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权利人怎么领取提存标的?
权利人领取提存标的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法院受理后,会通知权利人领取提存标的。
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五十七条【委托人及时受领、取回和处分委托物及行纪人提存委托物】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二、提存物保管期限
提存物保管期限是六个月。根据司法部施行的《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公证处有保管提存标的物的权利和义务。公证处应当采取适当的方法妥善保管提存标的,以防毁损、变质或灭失。
对不宜保存的、提存受领人到期不领取或超过保管期限的提存物品,公证处可以拍卖,保存其价款。
下列物品的保管期限为六个月:
1.不适于长期保管或长期保管将损害其价值的;
2.六个月的保管费用超过物品价值5%的。从提存之日起,超过二十年无人领取的提存标的物,视为无主财产;公证处应在扣除提存费用后将其余额上缴国库。
三、提存物的损失由谁承担
提存物的损失一般由债权人承担。如果是有关部门在提存时存在过失,则由该提存机关承担提存物毁损、灭失的赔偿责任。一般情况下,债务人就其承担的债务进行提存后,双方的债权债务消灭,标的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将由债权人承担。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一条债务人将标的物或者将标的物依法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交付提存部门时,提存成立。
提存成立的,视为债务人在其提存范围内已经交付标的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五章 行纪合同 第九百五十七条 行纪人按照约定买入委托物,委托人应当及时受领。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n 委托物不能卖出或者委托人撤回出卖,经行纪人催告,委托人不取回或者不处分该物的,行纪人依法可以提存委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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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领取提存物新疆在线咨询 2023-09-16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无法履行债务,可依法将其履行债务的标的物送交有关部门,代替履行。标的物提存后债务灭失,债权人取得提存物的所有权,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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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吗,提存有什么法律后果甘肃在线咨询 2023-02-16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不能长期进行。提存的法律后果:提存后不论债权人是否提取,都产生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根据法律规定,标的物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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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不同意受领的标的物可以提存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5-04。不可以的。既然不符合提存条件,当然不能提存了。另外,即使提存,第三人也不是随意的,应当是有关部门(有权)或双方事先约定的第三人。 如果债权人拒绝受领提出了正当理由,债务人不能将标的物提存。 以下情况不能认为是债权人拒绝受领: (1)债务履行期间债务人没有提出履行请求; (2)债务履行期限没有届至,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债权人没有接受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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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领取房产提存物有期限限制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08债权人领取提存物有期限限制。 1、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是,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 2、债权人领取提存物的权利,自提存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而消灭,提存物扣除提存费用后归国家所有。但是,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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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无人领取要提存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1(一)无人认领之后不可能退回的,而且可以提存的,原因如下: 1、法院得结案 2、联系不上申请执行人,可以提存 3、就算是申请执行人死亡,且没有继承人,但因其生前申请执行了,被执行人就应依法按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履行,执行到的款项最终也会收归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