或者取消护士福利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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