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制度在刑事诉讼法中的涵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6 08:52:08 475 人看过

量刑建议书中提到的可适用缓刑缓刑的意思是,公诉机关、检察院,综合犯罪嫌疑人所犯的罪行,建议法院在进行判决时适合使用缓刑。

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缓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检察院量刑建议书不能写建议缓刑吗

量刑建议书可以建议缓刑的,但是不一定法院会这样判。

检察院有检察建议权,也有司法监督权,但司法审判权在法院,检察建议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参考依据,但不是决定依据,决定依据在法律,决定权在法院或审判合议庭。

检察院量刑书没有建议缓刑,法院认为适应于缓刑也会判缓刑的,如果检察院认为裁量刑期与刑罚方式不当可以行使审判监督权,但属于下一个法律程序了。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3日 14: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论刑事诉讼中法律援助制度研究
    [论文关键词]刑事诉讼法律援助[论文摘要]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实现这一原则,需要相关法律的完善和司法机制的保障。法律援助制度作为保障公民平等地进入诉讼程序的重要机制,是公民不论贫富都能平等地实现自身合法权益的前提条件。刑事法律援助在使公民获得平等的司法保护,保障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已成为一个国家法律健全、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一、法律援助与我国刑事法律援助现状(一)法律援助及其特征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机构及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我国法律援助有以下特征:1、法律援助是国家行为或者是政府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2023-04-22
    403人看过
  • 刑诉法中3年以上判刑的具体涵义
    包括三年的。刑法中三年以上包括三年,根据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另外,刑法理论中有个刑格的理论,就是一、二、三、五、七、十、十五年,无期徒刑和死刑,共九格。所以你在刑法条文中,看到的规定刑期,大部分为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等等的规定,而不会有,“犯本罪的,处四年以上,九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规定。判刑3年一般几年出来判刑3年一般就是三年出来,但符合减刑的,可以最从减少一年半刑期,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中华人民共
    2023-07-12
    371人看过
  • 刑事诉讼物的内涵
    刑事诉讼法
    1、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运用刑事司法权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对涉嫌犯罪的单位或人进行的追诉、定罪、量刑、判刑、行刑的一系列国家活动。刑事诉讼作为人类的一种社会活动,实施诉讼行为,产生诉讼效果,也体现为查明人或单位涉嫌罪与非罪,解决刑事责任和如何行刑而进行一系列行为的决定做出过程。各种诉讼行为解决不同阶段的不同问题,围绕是否追诉、如何定罪、如何量刑判刑以及如何行刑等问题做出诉讼决定。决定必须由国家司法机关按照刑事诉讼法的法律规范依法做出,司法机关做出人涉嫌犯罪和处以刑罚、行刑决定的权力称之为刑事司法权,拥有刑事司法权的机关为刑事司法机关。2、刑事诉讼也是刑事司法机关逐步收集证据的过程,是一个从有证据证明到证据确实充分最后到判决有罪的证明过程。经过这一过程,人将会随诉讼程序的推进,由合法人变为涉嫌人,最后成为犯罪人。证明的最初,每一个人都有可能成为一名潜在的涉嫌人,随着程序的推进,涉嫌人会
    2023-02-25
    277人看过
  • 完善刑事诉讼中司法审查制度的构想
    1、关于审查机构的设置。立足我国的国情,并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既要考虑机构设置的合理性和诉讼规律的内在性,又不应不合理地扩大涉及面。笔者认为,在不改变我国现行法院体制的情况下,可考虑在我国建立预审法官或侦查法官制度。所谓预审法官、侦查法官,是指在侦查阶段,对侦查机关的强制侦查行为进行审查决定的法官。根据我国的情况,目前有三种较为可行的方案:一是在人民法院内部增设预审庭和预审法官,专门负责强制侦查行为的审查批准,类似于现在检察院的批捕科。二是由人民法院内部现有的业务庭兼任预审职能,如可以由现有的告申庭承担预审职能,因为基层法院的告申庭一般业务不多、任务不重,完全可以在不影响原有业务的情况下承担起预审的职能。三是由人民法院的刑庭的法官轮流、随机性地承担预审职能。但是,无论采用哪一种方案,都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诉讼职能的分离问题,为了防止控审不分造成法官先入为主形成预断,参加过预审的法官绝对不
    2023-06-27
    451人看过
  • 诉讼参与人在刑诉法中的定义
    诉讼参与人的范围: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二)“当事人”是指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三)“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四)“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五)“诉讼代理人”是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和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委托代为参加诉讼的人。刑诉法回避的近亲属制度是什么1、回避的人员范围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回避的人员范围包括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以及参与侦查、起诉、审判活动的书记员、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最高法院《解释》规定,人民陪审员、司法警察、勘验人员、执行员和法院中占行政编制的工作人员也属于适用
    2023-08-14
    153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保释制度
    本文介绍了等待审查的法律程序及其相关权利和义务。程序包括申请、审查、决定和执行等步骤。申请人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申请,但需符合法定条件。司法机关根据案情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在等待审查期间,申请人、被告人和保证人有权遵守相关规定,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如果申请被批准,则需等待审查结果。等待审查的法律程序包括以下几个步骤:首先,有一个等待审查的申请;其次,需要进行审查;接着,根据审查结果,可能会有一部分申请被批准,另一部分则被拒绝;最后,如果有申请被批准,那么就需要等待审查结果。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嫌疑犯被逮捕的,雇用的律师可以申请等待审查。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2、等待审查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到等待审查的申请书后,必须在7天内回答是否同意。决定对嫌疑犯.被告人等待审查的,应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报告。检察长或人民法
    2023-08-21
    498人看过
  • 保释制度: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
    在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就可以取保候审。其条件为: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等。我国刑事诉讼法可以调解吗?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而《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因此,对于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调解。而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
    2023-07-11
    174人看过
  • 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内涵要义
    强制措施有拘传、训诫、具结悔过、罚款、拘留5种。拘传是对被告采取的强制措施,其条件是:被告必须到庭而拒不到庭。被告拒不到庭前必须经过两次合法传唤,用简便方法传唤不算合法传唤。被告拒不到庭必须无正当理由。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对不到庭的被告予以拘传。民事诉讼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有以下几种:拘传、训诫、责令退出法庭、罚款、拘留。1、拘传拘传,是指人民法院派出司法警察依法强制有关诉讼参加人到庭诉讼的措施。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根据审判实践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如其必须到庭,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也可以适用拘传。2、训诫训诫,是以批评教育的方式指出行为人行为的违法之外,并责令加以改正或不得再犯的措
    2023-07-11
    463人看过
  • 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引入刑事和解制度的意义
    由于未成年人身心发育尚未成熟,好奇心强,遇事易跟风、冲动,自控能力差,以及受其教育程度所限,认知与是非辨别能力较低,道德与法律观念淡薄,容易导致偶发性犯罪。同时,家庭的畸形、学校教育的失当、社会环境的复杂性等因素,往往使一部分未成年人存在心理缺陷,一旦触发诱因,容易走极端,导致犯罪。针对多重原因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及其特殊性,不宜一味简单地用刑罚惩治已成为越来越多司法界人士的共识,刑事和解制度在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的应用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一)有利于预防未成年人再犯罪并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在刑事和解程序中,通过被害人与犯罪人就犯罪影响进行的讨论,犯罪人能够深刻地体会自己行为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损害,从内心反思过错,真诚悔罪。而因为和解协议的达成与履行而不再启动或中止对犯罪人的刑事追诉,犯罪人避免了进一步的侦查、起诉、审判及刑罚执行对其造成的标签式影响,这对其社会责任意识与主体身份的重建,走上正确
    2023-08-18
    110人看过
  •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刑事辩护制度包括哪些方面?
    本文介绍了刑事辩护制度的主要方面,包括辩护权、辩护人及其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法以及辩护人的责任。辩护权是被告人最核心的诉讼权利,可以由辩护人代表被告人行使。辩护一般分为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和自行辩护,被告人也可以行使辩护权。辩护人应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辩护人包括律师、单位推荐的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等。刑事辩护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辩护权、辩护人及其职责、辩护的种类和方法以及辩护人的责任。辩护权是被告人享有的最核心的诉讼权利。辩护一般分为委托辩护、指定辩护和自行辩护,除了被告人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由辩护人行使。辩护人应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责任。辩护人包括律师、单位推荐的人被告的监护人、亲友等。1. 什么是刑事辩护制度?刑事辩护制度是现代法治国家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为被控犯罪的人提供了一种维护合法权益、实现公正审判的途径。刑事辩护制度的核心是律师为犯罪
    2023-08-18
    255人看过
  • 生育保险制度的涵义
    生育保险制度是在生育事件发生期间对生育责任承担者给予收入补偿、医疗服务和生育休假的社会保障制度。其具体内容一般包括:(1)生育津贴,即在法定的生育休假期间对生育者的工资收入损失给予经济补偿;(2)医疗护理,即承担与生育有关的医护费用(包括产前检查费);(3)生育补助,如对生育保险对象及其家属(如妻子和女儿)的生育费用给予经济补助,又如婴儿津贴和保姆津贴等;(4)生育休假,包括母育假(产假)、父育假(母亲产假期间的父亲育儿假)和育儿假(母亲产假后父母双亲任何一方的育儿休假)。中国生育保险制度包括了全部四项内容。各国生育保险制度的具体内容会因国情与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比如父育假、保姆津贴等政策主要在欧盟一些国家实行。生育保险制度与女工劳动保护制度、妇女就业保障制度。生育保险与后两者属于不同的女性保障制度,但有重合之处,主要是对孕产妇的劳动保护项目,比如:(1)产前产后工时津贴,如女工孕期检查
    2023-06-06
    498人看过
  • 论刑事诉讼审限制度
    刑事诉讼法
    ●实体法和程序法都是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权利的工具,两者间不存在也不应当存在主从关系、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应当等量齐观。●现代法治社会的标志之一,就是赋予公民保护自己基本权利的资格和能力。确立、保障诉讼主体的程序权利,是诉讼法的国际标准之一。●理想的诉讼程序和诉讼制度不仅仅追求有效的效果,而且兼顾公正的形式和参与人的尊严和权益。本世纪初,刑事诉讼法学第一次作为一门独立的法律学科在中国出现。到世纪末的今天,包括刑事诉讼法学在内的法学各学科的研究活动都进入了繁荣活跃的新阶段,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在中国刑事诉讼法学取得长足进展的同时,世界多数国家的法律制度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两大法系间的法律特别是诉讼法律间的差别逐渐缩小,诉讼法作为程序法在各国法学研究领域倍受重视。国外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成果,拓展了我国刑事诉讼法学的理论视野,对于探索二十一世纪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脉络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拟从宏观的角度
    2023-06-11
    499人看过
  • 证据失权制度的涵义
    证据失权是指当事人丧失提出证据的权利,实质是丧失证明权。[1]民事诉讼证据失权制度亦称证据失效制度,它是指在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没有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在期限经过后不得再次提出,当事人因此而丧失证据提出权和证明权的一项制度。证据失权制度,具体而言,应该包含以下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期限即:法律规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间,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此期间内应当尽其所能地提供支持其主张的证据;二是后果。如果当事人在此期间不提供或不能提供相关的证据,则会产生诉讼程序上的法律后果一一失权即丧失原有的权利。民事诉讼中的失权是指当事人(含第三人)在民事诉讼中原本享有的诉讼权利因某种原因或者事由的发生而丧失。失权与时间有着内在的联系,所有诉讼权利的丧失均以时间的流逝即时限的届满为基本原因。可以说人们对诉讼的价值判断最基本的是诉讼的公正性,其次是诉讼的经济性。即当事人不能再提出证据或者提出的
    2023-06-06
    82人看过
  • 缓刑制度在数罪并罚中的可行性
    我国的刑法只是规定,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和累犯不可以申请缓刑,并没有规定被数罪并罚的罪犯不能适用缓刑。换句话来说,被数罪并罚的罪犯是可以申请缓刑的。缓刑的申请对象一般是:被判处拘役刑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如果犯罪分子被数罪并罚后,被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那就不能申请缓刑。数罪并罚在一般情况下不宜适用缓刑行为人以两个以上的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两个以上的行为,具备两种以上犯罪构成的,即为数罪,刑法理论上称之为实质的数罪。而数罪并罚,则是指一人犯有数罪情况下,人民法院对其所犯的各种罪分别定罪量刑以后,依照法定的原则决定应执行的刑罚。由此可见,数罪并罚下的定罪量刑过程所包含之问题,远比一罪的刑罚适用过程复杂得多,其基本特点有三:一是数罪特征。必须是一行为人犯有数罪,如某行为人没有犯实质的数罪或独立之数罪,即失去数罪并罚的事实前提,也当然不在并罚之列。二是时间特征。即数罪必须发生在法定期间内,世界
    2023-07-02
    24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判处缓刑的涵义
      河南在线咨询 2024-11-29
      关于拘役和缓刑,很多人可能不是很了解。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缓刑称为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
    • 咨询刑事辩护制度涵义都包括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1
      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这一宪法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体现与保障,它是现代国家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制度的健全与完善是一国刑事诉讼程序民主化与科学化的重要标志。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针对控诉一方的指控而进行的论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免除罪责的反驳和辩解,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诉讼行为。其实质是给刑事被追诉者一个为自己说话的机会,使之能够以主体身份对刑事诉讼程
    • 刑法的缓刑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6-10
      (一)对象: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以下”包括本数。宣告刑。 (二)可以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应当缓刑:(判决时)不满18周岁的人、(判决时)怀孕的妇女和(判决时)已满75周岁的人,符合缓刑条件的,应当宣告缓刑。 不得缓刑: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可以适用禁止令,应当实行社区矫正。 注意: 1.缓刑考验
    •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起诉制度对我国刑事制度的法律意义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不起诉制度-法律意义有如下三点:1、符合现代刑法思想传统刑法注重刑罚的报应功能,刑罚强调报复和惩罚,突出刑法对犯罪实行特殊预防的作用,而单一地采取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有罪必罚,罪罚相当;现代刑法,特别是二战以后,由于政治、经济、文化形势的变化,观点更新及其他因素的影响,开始注重刑罚教育功能,强调教育,更加重视一般预防,在罪刑相适应的原则时,采取刑罚个别化原则,探寻有无惩罚的必要,反映在刑诉制度上,就
    • 刑事抗诉制度在民事行政诉讼中有何不同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0-06
      在刑事诉讼中,抗诉有两种:一是同级抗诉,即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同级检察院认为有错时,有权向上一级法院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二是上抗下。即引起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