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以下简称《国家赔偿法》)对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问题作了专门规定,然而,这部关系到中国法治与人权保护最重要的法律,其保护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的规定已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不能适应法治发展的需要,不能满足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公民的需要。本文试就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问题进行探讨,以期引起人们对人身自由权的更多关注。
《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及存在的缺陷
一、《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
《国家赔偿法》刑事赔偿范围的规定在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有三方面的内容:(一)、侵犯人身自由权的刑事赔偿;(二)、侵犯生命健康权的刑事赔偿;(三)、侵犯财产权的刑事赔偿。
对侵犯人身自由权利给予刑事赔偿的有三种情形。即第十五条第(1)、(2)、(3)项规定:(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以上三项就是《国家赔偿法》规定的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使公民的合法人身自由权受到侵犯而应由国家赔偿的范围。概括地说就是因错误拘留、错误逮捕和错误判刑而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应承担刑事赔偿责任。
二、《国家赔偿法》对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的实质意义及存在问题
我国《国家赔偿法》采用了严格的法定主义原则和有限赔偿责任原则。它的归责责任是以无罪为标准的。即对无罪被错误羁押的,国家才给予赔偿。对被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实际上是对无罪羁押给予的赔偿,被人们称为“冤狱赔偿”。只有那些有证据证明没有实施犯罪行为而被严重剥夺人身自由权的被羁押的公民,才具有成为刑事赔偿请求人的资格。
而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那些有罪公民被错误羁押的,无论是轻罪重判、超期羁押,或者是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国家都不负赔偿责任,同样对于改判无罪但原判处管制、缓刑等没有羁押的以及无罪的人被监视居住、取保候审的等都不属国家赔偿的范围,因而都得不到国家赔偿。以上几种人身自由权虽被侵犯却依然得不到国家的救济。从刑事法律的规定来看,以上几种情形是仅次于错拘、错捕和错判的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行为,然而由于不属于《国家赔偿法》规定的情形,从而得不到刑事赔偿这种事后补救措施的保障,这是由赔偿制度本身的缺陷造成的。
-
对服刑人员婚姻自由权的思考
146人看过
-
刑事人身侵权问题
460人看过
-
关于刑事赔偿执行问题的思考
391人看过
-
民法典对人身自由权的法律问题
425人看过
-
关于商标侵权诉讼赔偿问题的思考
237人看过
-
对少年缓刑犯再犯罪问题的思考
288人看过
人身自由,是指公民在法律范围内有独立行为而不受他人干涉,不受非法逮捕、拘禁,不被非法剥夺、限制自由及非法搜查身体的自由权利。 人身自由的具体内容: 1、法律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 更多>
-
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犯人身自由权的赔偿责任如何确定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7侵犯人身自由权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1994年5月12日)第二十六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已由单位补发国家是否还应支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赔偿金的批复(2000年1月26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1999年6月22日〔1999〕辽法委赔疑字第1号《关于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间的工资已由单位补发,国家是否还应支付
-
-
行政诉讼中人身侵权的赔偿问题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03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的; 2、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26条规定:“每日的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
-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和被搜身的区别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28非法搜身侵犯了人身自由权,但是侵犯名誉权还有待讨论。 你的不想别人知道的事情比如与众不同的身世,不可见人的癖好等别别人披露,是侵犯隐私权,保安搜身是侵犯人身权,别人说你坏话,编造谎言贬低你人格,是侵犯名誉权。
-
侵犯了别人人身自由权是违法的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31人身自由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因此,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行为,属于违法,是否犯罪,得看情节,如: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超过二十四小时,可能涉嫌非法拘禁罪;如果为了非法目的,绑架他人,涉嫌绑架罪。