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7 19:23:21 251 人看过

我国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有哪些br/>

我国许多法律对商业秘密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

1,不得将企业(公司)的商业秘密用于个人营利活动。不按照法律规定或者未经企业承诺,不得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由此掌握的企业有关商业秘密,我们可以发现,商业秘密的保护更强调劳动者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保密义务或责任。(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通过上述手段获得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与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工作人员违反合同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的商业秘密的。第三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上述违法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的,从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是否存在合同义务的角度来看,侵犯商业秘密的主体包括两类:一类是与权利人(包括权利人、从业人员和交易相对人)按照合同或者规章制度负有保密义务的特定人;第二,对权利人没有义务的,应当指出,使用或者转让当事人通过自主研发或者其他合法手段取得的相同或者类似的技术秘密,不属于侵犯他人技术秘密的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通过合法参观或者拆解、测量等逆向工程手段取得有关技术的,合法取得的产品应当以其他合法方式测绘和分析

商业秘密的实质是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但不是所有的技术信息或者商业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无论是技术信息还是商业信息,要构成商业秘密,必须具备以下要素:

1、保密性。要构成商业秘密,首先必须是秘密,即“不为公众所知”,即不能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取信息。相反,如果某些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或可直接从公共渠道获得,则不构成商业秘密。因此,如果有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社会公开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披露人就侵犯了该商业秘密,但披露后,该信息将不再成为商业秘密,任何人都可以自由使用该信息。第三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向第三人披露商业秘密,未向社会公开的,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保护商业秘密,第三人不得向任何人披露或者使用商业秘密。信息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这是实用的,即技术信息或商业信息由于其保密性而具有商业价值,能够使权利人获得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保密。保密是指权利人对有关信息采取的保密措施,即权利人根据有关情况采取的在正常情况下能够对技术信息保密的合理措施。保密和保密有不同的含义。前者是指权利人主观上采取保密措施,防止公众知情;后者是指相关信息在客观上不为公众所知。如果有些信息不为公众客观所知,则属于保密信息,但权利人不采取保密措施,不构成商业秘密,公众可以随时自由获取。同样,即使已经采取了保密措施,但仍然被他人非法披露的,也不构成商业秘密

采取保密措施主要包括与知情方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只要权利人要求保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雇员或者其他与商业秘密权利人有业务关系的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商业秘密的存在,即对权利人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而权利人的雇员或其他人对权利人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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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8日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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