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数侵权人的肇事行为属共同侵权行为还是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08:30:51 395 人看过

有观点认为,连环肇事行为人虽无共同故意及过失,但数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构成共同侵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1款规定,各侵权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但笔者认为,交通事故连环肇事案中,各肇事方的侵权行为应认定为无意思联络侵权行为,对受害人造成的损失,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第2款规定,由肇事方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理由是:1、对连环肇事侵权行为的认定,关键在于如何判断数侵权行为的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直接结合的判断标准是(1)数侵权行为时间上的同一性;(2)侵权行为相互结合而为损害结果发生的惟一原因;(3)损害结果不可分割且为同一损害结果。间接结合的判断标准是(1)数侵权行为作为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不具有同时性,一般是相继连续、各自独立,但又互有关联;(2)数侵权行为分别构成损害结果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3)各行为人没有共同的意思联络,且行为人主观上非属故意侵权或故意犯罪;(4)损害结果同一。2、在连环肇事案中,数机动车肇事行为分别实施、相继而起,但又各自独立、互为关联,不具有同时性,且各行为人没有致受害人损害的共同意思联络,仅在结果上致同一损害。故损害结果系数机动车肇事行为的偶然结合,而非各侵权行为直接或必然所致,应定性为数车肇事行为间接结合致损害后果,属无意思联络数人侵权行为,各侵权人应根据过失大小或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共同侵权行为相关文章
  • 民事侵权行为的特征,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
    一、民事侵权行为的特征民事侵权行为有如下特征:1.侵权行为是一种单方实施的事实行为侵权行为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而发生的,且侵权行为所引起的民事法律后果并不是当事人所预期的。2.侵权行为是一种民事违法行为侵权行为的违法性及时违反法律的规定,为法律所不许,其实质就是违反法律所规定的义务。3.侵权行为是加害于他人的行为侵权行为所侵害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物权,继承权,知识产权等绝对权。债权一般情况下不是侵权的对象,但是也存在侵害债权的情况,只不过构成要件更为严格。4.侵权行为是应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二、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民事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如下: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2.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
    2023-06-07
    240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的一种
    一、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还是法律行为的一种侵权行为是事实行为。事实行为,也指非表意行为,是指当事人在主观上并没有发生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但一旦实施该行为即在客观上产生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行为,是因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侵权责任构成一般具有四个要件:行为的违法性、损害事实的存在性、因果关系和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三、侵权行为的法律后果侵权行为有下列后果:1.侵权人要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2.如果违反治安管理的,要承担行政责任;3.构成犯罪的,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1.停止侵害;2.排除妨碍;3.消除危险;4.返还财产;5.恢复原状;6.修理、重作、
    2023-06-14
    196人看过
  • 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是什么共同侵权行为的特点是:1.主体的复数性。共同侵权行为区别于单独侵权行为的首要特征是其主体构成上的复数性。复数性,是指共同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而单独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为一人。2.过错的共同性。共同性,是指特殊侵权行为的加害人主观上存在共同过错,即加害人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共同的故意或者过失。3.结果的同一性。同一性,是指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造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损害后果。换言之,数个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的损害后果只有一个,而且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责任的连带性。连带性,是指共同侵权人对受害人承担连带责任。受害人有权请求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承担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任何加害人都有义务向受害人负全部赔偿责任。加害人中的任何一人或者数人向受害人清偿全部责任后,免除其他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民事责任。承担责任超过自己应当承担的份额的加害人,有权向其
    2023-06-07
    395人看过
  • 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
    共同侵权行为的概念: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只有一个,因此过错和责任的认定相对简单。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由于主体的复合性,即加害人是多数人,对共同过错的认定就比较复杂,需要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在单独侵权行为当中,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即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实际上存在着内外两种法律关系,就外部而言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一种法律关系,而与此同时,在加害人内部即加害人之间也因共同加害行为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正是因为共同侵权行为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其纠纷的解决相对于单独侵权行为所引发的纠纷的解决而言更复杂,更困难。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后者区分了两种诉讼:一种是由受害人向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提起的诉讼,称为主诉;另一种是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费用
    2023-06-07
    319人看过
  • 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是故意侵权行为吗
    根据商标法对的商标侵权行为的认定,商标侵权有明知故犯的特点,应该被认定为故意侵犯行为。商标的侵权行为是《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了五种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这种行为又称之为“反向假冒”。(5)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2023-06-01
    155人看过
  • 什么是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有哪些特征
    一、共同侵权行为的定义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单独侵权行为中,加害人只有一个,因此过错和责任的认定相对简单。在共同侵权行为中,由于主体的复合性,即加害人是多数人,对共同过错的认定就比较复杂,需要从行为,结果,因果关系等多方面加以综合考察,在单独侵权行为当中,只存在一种法律关系,即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而在共同侵权行为中实际上存在着内外两种法律关系,就外部而言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发生了一种法律关系,而与此同时,在加害人内部即加害人之间也因共同加害行为产生了一种法律关系。正是因为共同侵权行为存在着两种法律关系,其纠纷的解决相对于单独侵权行为所引发的纠纷的解决而言更复杂,更困难。正是基于此,许多国家的法律对后者区分了两种诉讼:一种是由受害人向一个或多个共同侵权人提起的诉讼,称为主诉;另一种是向受害人支付全部赔偿费
    2023-02-04
    448人看过
  • 民事侵权是侵犯哪些权益的行为
    一、民事侵权是侵犯哪些权益的行为民事侵权是侵犯其他民事主体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民法典》第二条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第三条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二、商业机密都有哪些类型的侵权行为商业机密都有下列类型的侵权行为: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4、第三人在明知或应知前述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然从侵权人那里获取、使用或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经
    2024-01-31
    86人看过
  • 哪些行为属于环境侵权免责事由
    环境侵权免责事由:1、不可抗力,指人们不可抗拒的客观情况,即在当时、当地的条件下,主观上无法预见,客观上无法避免和克服的情况。2、受害人自身的过错;3、第三者的行为。只要其中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致害人就可以免予承担环境侵权的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行为的特征环境侵权行为是指因从事生产、生活等活动致使环境发生化学、物理、生物等特征上的不良变化,破坏生态和资源,直接或间接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的人身、财产的行为。[1]环境侵权行为与一般侵权行为相比,有以下一些特征:《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2023-07-26
    428人看过
  • 网络上有哪些侵权行为,侵权行为是什么
    一、网络上有哪些侵权行为1、网上侵犯人格权具体人格权包括身体权、生命权、健康权、自由权、隐私权、姓名权及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网络空间是一个虚拟空间,但它并不是虚幻的,是依赖于现实社会的客观存在,网络中依然存在侵犯人格权的违法行为。就目前的情况来看,对网上侵犯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的行为,只要受害人能拿起法律武器追究侵权人的责任,其合法权益就能够得到保护。2、网上侵犯著作权根据法律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如下:(1)著作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2)著作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汇编权、翻译权以及其他应由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条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侵权行为是什么意
    2024-02-01
    70人看过
  • 什么叫共同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应怎么追究侵权责任
    所谓共同侵权行为,是指数人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构成共同侵权行为需要满足四个要件:一是主体的复数性。必须是二人以上,行为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二是共同实施了侵权行为;三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四是受害人具有损害。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条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2024-05-17
    53人看过
  • 商标侵权行为中的间接侵权行为是否具备主观故意?
    商标法上的商标侵权行为包括间接侵权行为。商标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商标侵权行为的构成通常包括以下要件:一是造成损害后果或即将发生损害后果,即侵权行为给商标权人已经造成损害或者即将造成损害,可表现为产品销量下降,利益的减少或者商标信誉降低等。二是行为违法性,即行为人未经许可,也没有其他法律依据而客观上行使商标权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三是损害后果与违法行为有因果关系,即损害后果是由违法行为直接造成的。四是主观上的状态,包括有过错和无过错两种。一般情况下,行为人非法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反向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在认定是否侵权时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要件;而对于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认定是否侵权时不以行为人
    2023-07-05
    173人看过
  • 侵权行为是否可立刑事案
    侵权行为如果构成犯罪的可以立为刑事案件。刑事案件是指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被控涉嫌侵犯了《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国家为了追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刑事责任而进行立案侦察、审判并给予刑事制裁(如罚金、有期徒刑、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等)的案件。纯粹的经济损失是否是侵权行为纯粹的经济损失是否是侵权行为需要看造成原因,如果是因为他人过错造成的纯粹的经济损失,是侵权行为。行为人造成他人经济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也属于侵权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刑法》第13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
    2023-07-24
    445人看过
  • 刺激他人从事侵权行为属于教唆侵权吗
    教唆行为,是指对他人进行开导、说服,或通过刺激、利诱、怂恿等方法使该他人从事侵权行为。教唆行为只能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作出,消极的不作为不能成立教唆行为,教唆行为可以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形式加以表达,可以公开进行也可以秘密进行,可以当面教唆也可以通过别人传信的方式间接教唆。因此,刺激他人从事侵权行为属于教唆侵权。一、教唆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以下构成要件:1、教唆人、帮助人实施了教唆、帮助行为。2、教唆人、帮助人具有教唆、帮助的主观意图。一般来说,教唆行为与帮助行为都是教唆人、帮助人故意作出的,教唆人、帮助人能够意识到其作出的教唆、帮助行为所可能造成的损害后果。在帮助侵权中,如果被帮助人不知道存在帮助行为,也并不影响帮助行为的成立。3、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了相应的侵权行为。这一要件要求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与被教唆人、被帮助人实施的侵权行为之间具
    2023-03-04
    215人看过
  • 新类型侵权行为系列之九-侵害亲属权的侵权行为
    在以往的侵权行为法司法实践中,较少注意对亲属权的保护。最近几年来,这类案件经常出现。不过,对这样的案件虽然起诉后法院已经判了几件,但是在理论上还不是很清楚,对于究竟应当定为什么样的案由也还不明确。我认为,这些案件的性质,就是侵害亲属权的侵权行为案件。例如,最典型的就是所谓侵害悼念权的案件。案情是,兄弟二人原来与父亲共同生活,由于二人不和经常打架,父亲让弟弟出去单过,并说今后不要再回来了。几年后,父亲去世,哥哥自己处理了父亲的丧事,没有通知弟弟。后来,弟弟回来看望父亲,才知道父亲已经去世。弟弟质问哥哥为什么没有通知他来奔丧,哥哥声称父亲没有让他通知。弟弟一气之下诉到法院,请求法院确认哥哥侵害了他对父亲的悼念权,予以精神损害赔偿。这件案件,法院判决原告败诉,理由是悼念权虽然是一个权利,但是法律没有规定应当怎样进行保护。所以,这样的案件究竟是什么样的性质,侵害的是什么权利,应当在法理上讨论清楚,
    2023-06-07
    299人看过
换一批
#侵权责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加害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共同侵权行为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包括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构成的情形。... 更多>

    #共同侵权行为
    相关咨询
    • 什么是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不属于事实行为是错误的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5-05
      侵权行为属于事实行为: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侵权行为不具有设立、变更消灭法律关系的意图,正好和表意行为相对应。“表意行为”之表意,是指把你的内心意思以言语等方式表达出来,与当方双方严格来说没什么关联,比如一个人向你发出了购买某物的要约。是单方行为,但却是表意行为。
    • 侵权的侮辱行为如何构成侵权民事侵权行为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3
      民事侵权侮辱行为构成的要件主要如下: 1、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 (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 (2)采用言语进行侮辱,即用恶毒刻薄的语言对被害人进行嘲笑、辱骂,使其当众出丑,难以忍受,如口头散布被害人的生活隐私、生理缺陷等。 (3)文字侮辱,泄漏他人隐私,诋毁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
    • 侵权行为是犯罪行为吗,侵权行为是民事责任吗,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14
      侵权行为可能是犯罪行为,刑法和民法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具有联系的。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行为人由于过错侵害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不法行为,以及依照法律特殊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其他侵害行为。“一般认为,侵权行为首先是一种民事过错行为,也就是说,侵权行为破坏了法律规定的某种责任——这种责任是在法律上严格规定不许被破坏;侵
    •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侵权行为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31
      交通事故纠纷属于侵权。根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 网络个人行为侵权行为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31
      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侵权行为,当事人可以通过提起诉讼的方式主张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