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认申请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时间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3 11:26:27 76 人看过

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行为作出时间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二、受送达人(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代签收人、收发室等)签收具体行政行为的送达法律文书的时间,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三、受送达人拒绝签收送达法律文书的,送达人、见证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盖章)的时间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四、邮寄送达的,签收邮件的时间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五、公告送达的,公告规定的时间届满之日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六、未规定履行期限的,自公安机关收到履行法定职责之日起六十日起的第二日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七、规定了履行期限的,自公安机关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为申请人知道的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具体行政行为相关文章
  • 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行政行为中的具体行政行为
    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特定事项作出与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相关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如下:1。具体行政行为反映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是实现国家行政目标,因此不同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以其行政职权为前提。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个相对人,特定的东西,特定的行为。行政立法是具体行政行为吗行政立法行为属于抽象行政行为。行政行为以其对象是否特定为标准,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管理对象实施的制定法规、规章和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等行政规则的行为,其行为形式体现为行政法律文件,其中包括规范文件和非规范文件,所以应该是抽象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
    2023-08-05
    100人看过
  • 盗窃罪的具体行为如何认定
    l、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本法第l2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盗窃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择一重罪处罚。2、盗窃使用中的电力设备,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电力设备罪的,择一重罪处罚。3、为盗窃其他财物,盗窃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的,被盗机动车辆的价值计入盗窃数额;为实施其他犯罪盗窃机动车辆的,以盗窃罪和所实施的其他犯罪实行数罪并罚。为实施其他犯罪,偷开机动车辆当犯罪工具使用后,将偷开的机动车辆送回原处或者停放到原处附近,车辆未丢失的,按照其所实施的犯罪从重处罚。4、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多次偷开机动车辆,并将机动车辆丢失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在偷开机动车辆过程中发生交通肇事构成犯罪,又构成其他罪的,应当以交通肇事罪和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本法第275条的规定定罪
    2023-05-01
    50人看过
  • 具体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造成损害的应如何处理?
    2006年初,遂川县汤湖镇人民政府负责该镇深山移民安置工作,需征用该镇南屏村石角村民小组吴庆裕耕种的耕地1.775亩。同年4月23日,汤湖镇政府与吴庆裕签订了一份《征地协议书》,直接征用了吴庆裕1.775亩承包耕地,并支付了2.3万元土地补偿款给吴庆裕。随后,镇政府将土地交付给了移民户建房。同年8月,石角村民小组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称吴庆裕耕种的耕地不是吴庆裕的承包地,而是该村民小组一位已去世的五保户的承包地,土地属村民小组集体所有,该土地的补偿款2.3万元应归村民小组全体所有,请求法院判令吴庆裕返还2.3万元土地补偿款。法院以征地协议具有行政合同性质,不属民事诉讼受理范围为由,驳回了村民小组的起诉。石角村民小组于是以镇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将吴庆裕列为第三人,请求法院撤销汤湖镇政府违法征地行为,恢复土地原状。【争议】被告作为乡镇人民政府,未经法定批准程序,以镇政府名义组织实施征
    2023-05-02
    473人看过
  • 行政确认申请多长时间给答复
    一、申请行政复议答复期限是多久被申请人答复的时限是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二、哪些行政机关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也就是具体行政复议案件由哪个行政机关管辖,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
    2023-03-12
    417人看过
  • 维持被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维持是保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使其继续存在下去。应具备五个条件:1、事实清楚。即所认定的事实客观存在、没有疑义;2、证据确凿。即所提供的证据使反驳不能成立;3、适用依据正确。即不得适用与案件无关和超过有效期限、废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4、程序合法。法律、法规对各类行政行为都规定了实行的方式、步骤和时限,必须按部就班;5、内容适当。即虽然适用依据正确,行政机关仍然要在一定的幅度内适当做出决定。以上五个条件缺一不可,否则难以保证行政复议决定的公正性。一、决定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法定职责每个行政机关都应各尽其责,如按时发放抚恤金、救济金等,行政机关久拖不办,同样会损害公民、法人的利益,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职责而被公民、法人申请复议,复议机关就必须责令该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二、撤销原具体行政行为撤销是取消已经发生的行政行为,表明被撤销的行为自撤销之日起即无效力。撤销分为
    2023-04-07
    445人看过
  • 确认xx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征用集体土地补偿标准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
    XX省政府为修建XX沿海高速公路,经国务院批准XX省沿海高速公路建设用地征用土地一书四方案中的征收土地方案批准的年产值标准为1300—2949元/亩,2005年5月19日XX县人民政府颁发了(2005)24号通知确定的年产值标准为1567元/亩。村民认为:沿海高速征用村民的土地都是基本农田,基本农田是质量最高,产量最高,投入最大的耕地,其年产值应以1300—2949元/亩范围内最高值2949元/亩来确定,不应该由XX县政府和高速公路筹建处共同确认1567元/亩为年产值标准。(2005)24号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无权改变国务院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法律也没有授权在征收土地批复后由申报征收土地的县级政府另行制定年产值标准的规定,该做法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依据土地法律法规的规定,县政府在报批前就被征耕地的年产值标准等问题应向农民征求意见,并对有争议的年产值标准还要组织听证。因此,XX县人民政府颁发(2
    2023-04-22
    115人看过
  •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是哪些?
    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可能在不同的法律中有不同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限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规章《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中均有相应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限一般期限。《行政复议法》是规范行政复议行为的基本法。对行政复议的期限,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第四十二条规定:“本法施行前公布的法律有关行政复议规定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法的规定为准。”质监法律期限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对没收产
    2023-03-03
    240人看过
  • 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如何知道
    强制执行如何通知执行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找不到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如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者找不到者,法院可以公告送达执行通知。逾期被申请执行人仍不履行法院判决,法院可以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处分被执行人的财产;如果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也可以由法院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使被执行人自觉早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如果在法院采取了上述措施后,仍无法执行的,则可由法院裁定中止执行,等以后发现了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后,可随时再恢复执行。对方强制执行我不履行会有什么后果《民诉法》第二十一章执行措施第二百一十七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第二百一十八
    2023-04-27
    132人看过
  • 本案中被告民政局的具体行政行为效力应如何认定
    2007年9月原告李某以《离婚协议书》中财产处理未达成一致意见为由,认为被告德兴市民政局违法登记,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2006年德离字03号《离婚证》。在法院审理期间,德兴市民政局认为该局工作人员失误,对《离婚协议》中财产问题未作处理的离婚申请办理了离婚登记,并制发了2006年德离字03号《离婚证》,违反了《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规定,本着有错就纠原则,于2007年11月23日作出了德民撤字(2007)01号《关于撤销2006德离字03号离婚证的决定》(以下简称“2007年1号决定”),撤销了原告李某与第三人董某的离婚登记,并注销了2006年德离字03号《离婚证》。原告以被告已经主动作出撤销决定为由申请撤诉并经法院准许。2007年11月30日,第三人董某对被告德兴市民政局2007年1号决定不服,向德兴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被告德兴市民政局以“2006
    2023-05-02
    348人看过
  • 行政主体的行政价值如何确定
    行政价值确定是行政主体对其本质的自我确定。行政主体是行政行为的发生者和行政关系的承担者,从事着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这种管理活动,即行政实践是把行政主体与其他社会人群区别开来的根本特征。因此,行政实践就是行政主体的本质。行政实践具有如下基本内容:1.作为行政主体的本质的行政实践是自觉的、能动的的活动。如果说从事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是适应社会运行和公众社会生活需要的,显然意味着行政实践是一种为了实现客观要求的、被动的活动。其实并非如此,特别是在现代社会,行政实践往往表现出前瞻性和先导性,是通过推动社会发展来实现对国家与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的,合理、健全的行政实践往往在各类社会问题潜伏状态下就已经科学地预测到其出现的可能性并将其消弥于萌芽状态。因而,行政实践应当是自觉的、能动的,如果行政实践成为一种被动的疲于应付的活动,那就必然是与行政主体的本质的悖离。当然,行政客体即行政管理对象的复杂性
    2023-06-01
    71人看过
  •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如何规定工伤认定的行政确认程序?
    2023-05-02
    131人看过
  • 谁知道行政赔偿必须要先确认行为违法吗?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不需要先行确认行政行为违法的。赔偿请求人要求行政赔偿的,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由法院进行审理,依法判定行政行为是正确还是违法并一并决定是否需要给予赔偿。运用行政赔偿先行处理程序应注意的几个问题(1)要紧紧抓住行政侵权违法的构成要件进行确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给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发生,是否违法,是该行政机关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前提。在赔偿义务机关依法审查确认时,要注意抓住两个要件,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职权行为必须符合行政故意失职、行政越权、滥用职权、程序违法等违法情形。二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权行为直接损害的必须是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同时符合上述两个要件才能确认为行政侵权违法。反之不能认定行政侵权违法,也就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2)紧紧围绕行政赔偿范围划定赔偿责任根据《国家赔偿法》行政赔偿的范围规定,
    2023-08-12
    392人看过
  •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为有哪些
    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为有行政罚款,行政拘留等相关的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12条-14条的规定,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有以下几种: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照行政复议法和本条例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2、行政机关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以共同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为共同被申请人;3、行政机关与其他组织以共同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4、下级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经上级行政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5、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未经法律、法规授权,对外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为被申请人。一、申请行政复议需要在什么期限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计算,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当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自具体行
    2023-03-16
    143人看过
  •  失信人如何被认定为行政主体行政处罚失信人
    该段内容讲述了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在遇到难以自行判断行政处罚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时,可以寻求当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或“信用中国”网站的帮助。但当事人也可以自主查询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如果行政相对人(失信主体)难以自行判断行政处罚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他们可以寻求当地信用建设牵头部门(地市级以上)的帮助,或者使用电话或电子邮件联系“信用中国”网站咨询。但一般来说有关规定明确了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范围,当事人可以自主查询。 哪 些 情 况 下 可 以 寻 求 信 用 建 设 部 门 帮 助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信用建设部门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社会信用管理,维护社会信用秩序。当个人的信用出现问题时,可以寻求信用建设部门的帮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当个人的信用记录出现污点,如逾期还款、欠款、违规记录等,可能会影响其未来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结果。在这
    2023-09-01
    98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申请行政赔偿的时间是如何的,谁知道啊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29
      国家赔偿法的请求时效有别于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行政诉讼的起诉时效是三个月,国家赔偿法的请求时效为两年,系违法之日起计算。亦即在违法行为发生后两年之内受害人应当向违法机关申请赔偿,超过两年为超过请求时限,放弃主张权利。两年之内受害人向违法机关申请赔偿而该机关不作为的,对不作为提起诉讼的起诉时效是三个月,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可以出具两年之内受害人向违法机关申请赔偿的证据,如快件发票或者挂号件发票等。
    • 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多少日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6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诉讼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3个月内,分为以下的情况: 1、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行政机关也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
    • 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确定的具体内容是如何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31
      对税务机关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该派出机构是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上级税务机关批准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无论经过几级税务机关,最初报请批准的税务机关是被申请人。
    • 想知道行贿行为认定的要件的具体规定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4-06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行为。与受贿的形式相对应,行贿也分为两种情形:一是行为人主动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在这种情况下,无论行贿人意图谋取的不正当利益是否实现,均不影响行贿罪的成立。二是行为人因被勒索被动地给予受贿人以财物,如果获取的是正当利益,不以行贿罪论处,只有行为人获取了不正当利益,才能构成行贿罪。此外,刑法对于行贿的数额没有明确规定,但这并不意味着行贿罪的构成没有数额
    • 行政复议申请人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0
      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复议申请人如对行政复议机关作出的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复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申请复议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