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出台的《吉林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办法(试行)》要求――
近日,我省出台了《吉林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办法(试行)》,《办法》要求企业要依据调解仲裁法,设立调解委员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这意味着,企业和员工发生劳动争议时,可先在本企业的调解委员会调解。一些小的纠纷和矛盾可以很容易化解,避免进一步进行仲裁程序或到法院诉讼的麻烦。
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会给职工带来哪些好处?
一些小的矛盾、争议,内部就解决掉了。省人社厅调解仲裁管理处副处长刘畅说,以往,如果一名职工因被单位除名而与单位产生争议,他要申请仲裁,或到法院诉讼。请律师等要花很多费用,可能等上几个月。如果企业有调解委员会,可能一次会议就解决了,省去不少麻烦。
企业设立调解委员会,会促使企业制定的各项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更符合法律法规。
今年,一家公司在制定考核奖惩管理制度时,就曾向吉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征求了意见。公司老板非常明白,如果公司制度不符合法律法规,一旦与职工发生争议。职工起诉,企业准输。刘畅建议,企业都应向这家企业学习,从源头避免麻烦。
刘畅说,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以及一些大规模的民营企业,按《办法》要求必须建立调解委员会,但小规模企业,会建立行业或区域调解组织,来解决劳动争议。
附件调解应在15日内完成
调解范围
调解委员会依法调解本企业与职工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不受理事项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已受理或结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已受理或解决的;其他依法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已经受理或达成调解协议的。但如果上述组织或部门委托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应受理。
人员组成
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
成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担任或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工会代表担任。也可以由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未成立工会的企业,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
调解委员会的人数应由双方协商确定,人数对等。调解委员会的设立及组成,应报企业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同级工会和企业代表组织。
调解程序
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应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结束。复杂劳动争议需要延期的,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适当延期,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调解未完成的,视为调解不成,调解委员会应为双方当事人出具调解意见书。
-
人社部发文:大中企业要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157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的范围
239人看过
-
关于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设立
316人看过
-
成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10人看过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22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调解劳动争议
403人看过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设在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0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一般设在企业的工会或法务部门,黑龙江垦区各农场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均设在各农场的司法分局或由受司法分局的指导与管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按照有关法律,在企业内部成立的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是在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相对独立地依法调解本单位劳动争议的群众性组织。建立工会委员会的企业,以及已设立工会工作委员会的乡、镇,都应当设立调解委员会或调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样进行调解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6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的时候,要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听取双方对事实和理由的陈述,耐心疏导进行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联系群众、热心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文化水平的成年公民担任。 第十二条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调解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调解组织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基本情况
-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2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时,应当遵循法律、公平、及时的原则,耐心指导,帮助其达成协议。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职工代表由工会成员或全体职工推荐,企业代表由企业负责人指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双方推荐的人员担任。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16劳动局、工会、劳动仲裁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区别,劳动争议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14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与人民调解委员会有很大不同:一是在人员构成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组成,双方从不同的角度代表职工和企业的利益,这是由劳动争议的主体和性质决定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员既不代表员工,也不代表企业,而是作为普通人和中立的第三方,调解员工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是在调解纠纷的类型上,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要调解员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纠纷范围更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