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房屋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7 14:14:08 337 人看过

如被征收之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不起诉不当行为,且仍未对之给予补偿,那么该市、县级人民政府将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实施强制拆迁是一项法律赋予其的强制权力,同时也是解决拆迁问题的有效途径之一。

然而,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法院强制拆迁只在特定情况下适用,必须满足所有的条件和标准才能确保其合法性。

接到相关申请后,法院将会对此进行全面审查并作出裁决。

《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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