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务工劳动合同书怎么签订合法有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3 01:13:10 329 人看过

一、山东省务工劳动合同书怎么签订合法有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在本用人单位签订就算是合法的,但签订之后用人单位一定要到社保局进行备案,这样才能更具有法律的效益。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一般都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购买规范文本,也可以由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用人单位自己打印的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必备条款才是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不需要到劳动局购买。在网上找劳动合同范本,然后根据需要修改后,劳动者签字、用人单位盖章即可。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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