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属本地户口,1996年1月1日以后未到医院出生的婴儿。
所需材料
"1、《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更改申请表和《亲子关系声明
2、原助产单位出具的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有助产单位公章、经手人签名,“与原件相符”字样)
3、父母双方的户籍本复印件
4、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复印件
5、父母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3、4、5项持原件进行审核、验证无误后保留复印件)
6、户籍部门出具的报失证明,属未入户的,提交未入户证明;已入户的需出具原《出生医学证明副页复印件
7、助产单位出具的未领《出生医学证明的证明
8、街道居(村)委会或单位的证明(第8项证明须单位第一把手签名,盖行政公章)
9、镇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属于计划内或计划外,是否按计划生育政策缴纳应交费用)
10、助产单位出具工作人员书写错误造成废证的情况说明,并盖单位公章
11、属遗失原《出生医学证明者,须在《南方日报刊登遗失声明"
窗口办理流程
办理人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到第二妇幼保健院领取表格—按要求提交材料到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派出所、计生办签名并盖章—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一楼41号惠城区卫生局窗口受理—由办事员检查审核交至防保股受理再审核—交至局领导签字盖章。
网上办理流程
在xzsp.hcq.gov.cn网上注册用户-->登录-->在线申请事项-->填写申请资料-->
扫描上传电子资料-->提交申请-->提交原始材料到相关业务窗口-->等待业务办
理通知.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15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5个工作日
办事窗口
惠城区卫生局窗口
工作时间:逢周一~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41号窗口
联系电话:0752-7809136
交通指引: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龙丰上排新联路5号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213办公室(即高榜山正对)往西站火车站方向直走.(经过的公车有4路、14路,到城区政府站下车,往前走约100米即到区行政服务中心)
收费标准: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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