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拆迁实施方案有哪些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3 15:33:05 212 人看过

1、土地报批

土地预审批文(月日)——县耕地占补平衡造地的验收(国土厅待定)——地方政府与农户签协议(月日)——送国土部(国土厅待定)——批复(待定)。

2、征地拆迁

召开征地拆迁动员大会(月日)——红线放样(月日)——勘测定界(月日)——与地方政府的拆迁协议(月日)——地方政府与农户的协议(月日)——与五线单位协议并完成迁移(月日)——支付征地拆迁第一笔费用(月日)——发布迁坟公告、移栽树木(月日)——完成征地拆迁(月日)——满足施工单位进场要求(月日)——施工单位进场。

管理规定

一、项目办征迁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相关土地法律法规,做好项目征地拆迁、移民安置和地方协调工作。

2、负责项目土地、林业、压覆矿产、地质灾害、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环境评估等报批及办理相关手续,督促落实相关评估意见。

3、负责协调组织地方征迁办做好土地征用、俯着物拆迁和移民安置工作,协调施工单位办理临时用地征用、采矿许可、爆破许可、爆破方案审查、用水用电等相关手续。

4、负责编制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计划,提出征地、拆迁方案,核实征地面积和拆迁数量,并组织绘制项目最终用地红线图。

5、负责征地拆迁费用及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按期编制征地拆迁计划和资金预算,及时支付征地拆迁费用,

缴交有关规费。

6、负责地方关系协调,协助地方政府调解纠纷,化解矛盾,保障良好的施工环境。

7、负责征地拆迁资料档案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征地拆迁工作制度

为加强永武项目的征地拆迁管理,依法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维护被征地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征地拆迁工作的全面落实。根据有关规定,建立以下工作制度。

1、公示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按时在征地拆迁现场或工作地点设立征地拆迁公示栏,主要内容包括:征地拆迁通告;征地拆迁工作程序、安排;征地拆迁工程量、补偿安置方案、监督举报电话等。

2、信访制度

征地拆迁部门应在工作地点设专人负责接待群众,向群众宣传征地拆迁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政策咨询,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箱,对待来信来访要认真做好记录,处理信访件,要件件有着落。对群众反应的问题,要及时分析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加强沟通,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禁出现群众集体(越级)上访事件的发生。

对群众反映的合理要求,要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要耐心解释。

3、监督检查制度

项目征地拆迁处对县、乡征迁办采取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4、业务培训制度

建立征地拆迁人员的定期培训制度,提高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确保征地拆迁政策法规的顺利实施。

5、责任承诺制度

(1)坚持依法征地拆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督促征地拆迁人员遵守各项制度和规定,按要求做好公示和信访接待,实行阳光操作。

(2)保证严格履行相关协议,补偿资金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到位

(3)保证不采取暴力、威胁或其它非法手段,强迫实施征地拆迁行为

(4)保证拆除的旧材料不污染水源,以及有其它影响未拆迁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的行为。

(5)保证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中的纠纷,不发生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而引发集体(越级)上访事件。

6、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进行责任追究,分别给予提醒、批评教育、告诫、通报,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向管辖单位建议更换直至行政纪律处分

(1)消极对待征地拆迁工作,抵制工作安排的

(2)违反征地拆迁资金管理规定的

(3)借征地拆迁,达到个人非法目的,造成征地拆迁工作被

动局面或造型当事人较大损失的

(4)违反征地拆迁廉政规定的

(5)未按程序或未依法征地拆迁的

(6)扰乱征地拆迁次序,散布虚假信息,混淆是非的行为

(7)违反合同条款或拒不改正的

(8)对失职行为经教育拒不改正的

(9)为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矛盾,一起上访行为,尤其是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的

(10)未按时按量完成征地拆迁任务的

三、征地拆迁工作廉政规定

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交通部门相关规定,自觉遵守交通厅“六条禁令”和监理中心“八不准”的规定。

2、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社会、媒体、群众、内部监督

3、严格执行征地拆迁合同文件,严禁擅自提高标准、更改地类、多付少征、多征少付等行为

4、不得索要或接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对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5、不得参与被征迁方的宴请和娱乐以及旅游等活动

6、不得私自与被征迁人接触,不得随意透露征地拆迁有关情况

四、征迁资金监督管理办法

1、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向财务处申报征地拆迁资金使用计划。

2、征迁办根据征地拆迁协议、征地拆迁清单及征地拆迁进度,审核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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